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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地区恶报几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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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四日】

1、靳兴库(一般被称作“靳老三”),男,40多岁,葫芦岛市绥中县人,曾多次举报大法弟子,2005年6月末,又拿着手铐和假的警察证骚扰大法弟子,2005年7月24日前后,靳新库突然查出得了三种癌症不久死亡,死时非常痛苦。知情者都说这是他与佛法为敌、迫害好人的报应。

2、兴城市围屏乡政法委副书记曹珍德,积极迫害法轮功,曾亲自带人把依法上访的杨景新、赵玉华、卢桂芹3位大法弟子送进马三家教养院,当地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恐吓、抄家、搜书、罚款等迫害。曹珍德后来患肝癌,被医院拒收,于2005年3月3日死亡,年仅53岁。曹珍德的恶行还殃及了子女,现在家破人亡。

3、兴城市海宾乡刘屯村支书刘振平,将本村四名法轮功学员劳教。2001年夏刘得了一种怪病,五脏六腑全部溃烂而死

4、2001年末,绥中公安局一辆警车送两个大法弟子去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黑窝马三家劳教所,回来时,在平坦的高速公路上,前后没车,这辆警车莫名其妙就翻了,车中4个人的伤势正好和被他们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受到的迫害程度一样。那个叫常维兴的政保科警察迫害学员最狠,他伤得也最重。

5、绥中前卫镇副镇长张晓东经常在开会时污蔑大法,其司机沈文友常常向张通风报信,迫害法轮功学员。2002年正月初七,沈文友开车送张晓东全家回家,途中与一大货车相撞,沈当场死亡;张双腿撞断,其妻身体一侧肋骨全部骨折,其14岁的儿子半面脸连皮带肉全被扯了下来。

6、绥中大王庙乡的张文权,经常诽谤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告诉他善恶有报他不信。2002年2月,他为得奖金举报法轮功学员。邻居开玩笑说:“可别做那事啊,都说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他(指法轮功学员)那要有事,你就得没气。”事隔几天,他真的感到呼吸困难。到县医院去检查,打了几天氧气,奖金没得着,还花了一千多元医药费,回家八天后死亡。

7、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台门镇派出所所长焦万祥,男,50岁。1999年7月20日后,迫害大法弟子几十名,对大法弟子进行毒打、非法劳教、勒索钱财。2001年12月,焦万祥从新台门镇开车途经望宝山的公路时,撞在路旁的树上,车当时撞毁。

焦万祥的肋骨被撞断两根,腿被撞断一条。过后他本人也说:“我这是做了缺德的事了,报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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