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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诸城市兰家村陈学芬一家人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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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月14日】我叫陈学芬,女,38岁,山东省诸城市兰家村人。没学大法以前一直都有腰痛的毛病,中西药都试过,都没有好的疗效,痛苦难耐。

97年1月通过邻居知道,炼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我抱着试试的态度,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学法炼功我的身体有了很大的变化,心性也好了,家庭也和睦了。

99年7月20日,江××开始镇压法轮功,用尽了所有的媒体来诬蔑大法,我们失去了正常的修炼环境。看着同修一次次去北京上访,自己呢?我觉得大法是正确的,是正法。所以我也决定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并没有丝毫反对政府的意思。回来后我就被恶警强行带到了公安局,然后又送到了拘留所,拘留半个月,儿子小,家里很着急,我弟弟托人交了2000元,到期后又交了300元才回家。

从那以后,每到逢年过节,村里人监视我。有一次我在院里干活,原村长李恒俊带着警区里的金某某和村里的几个人一起把我带到了村委,把我和三位同修关在村委里,不让我们回家,晚上让我们睡在排椅上。书记于金芳领着一群男女在另一间有暖气的屋里打扑克,有时晚上和几个女的连吃带喝,还扬言要把我们关进车库里冻。

因当时农活忙,孩子小,所以家人就把孩子送到村委由我看着。孩子感冒了,我想抱着孩子看医生,但他们不让,我不理他们就抱着孩子看医生,他们就派了两人跟着我。到了晚上,村主任赵金隋带着三个人来到我家让我回去,因为孩子生病我不去,他就逼我丈夫写保证看着我,并拿去房产证做抵押。

恶梦并没有因此而结束。2001年4月,有几名恶警来到我家,没有通过任何手续抄家,趁他们不注意,我就走了。当时我妹夫在我家帮我干活,我走时告诉他把孩子带回吕标我娘家。曹锦辉带着几名恶警就上我娘家找人,没找到我就把我不满两岁的儿子抱回了家。他们等我一天没等着,到了下午曹锦辉带着几名恶警到了我妹夫家,戴上手铐就带到了吕标派出所,不让吃,不让喝,禁止大小便,直到其父亲(村书记)去才领回家。

这次我流离失所两个多月,这群恶棍找不到我,便经常到我家和我娘家非法搜查。

2001年12月,我正在我娘家吃饭,曹锦辉带着几名恶警破门而进,把我戴上手铐强行带走,并判三年非法劳教。在劳教期间,我弟弟为了让我少受苦,被不法之徒用尽各种方法敲诈了20000多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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