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师,坚修大法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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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11日】我是1999年1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得法前多种疾病缠身,一年到头被病魔摧残,真是生不如死。几次想寻短见离开人世,一了百了。丈夫为我到处找偏方,寻名医,最终还是治不了我的病。得法后我身体健康,走路一身轻,我深感法轮大法不但净化了我的身体,而且还唤醒了我的佛性。

99年7•20后以江、罗为首的邪恶集团铺天盖地迫害法轮大法和大法学员。因我学了大法,乡政府迫害我,强行要走50元钱,我不但没放弃修炼,反而坚定了修炼到底的决心。我时刻背诵师父的经文。我抄写真象资料到周边的乡讲真象,一边讲一边发资料。由于不够理智,一次在外乡把资料送到了乡政府的几个不法官员手中,当时几个邪恶之徒就要拦截我,但我一点不害怕。我说:“做好人还要被抓吗?”恶人说:“要是都学法轮功,干部也不要了。”

恶人用电话通知了乡政府,乡政府来了几个不法人员把我给抓了。五个恶警逼迫我说出是谁叫我干的,我说:“是自己”。他们就强迫我跪在地上。五个恶警,其中三个叫曹恒刚、许贤勇、罗勇,用各种手段打骂我,他们抓我头发,用脚踢,用皮带抽,要我跪在地上,两手伸直平行,用烟头往我手背上烧。他们还说:“有功能,把她打死好了。”

我被不法人员强制跪在地上十几个小时,他们还打了我一百多个耳光,打得我满身都是伤。我时刻想到师父,用慈悲对待他们,不管怎样,我没有向他们屈服。第二天下午不法人员把我送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强迫罚款2200元钱才放人。收钱的人是李少炎。

2002年的一天,我不在家,乡政府几个恶警闯進我家里,破门而入,楼上楼下乱翻、乱砸,把我家值钱的东西都抢走了。恶人们不甘心,在当天晚上又把我抓到了乡政府,一上车就对我又打又骂,还逼我骂师父,看我不骂,几个恶人就打我,抓头发,用脚踢。我说:“你们把我打死,我也不会骂师父的。”

四个恶人邪恶的手段使尽了,还没有达到目地,当晚又把我送到了县恐怖组织610办公室。“610”的手段更狠,强迫我跪地上,打骂我,要我两手伸直平行,用电棒电击,用大头针往手上扎,逼我说出学员的名字。我说:“一个也不认识。”再问我,我就说不知道。他们用各种手段折磨了一天,邪恶之徒没办法,就把我送到了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强行又罚款三百元才放人。

刚回家第二天下午,县“610”几个恐怖分子因国道上出现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又将我抓到“610”办公室,强迫我跪在地上七个多小时,逼我把横幅的来路说清楚。当时办公室有十几个人,打的打,骂的骂。有个恶人狠狠的打了我几个耳光,还说打我打痛了,叫另一个人拿皮带来抽我,还有一人说拿刀子割我的眼皮,说这歹毒话的人是曹德云。

在那种情况下,我一点也没有害怕,我说你们就是打死我,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的确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之徒再也不敢打我了,他们没有办法,就让我回家了。正如师父在《去掉最后的执著》中所说:“如果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学员都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你们已经知道相生相克的法理,没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不是强为,而是真正坦然放下而达到的。”

2003年农历四月二十晚上,乡政府和安仁县“610”几个邪恶之徒,在没有任何证据下,又把我抓到了安仁县,要我说出他们国道上的横幅是谁挂的。我说不知道,他们就打我,用手铐铐我,并派人轮班看守我,几天几夜不许我睡觉,整天整夜的站着。我想不管他们用什么办法折磨我,我都不会说的,因为师父叫我们修炼一定要修善,做事首先想到别人,要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

我绝食抗议了三天半,他们叫老人给我送饭、送水果,跟我说好话,劝我吃东西。我不吃,我说要回家。恶人就说:“你不吃东西,你永远别想回家。”

我时刻请师父加持我,这地方不是我呆的,我要出去,我还要出去讲真象,救度世人。到了第四天的中午,我感到好难受,生命好像就要结束了一样。我求师父,让我到外面去吸口新鲜空气就好了。正想到这个时候,一老人来传话说:“放你回家了。”我说:“我不回家。”老人说:“你出来,真的要放你回家了。”

那时我身体很虚弱,他们怕我死在那里。因为那时正好是非典传播期间,我不肯出来,他们在外面等了很久,气得他们要死。我出来后他们不敢接近我,离我一段距离,问我:“你去哪儿?”我说哪里也不去,就在你们安仁算了。他们骂我说:“这地方不是你埋的地方。”就这样他们给买了车票,看着我上车。

我做的还不够,有不妥之处,敬请同修们慈悲指正。在最后的正法修炼中,我一定将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做的更正、更好。加大力度做好各自该做的事,精進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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