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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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月1日】我是一名小学教师,今年60多岁了。50年代我常害眼病,视力极差;60年代我患肺空洞病,常吐血;80年代我患高血压、眩晕症、心、脑血管主动脉硬化等症。1993年春天,患了食道癌,做了手术。手术后到女儿处休养,后又查出患了中枢神经中毒性失眠症,整夜睡不着,肺粘膜脱落、得了一种很难医治的肝炎。加上以前患的种种旧病,我只能整天躺在床上,真是生不如死。

95年的一天,一名法轮功学员送一本《转法轮》给我女儿,女儿给了我,我当时眼睛酸疼,总是闭着眼,没力气看,没要。年底,学员又送一本《法轮功》(修订本)给女儿,我睡在床上看看图,觉得睡觉好多了。后来女儿带回师父“广州讲法录音带”给我听。我先是睡在床上闭眼似听非听,很快有力气睁眼听,又有力气坐在床上听,后来我跪在床上听。

当我听到讲法录音里大家拍手时,我就激动得对着播放讲法的录音机磕头。我在听的过程中,觉得身体内部好几处有东西一块一块的脱落,脱落一块,舒服一个部位。

一套“广州讲法录音带”听完一遍,我就能下地行走了,还搞点自我卫生。经过不断的学法、炼功,身体很快恢复健康,所有的病一扫而光,一点病态都没有,比同龄正常人精力还好。

1996年底,我和老伴从女儿处回家。我所有的一切,全是大法的给予,全亏师父的慈悲苦度。否则,我早不在人世了。唯一能感激和报答师父的,只有流泪和在修炼上精進。

我大女儿为了我们老两口心情好一些,给我们买了一套住房,连装修大约花了十万元,我们把自己的房子给了小女儿。我大女儿也修炼法轮大法,97年,她主动提出,既然爹妈都修炼大法,身体都好,房子够住就行了,把她给我们买的一套房子捐献给县民政局,为家乡做一点慈善事业。我们老两口就欣然同意,住回自己的房子。因为我们通过修炼大法,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想到全县有很多贫苦、多灾、多病的困苦人,所以才赞同女儿的做法。这件事情在家乡却起到了很好的证实大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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