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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大庆市让胡路公安分局对牟永霞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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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7月8日】

申诉人:牟永霞的家人牟洪国、牟永艳、牟永琴、尹维平、李景轩、李冠南、李文猛、杨琛。

事由:对大庆市让胡路公安分局有关责任人对牟永霞的迫害提出申诉。

要求事项:
1、依法严惩迫害牟永霞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
2、依法赔偿给牟永霞及其家人所造成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损失。
3、正常办理户口、身份证,退还由此强抢的一切财物、证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事实与理由:

牟永霞,女,57岁,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让区3—1—2—202室。现与儿子的户口近一年时间不给落,只因为她修炼法轮功。

你们知道吗?法轮功挽救了她曾经垂危的生命;而她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严重迫害;2000年末被迫“买断工龄”经济上搞垮;路行被绑架非法关押,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某些人非法入室行盗,被迫流离失所;孩子失学就业难,办户口受阻,又遭绑架,导致生命垂危,所带钱、物、证件被让区公安分局抢走。

一、法轮功挽救了她垂危的生命

文革时她下乡一去12年,精神重压导致心、肝、胃、肾都有病,还有风湿瘫痪,二级残疾,久治不愈,度日如年。是法轮功拯救了她垂危的生命。作为“文革”后的第一期考生,她30岁才入大学。具有极强个性的她,带着一身病艰难的生活着,实在承担不下去了。可时来运转,98年末,经朋友介绍她修炼了法轮功,大法教她修心健身,不久一片药没吃,身心康复,全家皆大欢喜。

二、镇压期间坚持修炼法轮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99年7月20日,江氏出于小人妒嫉,不管百姓死活,公然践踏人权和信仰,不顾天理国法,全面造谣、栽赃、陷害法轮功。2000年末,因坚持修炼,牟永霞被迫“买断工龄”,从经济上被搞垮。2001年5月5日她惦念亲友,要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不受谣言蒙骗所毒害,在探亲途中被红岗区派出所绑架并被转至让区公安分局。它们将她非法押进大庆市看守所一个月,接着转押到萨区拘留所。她绝食抗议非法关押,19天后已不能行走,却又被灭绝人性的让区公安分局的有关恶徒及长青派出所片警孙慧文和王警长拖入精神病院(大庆三医院)。在医院里她的身心遭到极度的摧残。当她向院方提出抗议时,院方说:“没办法,你这是政治问题,让我们治,我们就是这么治,我们没有权力放你,你要想出去,得公安局批准。”公安局管着医院。用药时她抵制,就一齐上来四、五个医护人员,用带子把她绑在床上,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还灌药,使她头晕、视线模糊、腰直不起来、颤抖、身体失重摔跟头。她晚间上厕所摔倒,膝盖破伤淌血,站不起来,只能艰难的爬回病房。20天后她被折磨得目光痴呆,精神恍惚,被朋友救出来。通过炼功调整半年之久,当她能支撑起来回家时,丈夫已再婚;九旬老母忧郁成疾而去。这期间长青派出所片警孙慧文拿走她380.6元钱,至今不还;远望小学校长初艳春非法扣押她9千多元买断钱(2000年6月末进京上访回来,也被她非法扣了近万元)。

2002年初,孩子终于盼回了妈妈。她们母子来到新家3区3—1—2—202室。小心翼翼地住着,可在8月13日下午一时多,片警程龙和几名警察要强行入室,击门、盗锁、堵门镜,她们孤儿寡母坚决抵制,险些出了人命。孩子是常人不修炼,预感到妈妈又要被害,为阻止盗门,要往门上放电,被妈妈劝阻。僵持到次日晨,孩子气极了,操刀要冲出去,与围堵家门的警方拼命。在场的警察都知道,他们不再盗门,在世人的谴责声中,下午3时所长领着一群警察退去了。她为了孩子的安全,被迫流落他乡了。没过几天,让区分局在本地区就抄家绑架了30多名大法弟子,也来抄她家,因她已不在此地而幸免被绑架。自此她们不敢踏上这片危险的土地。但她深知邪不压正,总有真象大白那一天。“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暂时回避吧。

2004年夏,孩子已19岁了,本来聪明的跳级生,可因妈妈被迫害,他在教室里再也坐不住了,荒废了学业很苦恼。如今他自己要搞点营业,以其维持她们将来的生活,可需要身份证,妈妈不得不来办,一年多来让区分局多方刁难不给办理,孩子急得直哭。

2005年6月3日,她又来让区分局办户口,等了一天不给办,傍晚到同修徐淑珍家找饭吃,正赶上让区公安抄徐淑珍的家。警方当即抢了牟永霞的皮包(内有600多元钱、一个手机、一块手表等物品),同时绑架了她。至4日凌晨2时,将她连拖带拽,绑进市看守所,迫害得她全身青紫、胸疼、不敢喘气、翻身困难;看守所又指使一群刑事犯把她从板铺上拽下来,塞进铁椅子,坐了两天一夜,使她昏迷近10个小时,险些扔掉性命。至今仍头晕、心悸,一直由亲友陪着。此期间让区分局不给办户口又非法扣押了她办户口的所有证件(买房、退房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引户证和照片。她提包里的钱物不还,说是“罪证”,是谁的罪证啊?她的钱、物、证件,是私人财产,抢去不还,还有法律吗?让区公安有关干警是流氓还是强盗?并且还要她的家庭住址,说10天还要来骚扰一次。明明被害得犯了心脏病,又有高血压,还昏迷,还要来骚扰,这不是往死路上逼人吗?她住谁家,谁家受牵连,怎么还能告诉住址呢?而且她住何处是她的自由。警方是执法犯法,罪上加罪!

炼法轮功的是公认的好人,对国家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可在中共却伪造出了“天安门自焚”伪案等蒙骗世人,挑动群众斗群众。然而法轮大法好,全世界都知道。目前78个国家上亿人修炼,获各国政府褒奖1300多个。李洪志先生自2000年起连续四年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而江氏集团因迫害法轮功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现被多国多次正式起诉,其追随者已经多人被判有罪。

综上所述,让区公安分局、市看守所等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对牟永霞的迫害已触犯了我国《宪法》,抄家、绑架、强抢,严重侵犯公民住宅权和财产权,违背《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触犯中国《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248条虐待被监管人罪;251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397条滥用职权罪;399条徇私枉法罪;234条故意伤害罪;238条非法拘禁罪等罪,违犯《行政处罚法》、《人民警察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以上犯罪事实,我们要一追到底,直至把罪犯捉拿归案,匡扶人间正义!

2005年6月29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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