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小学生给老师的一封信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尊敬的老师:

您好!我很早就想给老师写封信。

今年是我小学生活的最后一年,今天是我开学的第一天,我们发新书了。一向喜欢学习的我就迫不及待的一本一本的翻看起来,当我翻到《品德与社会》第七页时,我怔住了:法轮功,刘思影自焚……怎么书中写的和我知道的不一样?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每天早晨爸爸、妈妈和奶奶在做动作,有时候是站着,有时坐着,面带祥和,动作缓慢,优美。我就问妈妈:“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呀?”妈妈微笑着说:“我们在炼功”。每天晚上回到家,对于爸爸、妈妈和奶奶他们最重要的就是学法,看那本叫作《转法轮》的书。妈妈说:“书就象是老师,必须每天看,要不就会忘记老师的教诲,干事情达不到最好。”他们每天读,我就在旁边听,不知不觉一本书听完了。他们还在读 ……慢慢的在我的记忆里有了打坐、炼功;修炼、学法,修炼法轮功。我们家非常和睦,虽然少了兴奋的大笑和喧闹,但家里每个人心照不宣,祥和的,宁静的,甜甜的,其乐融融。

记忆里,妈妈每天早上炼完功,就送我上幼儿园。每天在路上妈妈叮咛我:要与小朋友和睦相处,见到老师要问好,要有礼貌。我大点了,爸爸送我上学,路上还要嘱咐:要好好学习,细心认真,不辜负老师的教诲;要爱老师,爱同学,爱护班集体;和同学发生矛盾首先要找自己,要忍,要处处为别人着想;要诚实,不撒谎;要保护环境,爱护小动物、植物,……按“真、善、忍”做个好学生。

于是,我记在心里。我看到同学有困难就主动去帮助;看到教室地上有垃圾就主动把它扔到垃圾桶里;看到花坛的小苗倒了,我就把它扶好;有赖小子三番五次戏弄我,玩我的小辫,我忍了,也没告老师,回家妈妈说我做的好,还说吃亏是福……

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到现在我还非常后悔。就是五年级时上科学课,老师让我们观察水里的生物,我就养了小金鱼。我每天放学就抱出鱼缸,把鱼抓出来放回去,抓出来放回去,这样结果把鱼玩死了。妈妈说我杀死了鱼。如果是修炼人那是很严重的行为,属于杀生,是修炼人不允许的,而自杀罪更大。那刘思影和她妈妈是什么人呢?如果是修炼人会自焚吗?我百思不解。

后来,爸爸给我讲了岳飞的故事,我明白了岳飞是被陷害的。接着我想到了爷爷爱看的老戏——窦娥冤,窦娥也是冤死的;上学期我们还学了国外天文学家布鲁诺的故事,他为坚持“日心学说”而被火烧死。我明白了,真理需要坚持,不能屈服于强权和恶势,冤屈最终会大白天下。

因此,今天我想问老师:我们《品德与社会》第七页的内容可否不讲?如果讲了,将来法轮功大白天下的时候,老师的形象是什么样?对老师有没有伤害?对同学有没有伤害?我希望老师永远伟岸、高尚!永远值得让同学们尊敬!永远是点亮同学们正确航向上的明灯!

我还告诉老师一件事。今年过年我跟奶奶给一位老邻居拜年,可看到的不是新年的喜气和笑颜,而是冷清的家,没有儿子和媳妇(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劳教),只剩下爷爷和小孙子,孩子正哭喊妈妈。

奶奶说象这样的家庭在中国还有很多……那些为法轮大法讲真话的人,他们不顾自己的安危为的是全中国人民知道真相,不受蒙蔽,为坚持真理,备受折磨,有的甚至失去了生命。

老师,我想问:我们能为他们做点什么?我们眼看着好人被诬陷,被残害,黑白被颠倒,就在法律不是法律的时候,我们能把自己的眼睛捂住、把耳朵堵住,说不关自己的事吗?我们的良心何在?作为一个人正义表现在哪里?

爸爸说沉默就是纵容,其实也是犯罪。我们不能熟视无睹。我的良心告诉我:必须帮助他们!但我不知该怎么办,请老师告诉我……

您的学生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九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