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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国保处恶人龚秀萍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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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国保处处长龚秀萍,从99年7.20一直到现在五年的时间,从未停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龚秀萍扬言:“我们××党要与法轮功斗争到底。”

龚秀萍为邀功,利用她的权力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采用威胁、恐吓、利诱、罚款等卑劣手段,勒索钱财不下上百万元。

为了抓到大法弟子,龚秀萍的两个爪牙宋彦华、王学礼,经常出入大法弟子家对大法弟子進行威胁、恐吓、勒索钱财。2003年6月一名叫刘颖(曾修炼过大法的)在龚秀萍的威逼下,由于强烈的怕心,被龚秀萍利用,在大法弟子内部充当卧底,导致十几个资料点被毁,几十名大法弟子被抓,遭受种种折磨。刘颖觉的自己错了,不想干了,龚秀萍恐吓她,刘颖受不了跳楼自杀了,年龄36岁。

即使这样龚秀萍也没停止迫害大法弟子,洗脑班不断,有的大法弟子多次被洗脑,被送進精神病院,有的没办法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她们就派爪牙去大法弟子亲朋好友家强行搜捕、蹲守,邪恶至极无法形容。

龚秀萍女40多岁通州区国保处处长
宋彦华男30多岁通州区国保处电话13901052917
王学礼男30多岁通州区国保处电话1370118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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