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为什么不牢牢记取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2月21日】邪恶迫害已经五年多了,在这五年多的风风雨雨中,大法弟子书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壮歌。在当前邪恶被大量销毁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按照师父所讲“清醒的、理智的在正念中走完通向圆满的路”(《新年问候》)。

一、过去的教训

在刚刚开始证实法讲真象时,我市一些同修自发的购置设备,印刷大法真象资料,由于出现一些地方真象资料过剩,而另一些地方真象资料不够的现象,当时站里(迫害前辅导站的负责人)一些同修出来协调,这本是好事,可后来这些同修要把这些设备统一管理起来,把一些同修买的设备分配给他们认为行的同修,造成很大的矛盾。并且还经常组织各区、片的联络人开法会,商量如何做,安排某某做什么,谁谁干什么,同修之间毫无保留。还有一个同修负责“全面”工作,上网的地点他去取资料,复印的地方他去送资料,各区的同修到他这来拿资料,外地来的同修他去接资料,各种法会他去参加,电视插播他也参加,最后导致几乎所有的资料点全部被破坏,大批同修被抓,那些各区的联络人绝大多数被判重刑或劳教,只有几人被迫流离失所,这是我市最大的惨痛代价。

有一流离失所的男同修到了另一个城市,在那里发真象资料、挂条幅、挂小广播、贴标语,做得有声有色,许多同修都很佩服他。可是这个男同修却与一个女同修住到一起,我们觉得这样不对,找他谈,让他“怀大志而拘小节”,他却不听,当时我们觉得有法在同修不会违规。不久这两个同修在贴标语时被抓,男同修正念闯出来。后来这个男同修回到我市从新组织新资料点,并与另一个女同修住到一起,这些没有引起我们与这位男同修的重视,也没有深刻向内找,更没有从法理上悟到他们不适合做资料点的工作,反而与他们一起搞资料点,把同修省吃俭用拿上来的八千元钱交给他们,结果没几天他们被抓,受到了残酷折磨,被判了重刑,另外有几名同修也被抓捕,资料点仅仅两个来月就夭折了。

二、现在的问题

我市有几位同修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下,从新建立了新的资料点,做了大量的工作,令人钦佩和尊敬。然而最近又出了与以前同样的问题,令人十分担忧。

我与一同修联系,这位同修忙,换了一位流离失所的A同修与我联系,由于打印机出现卡纸故障,一天A同修在没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领来B同修与我们联系,原因是A同修太忙,因为B同修我们认识,开始证实法时做得非常好,后来有些邪悟,现在情况虽然不清楚,但也没多考虑他是否适合与我们联系,认为B同修就是负责采购与维修的。由于B同修认为打印机不是机械问题,而是我们的心性问题,这样打印机来回拿了几次也没有完全正常工作。

一天我们被约到B同修家里,遇见C同修、D同修,后来又来了A同修,还有一位同修取资料走了。交流时,B同修要给大家倒水,结果是拿起水杯水杯就打碎了,当时我意识到有什么问题,提醒大家好好悟一悟,但并没引起他们重视。

回家后我们觉得这事决不是偶然的,便又找到D同修,结果发现问题相当严重。D同修是警察都不掌握的,现在负责上网,与A同修单线联系,可是A同修在没征得D同修同意的情况下就把B同修带去,并且还知道D同修的名字、单位,后来B同修还去过单位找D同修。为了便于联系,B同修要D同修家的住址,让D同修买手机,D同修不同意,就说“其实安全不安全不在这”。A同修有时还让D同修去教一些同修技术问题,D同修有时考虑对方不太合适,不想去,就认为怕心重。结果现在有一些人知道D同修在做什么了。

C是外地流离失所的同修,曾经在男女问题上有过过失的,现在时常住在B同修家,这种情况明慧编辑部《警醒:走正我们的路》一文已经明确指出不适合做资料点工作。当我向A同修提出这个问题时,A同修认为C同修虽然有过失,但师父没说完全不行,还给机会。这不是无原则的在做事吗?D同修与C同修切磋上网技术时,发现C同修上网时各种装好的防护程序不用,D同修指出来,C同修却说我们那里都这样做。这明显的不注意安全为什么不制止呢?

B同修是上了黑名单的,家里住着一位流离失所的同修,而且这么多做资料的同修到他家,还有到他家取资料的,这么做理智吗?B同修不但自己做资料,还要跟各资料点联系,这么做不危险吗?

A同修要把全市同修带动起来,整体上提高,与同修交流切磋,做了很多工作。但为了建资料点不惜要“矬子里拔大个”,这符合法吗?这不是干事心起来了吗?A、B两同修现在几乎全市资料点全知道,新组建的资料点也是他们筹划的,而且谁在做,甚至是一些做资料点地点都知道。这么做是遍地开花吗?这不是一棵树上结的几朵花吗?一旦树干有问题,那几朵花就要凋落。

还有更不能理解的是,前几天又把各区的联系人招集到一起开法会(C同修也参加了),法会上提出纪念什么什么日,还统计各区需要多少多少条幅,这么做不等于把哪个同修做什么又暴露出来了吗?而且还要每周定时、定点开法会。当我向A同修提出有必要开这个法会吗?A同修说法会和集体炼功是师父留下来的,开法会也是为了更好的沟通,整体提高。难道我们为了这种形式不分环境、场合可以任意开法会吗?难道除了开法会这种沟通形式外,就没有过别的沟通渠道了吗?

走极端,楼房隔音不太好,有的同修提出来小点声,就说“铲它”。谁要提出注意安全,就说别这样想,想就是求,在另外空间就形成这种物质。等等。

不修口,一些同修看谁真象做得好,就认为谁修得好,或者是根据自己的观念判断谁如何如何,觉得修的好的同修就无话不谈,有意无意把其他同修做的事告诉给对方。

1、建议各资料点首先解决安全问题,如果安全上有问题宁可暂停,也不要强为。
2、各资料点必须独立运作,每个资料点自己负责自己的范围。
3、尽量要少知道同修在具体做什么,这就是对同修的最好保护,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4、适当的法会确有必要,但决不能在法会上讨论谁谁具体做什么。
5、“大道无形有整体”,要根据自己地区实际情况证实法,救度众生。不要模仿、照搬其它地区的做法,特别是在同修怕心较重的情况下,更不要做表面上的轰轰烈烈,而要更注重讲真象救众生的实效。
6、建议A、B同修,放下自己身上较重的担子,鼓励同修自发建立资料点,如果有的资料点有困难,可以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7、建议C同修实修一个阶段,自己独立做一些证实法的事。

希望同修要清醒、清醒再清醒、理智、理智再理智。

由于时间仓促,文章中如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编辑部的同修:
写这篇文章时,我流了许多眼泪,回想起身边那么多同修,遭受非人的折磨,让人痛心疾首。看到现在的一些同修不注意安全,不吸取过去的教训,甚至有重蹈覆辙的危险,心急如焚。同时在写文章时也找出自己强大的私心,怕同修出事连累自己。在与A同修交流时,不是善意与之交流,而是面孔生硬,语言激烈,甚至是指责同修。在此向A同修致歉。   ──大陆大法弟子)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