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情,才有慈悲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过去一直认为,能看到同修的不足并直言给同修指出,是在帮同修提高,是最大的慈悲,把这个看绝对化了。可是,因为我的这个做法,和同修产生了间隔。在不断的背法、向内找的过程中,在看明慧网同修们的修炼体会中,我认识到这种认识该提高了。

一、总看别人不好的一面,就是不慈悲。

常人的情,就是谁对我好了我就高兴,谁对我不好了我就不高兴;或者谁做的好、符合我我就喜欢谁,谁做的不好、不符合我我就不喜欢谁。过去,因为我象个常人一样执著同修的状态,执著同修的不足,于是,同修改变了,我就高兴;同修不听我的意见,不改变自己,我就不高兴,看见他(她)就疙疙瘩瘩的,甚至故意用狠话刺激同修,还以为这是对同修好,认为不敲重锤他(她)明白不过来,其实就是用人的情对待修炼,说白了就是不够慈悲。

师父讲:“其实整个正法中都是本着这样一种最宽容的、最慈悲的方式在做。不计生命在历史上过往之过。”(《各地讲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会讲法〉)那么我们作为大法弟子,就得向师父学习,不计众生一切过往之过,忘怀一切恩怨情仇,走出人的轮回报应,不被情左右,用一颗大慈悲心对待众生,对待同修。要是不能放下过去的恩怨,执著同修的不足,就是没有按照法的要求修自己。

我认识到,心中一产生分别心,一在意别人的不足,执著别人的过失,计较别人的态度,计较各种利益的得失,就是不善。这个不善,不单单是说行为上表现出来了就是不善,你的心思一动,就是心性的体现了,不好的因素就在你的场中产生,这种因素就是间隔。有时表面上我做的很好,可是我的心里感到委屈,结果我付出了别人却不领情。其实是怎么回事呢?你内心的不善,别人会体会到的,你表面上做的很好,可是内在的间隔已经产生,别人当然不领情了。

师父讲到:“大法弟子对待任何事情都应该正面对待,不要看人家不好的一面,总要看人家好的一面。其实你们知道吗,我当年传你们大法的时候,讲课中下面发出很多常人的思想反应来,有的人思想反应非常不好,可是我都不看。我就看你们好的那一面,我就能度了你们。”(《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对照大法,我发现,我过去认为自己在帮同修,其实是总爱看别人不好的一面,甚至根据别人的言行往不好的方面猜测别人,给别人下不好的结论,并以此为理由,力图改变别人。几乎所有矛盾,都与我这种陋习有关。现在,当我把计较、猜疑、戒备、指责、怨恨、争斗等等这些不好的人心,从自己的空间场中清除之后,仁慈、宽容、厚道、理解、忍让,才第一次真正深入我心,我好象是第一次体会到了拥有它们的奇妙感受。我不再因为别人的误解和冷漠而感到委屈,也不再斤斤计较各种利益和人情的得失。我体会到了“忍”的境界,那不是常人出于各种顾虑心的含泪而忍,而是真正放下了自我的大慈大悲。我心中那块坚硬的冰开始融化,当坚冰融化后的冷气从前胸后背发散出来以后,我感到我的心是那样的柔软,温暖,宽广,而且充满光明。师父讲到:“其实慈悲是巨大的能量,是正神的能量。越慈悲这个能量越大,什么不好的东西都能解体掉。”(《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我对这句话有了切身的感受。

二、不能用人情、人理对待修炼

师父讲:“至于说执著,师父今天告诉你这个去掉、那个去掉,那是强制性的,不是发自你内心要去掉 的。时间长了师父讲多了受不了时你会产生怨气,你会想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你自己通过法理认识到了,你明白这样做对你生命的好处和不好处是什么,那才是你真 正提高,你才能真正做的到的。外在的任何约束都不是出自于你自愿,不是你真正的提高。约束和强制永远不会使人改变和提高,离开这个约束人又会和原来一样,那都不行。”(《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由此可见,我过去那种把自己的“好意”强加给同修、同修不听就执著不放、不甘罢休的做法,实际上是背离法理的。看到同修的不足了,善意的给同修指出来是对的,但是,不能形成不指出来就不放心的执著,更不能把自己的认识强加于人,不能强迫别人修。修炼,必须是修炼者自己扎扎实实向内找才会提高的。我总是盯着别人的不足,只能使自己心不净,对同修的修炼也没有好处。

有时,当面指出后同修不能接受,我还爱找到其他同修,详细的讲述事情经过,请同修帮助判断一下谁是谁非,还以为是在用法衡量,是为了共同提高。现在我明白了,这正反映出了自己有对同修的执著的执著,是不能慈悲包容同修的行为。而且,不管出于什么目地,在背后议论同修没有任何好处,只能加强一些负面的因素,而不能给同修一个正的场。善意的理解,慈悲的包容,才是符合“真、善、忍”的,这样才能真正帮了同修,才能形成牢不可破的强大整体。

总之,向内找才是修炼。争表面的对错,不是修炼。放下情,走出人的是非,才能修出慈悲心。以前我还以为,与同修的矛盾是在去对方“不让说”的心,却没有真正反过来用法衡量一下自己,结果在这个问题上修的很慢。以上是个人层次上的一点体会,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