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再也不用你写什么“悔过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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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6月14日】2004年10月18日一早,我和往常一样骑车上班,刚到场部不久,场长找到我说:“我与局长昨天见过面,让你写一封悔过书。”我微笑着、平心静气写下这篇证实法的文章:

今天场长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写一篇“悔过书”,我感觉难以理解。六年半的修炼法轮大法,使我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不断提高道德标准,改变了自身的种种恶习,处处与人为善,时时为他人着想,在我身上发生的变化是全场职工有目共睹,有口皆碑的。因此,再大的压力和再多的险阻都不会使我退却,放弃这个给予我生命以真正意义和伟大内涵的至高信仰。至于那些报纸电视对法轮大法的仇恨宣传,完全是造谣诽谤,栽赃陷害,为了达到非法镇压法轮功而精心编造出来的政治谎言。在我们国家,这样的先例还少吗?从50年代的“亩产万斤”到文化大革命的“内奸、工贼”,从六四屠城的“兵不血刃”到非典时期的“绝对安全”,稍有常识的人都不屑于再听信它们谎言欺骗。

还记得我曾经去北京证实法,为法轮功及受迫害的大法弟子讨还公道而遭非法拘押,从北京到本地监狱的22天中,我一直在不断的反思自己,反思这个社会。我觉得我们的社会正在被导向一个是非颠倒、黑白混淆的危险境地,请你们冷静的想一想,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是一个不难得出的判断:他们身心健康、慈善祥和,工作兢兢业业,待人真诚纯朴,处事礼义圆明。这样的人对社会、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在当今世风日下,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他们的高尚人格象莲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成为整个中国乃至全世界道德回归的楷模。这一点从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以及各个国家给予他的高度赞誉中就可以得到验证。

法轮大法发祥于中国是民族之幸、国家之幸、人类之幸。为什么中共无视民心,背离普世公认的道德原则,以种种不可告人的残酷手段,对他们实施暴力镇压,强制剥夺他们的信仰自由。文革式的历史悲剧为何在中国一再上演?天理何在,公义何在?也许社会形势不是你们个别人所能左右的,但至少你们在人性与党性的选择面前,可以选择人性的善念与良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多体察民情,不要使好人蒙冤受难。我坚信:善恶到头终有报,做恶者自食其恶果,行善者积福积德。最后我还想说:我所走的路是人间最正的路,不管你们把我送到哪儿,我绝不会动摇自己的信仰,也绝不放弃自己做一个更高意义上的好人的选择。

我写完后,场长看了只说一句:“以后我再也不用你写什么‘悔过书’了,再写把我也写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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