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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红遭黑嘴子加期 曝光劳教所迫害真相

更新: 2017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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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明慧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中共在吉林通化地区以“奥运”为借口,大批绑架法轮大法学员。那天李秀红也被二道江山上派出所恶警从自己家中绑架,并无端被关进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这里,我们以李秀红的亲身经历来揭露中共治理下的黑嘴子劳教所的残暴和非人性。

如今,李秀红的非法劳教期已满,劳教所却因她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拒“转化”,对她加期四个月。

暴力、酷刑强制洗脑、“转化”

李秀红今年37岁。她从小就体弱多病,所以药成了她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十多年前她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法轮功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使她一身的病痛不翼而飞,从此她按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因此,她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并坚定的修炼法轮大法。

劳教所为“转化”李秀红,对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强制洗脑。劳教所指定了几个邪悟的人,将法轮大法断章取义或歪曲大法内涵,不停的向李秀红进行灌输。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李秀红清早起来炼功。管教上班后,魏丹等人便用电棍电击她。前后一共使用了六根电棍,其中一大队两根,从六大队借来一根,七大队借来一根(一、六、七大队都在同一栋楼里),又从警戒科借了两根新的,魏丹说新的电足,好使。恶警就用五根电棍(一根电棍坏了)轮流充电电击她。魏丹和叶颖两人动手电击她。在场的还有大队长闫利锋,姜丽君,管教王雷,段亚娟等。闫利锋还说:“明慧网说我们用四根电棍电你们,还少了呢,我们用五根……”

叶颖和魏丹还对李秀红连踢带踹,叶颖问她:“还炼不炼功了?”李秀红没有回答她,叶便疯狂的打她的耳光,并用剪刀柄打她的脸,还强行剪掉了她的头发,并将她打倒在地;闫利锋两腿夹住她的头,叶颖等强行扒掉了她的外衣外裤,给她套上囚裤,接着就开始对她连打带电,电击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天,致使满屋子里飘着的都是衣服和皮肉的焦糊味,而这时的李秀红已全身发抖,站立不稳。叶颖为了掩盖她们的罪行和对李秀红造成的伤害,竟假惺惺的说:“她是不是冷啊,给她穿上衣服吧。”接着就把囚衣给她套上了。

管教下班后,李秀红被绑在了死人床上,用手铐、皮带固定她的手脚。从这时起,李秀红就一直被绑在死人床上,直到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后一天。床是由铁条交叠而成。被绑了两天后她就排不出尿了,那天她二十多小时没排尿,憋得很难受。当天的值班管教段玉娟要带她去卫生所导尿,看管她的人建议把她放下来活动一下,如排不出来再去导尿。当她起来时身体严重失衡,头晕,揉了好半天肚子才把尿排出来。尿液呈黄红色,散发着臭味,尿完后管教继续把她绑在死人床上,后来再小便时她就没知觉了,只是感觉肚子绞痛,而且有时候绞痛已经很严重了,等上大半夜都排不出尿来。她开始腰痛,而且两侧有时轮流痛。一周后她的尾骨处生出了几个包,已经化脓,疼痛自不必说。而电棍在她两臂上留下那密密麻麻的一层血痂,两个多月后她洗澡时才用澡巾搓掉。

被绑在死人床上期间,根本就不让李秀红下床,吃饭别人喂,大小便需别人脱裤子,拿便桶。这不仅是对李秀红的人身伤害,也是对监管她的人的精神和心理上的折磨与摧残。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李秀红还善意的多次向多名管教反映死人床对受刑者身体的残害,对受刑者周围的人包括施刑者精神上的伤害,这都是很残酷的,应该予以废除。李秀红所经受的迫害远非仅是刑具带来的,死人床的最长期限是7天,可有许多时候她在床上一绑就是十多天才放下来洗漱,然后再绑上。由于长期绑在床上不能动,背部几近出现麻木状态,每次洗漱时看到她身上尤其腿部都是青紫色,用澡巾搓一下就会变成一道桔红色,很久这颜色都不恢复。心脏和血压也都不正常,尾骨处经常起脓包,到快要流脓了才把她的腿放开,脓包消了再绑上。后背被铁条硌的疼痛难忍,就连看管她的人都于心不忍,于是在臀部给她垫了个垫子,结果被管教王雷发现,训斥了看管一通,命令其把垫撤掉。后来小便时尿液流到尾骨处,李秀红总会感到一阵阵的刺痛,因为总是平躺,照看她的人也不易看到,等仔细看时才发现尾椎骨处都硌破了,并结了厚厚的血痂。松开腿后好长时间血痂才慢慢褪去。由于长期躺着且反复受伤,尾骨处有巴掌大的一块肉变成黑乎乎的,没有了知觉。

以精神摧残逼“转化”

刑具造成的只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残酷的是邪恶之徒在精神上的摧残。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李秀红因炼功遭毒打,后被绑在死人床上。邪悟的人给她读攻击大法的书,还把电视机放在紧挨着她的那张床上,就在她的脑袋边,高声播放攻击、污蔑大法的光碟。管教指使看管她的人假装背诵所规所纪,企图以此给她洗脑。

从死人床上下来后,李秀红仍坚决不看这些邪恶的东西。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放假期间,管教又找来一些邪悟者以所谓“关心”为名来“转化”她。台湾邪恶网站冒充师父女儿登载的邪恶文章传入劳教所后恶人如获至宝,多次劝她看,被她断然拒绝,接着邪悟者强行读给她听,看什么作用都不起,只好不了了之。但在邪书中她看到了师父的经文和明慧编辑部文章,却使她惊醒。

劳教所外的邪恶之徒时不时地也会来放毒,祝家辉就是最活跃的一个。其人原籍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铁厂镇,曾在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局任探长。大法被迫害初期因坚持修炼被单位开除,而后邪悟,并被中共特务指使到处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尤其是各劳教所、监狱等,更是他经常出入的场所。因其做“转化”有“功”,现就职于朝阳沟劳教所。祝曾和邪悟者康凯(长春人)一起出主意说:李秀红要是再炼功就对她如何用刑。在二零零八年近年终时,一次在没有任何管教陪同,祝独自一人没敲门也没做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擅自闯入了女监室(当时有人正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用手指戳着李秀红的胳膊肆无忌惮地辱骂李秀红。因为狱警怕别人看到李秀红所受的迫害,所以把绑李秀红的死人床放在后头。祝说只有狗才拴在门旁。当晚,大队长李颖来把李秀红由白天站着铐在床头的姿势改为晚上躺着铐在床上时。李秀红将祝擅自闯入女监室的事反映给李颖,并提出男子进入女监室之前要先敲门,这是最起码的礼貌,这些人(指被关的人)也是人,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而且道理是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祝做“转化”时又喊又唱的)更不是骂出来的。李颖说是所里让他来的,他有所里发的通行证。后来,祝再也没来见过李秀红,虽然他会来大队,只是去做别人的“转化”了。

被剥夺会见亲人的权利

人有享受亲情的权利,亲人间对彼此的情况有知情的权利,这是基本人权,但只因坚持修炼,她的这个权利被队长闫利锋无故剥夺了。二零零八年,以所谓她炼功 “违纪”为理由,二零零九年又以她不穿囚服为借口,到现在一年多来,李秀红没有见到自己的家人,只是在她家人的努力下通过两次电话。虽然见到她的次数寥寥,机会渺茫,但在近两年里,她的家人几乎每月都赶到劳教所争取看到她。劳教所这种非法拒绝家人与她见面的做法,给她和她的家人带来巨大的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

她的家人经常给劳教所里打电话询问李秀红的情况,但得到的并非是实情。家人给她写的字条她欲回复,看管她的人告诉她:“队长(闫)说要写不炼功的保证才能松开手铐,让你写信。”她执意不写不炼功的保证,所以家里的信就没回成。而王雷却矢口否认以写保证才允许给家人写信这个事实。二零零九年八月末她写了一封家书,介绍和记录了一些她在劳教所里的真实情况,管教王雷说这封信不能邮,已交给大队,大队又上交劳教所,劳教所又转交给了检察院,此信应该是被检察院扣押了。因为她的家人并没有接到她的任何信件。劳教所里是没有通信自由的。信件都要先经过管教查看,才能决定是否可以接收或邮寄。劳教所的严酷与黑暗对外更是要严密封锁的。

抵制迫害不做奴工

因为李秀红没触犯任何一条法律,不是罪犯,是被非法关押的,对她的关押是违法的,所以她抵制以管理犯人的方式来管理她并拒绝做奴工。劳教所的队长就在生活待遇上对她进行歧视,例如,劳教所统一将旧木椅更换成软椅时,就以“先保证参加生产者需要”为由,把原本已经发给她的软椅换成了木椅,而实际上空闲的软椅还有很多。因她早晨炼功、拒做奴工,所以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别人都睡午觉了,不让她午睡。管教王雷直接就说:“参加生产的才能午睡。”可见所谓的“人性化管理”实质只是一种对顺从奴役的奖励。

不穿囚服、不戴名签

零九年十月,管教王雷在给她强行剪发时有意无意的在她的额头和后颈刺破三、四处并留下了伤痕。她不穿囚服不戴名签,恶警们就把囚服和名签缝在她的衣服上。河北籍传销犯冯波叶、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曾在她双手被铐床头的情况下将她按坐床上,揪着她的头发扯着她的耳朵将她上身平压在大腿上,把名签缝到她的棉袄的后肩胛及前襟上,至今衣服上还有扯名签时留下的破洞。囚服也是一样,由几个人强行套在她身上。一次在撕扯间她的手被抓破。就这样囚服一次次的强行套在她身上,名签一次次的缝在她衣服上,但都被她一次次的脱下或撕下。由于她的坚持,现在不再被强迫她穿囚服、戴名签了。

邪恶的狱警

因为李秀红炼功,管教王秀丽抬手就给她一个嘴巴;因为炼功,管教王雷劈头盖脸就扇她一通耳光;因为炼功,队长姜丽君使劲踢她,等等,等等。对她的虐待不止于此,被绑死人床后白带增多,因为不能清洗,照看她的人就在她方便后给垫一块卫生纸,但管教王雷却暗地里命令她们不许给她垫纸,七月份以后天气很热,王命令不许给她擦汗,不许给她擦洗任何部位和换衣袜,并经常来检查。在二零零八年九、十两个月,她的手铐一直没解开过,也就是说,她两个月没洗漱过,原因是她不承诺也不写保证不炼功。王雷不允许任何人和她说话,别人在吃饭或洗漱时经过她的门前,管教都要把她的门给关紧,除看管她的人,不让她与外界任何人接触,不可以对其他人笑,甚至对视。恶警还将她与自然隔绝,除检查身体等特殊原因外,她都是足不许出户,虽然放风的机会很难得,但别人偶尔还有,她却从来没有。甚至在门口站着看看窗外也不准。她被关押的两年多来,过的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

为使李秀红放弃炼功,狱警们还对她用尽恶毒肮脏下流的语言,并使用其它卑鄙无耻手段。仅以闫利锋为例,她曾在李秀红方便时闯进屋骂她就象卖淫女,还有一次闫当众骂她不要脸,不如街上的马子,并扬言要将她方便时的情景用手机拍下上网,她还命令不许在她方便时给她便桶,要她拉尿在裤子里,谁不听就给谁加期,让她永远在这伺候李秀红。

为此事,李秀红开始绝食并要求见驻所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申诉。并在此要求受阻后为自己的合法权利据理力争。20小时后,虽没见到检察官,但有人给她拿来了便桶。

当时和她遭受同样迫害的还有通化大法弟子闫淑芳。

恶警教唆犯人对大法学员犯罪

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初开始,李秀红拒绝吃早餐,原因是她被绑死人床期间,负责她早餐的贵州籍传销犯郑建霞对她进行不止一次的人格侮辱,并且还说了许多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话。李秀红向管教王雷反映此事,并明确提出不是要给郑加期,而是要其对大法和师父道歉,以挽回她胡言乱语给大法造成的不良的影响。可王雷不仅没对骂人者做出相应处理,反而在上午得知此事后下午就任命郑为互包组长,以纵容她继续行恶。在这之前郑曾经在她炼功时使劲打她的手,管教王雷也在场。李秀红当时就说郑打人,可王雷马上袒护她说那不是打,是拍。为了维护大法的尊严、修炼者的尊严,为了对管教及犯罪人员的这些丑恶行为表示抗议,李秀红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不吃早餐了。可闫利锋为推卸责任掩过饰非,对劳教局的工作人员谎称她是由于给郑加期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赌气不吃饭。李秀红听到此话后当场揭穿了她的谎言。

由于管教如此包庇纵容,在这里犯人逞凶行恶甚至施酷刑迫害大法学员之事已司空见惯。李秀红的身体已经很虚弱,虽然被铐在床头时可以坐着但由于心脏难以承受,能够坐着的时间在逐渐缩短,大部份时间都得躺着。听到节奏快一点的音乐或周围的声音大一些心脏就会受不了。一天晚上,闫利锋值班,她坐着支撑不住了,刚躺下不久闫就进来让她起来运动,她向闫说明情况后,闫依然坚持,并让两个犯人拖她起来运动,还吩咐另一个犯人去拿速效救心丸,李秀红据理力争坚决不吃才作罢。四月份,卫生所的宋副所长在给李秀红检查完身体后明确说以她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必服用速效救心丸。闫利锋作为非医务人员滥用药物也不只这一次。法轮大法学员孙淑香因长期遭受威逼、恐吓、强制洗脑,每天晚上十一点之后近十二点才能睡觉等迫害,(李秀红曾和管教王雷说过这样对人身体伤害极大,但王雷矢口否认说孙和大家一样正常就寝,几天后孙的寝室的屋门就关的紧紧的,有时还有管教站那看着)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上约九点五十五分左右,孙淑香被迫害的心脏病发作,闫给她服了速效救心丸,后来医务人员赶来抢救了近半个小时,又送去医务所抢救了半个多小时才回过来。

嚣张的恶人王玉琴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后一天,李秀红从死人床被放了下来,但对她的迫害并未停止,只是变成了犯人直接迫害而管教在背后指使,撑腰。先是给她洗脑,未果后,因为她炼功,松原市上访人员王玉琴把床单剪成条结绳将她手脚都绑上,还强令其他人用生产用的胶带绑上她,王借口阻止她炼功为名,对她暴力殴打,一次在推搡中她的头重重的撞在了上铺边缘的角钢上,王玉琴还怂恿其他犯人打她。王玉琴告诉吉林的吴翠娥、长春的刘凤琴说:“她炼功就踹她腿,给踹折。”告诉盗窃犯杨英侠说:“她炼功你就往死揍,没事,现在是国家整法轮功,她们没地方讲理,怎么整她们都没事。”她还经常拽着李秀红的一只脚脖子满地上拖她,并说管教魏丹给大法弟子李秀敏灌食时就是这样拖的。王玉琴的这些行为李秀红都告诉了狱警,狱警王雷、杨薇也都看到过李秀红身上的伤,但却根本不管,相反还经常把自己做的各种菜送给王玉琴吃,王玉琴更加嚣张。李秀红由于心脏极其衰弱,听到噪音就会受不了,王玉琴就把录音机放到最大声,摆在她的床边,声音大得关着门好几层楼都听的到。李秀红告诉闫利锋此事,闫的答复是只要你还炼功,她爱放多大声就放多大声,你别找我,我也不管。

二零零九年九月六日,王玉琴见李秀红炼功就在地上沷了许多水,然后把李秀红踹倒在地,并把她按在水里来回拖,再一个猛推,使李秀红的后脑重重的摔在地上,她立刻呼吸困难,好半天才缓过气来。王又把浑身湿淋淋还赤着脚坐在地上的李秀红拽到了走廊。那天正好降温,王玉琴将走廊门窗都打开(平时只要李秀红在走廊里,不论天多热都要把门窗都关上,她走过后才可打开,王玉琴说是王雷吩咐的),管教于波路过用脚尖点着李秀红的胳膊说:“只要你还炼功对你采取什么措施都不过份。”王玉琴打李秀红时她在门口都看到了却说没看到,并说即便是撒了谎顶多只是道德问题而已。有了管教如此纵容,王玉琴对其他在押人员也呼来呵去的,颐指气使、飞扬跋扈。她曾得意的说:“王(王雷)管教说了,我让谁干什么谁就得干什么,”还说:“你们谁要不管好她(指李秀红),谁对她好,我就报告闫队长和王管教,看闫队长不扒你们的皮。”而事实上许多人确因她的汇报(很多时候是无中生有)而被狱警训斥,可对王玉琴打人骂人及对其他在押人员肮脏下流的污言秽语,狱警却不闻不问,听之任之。

更多的恶人恶行

四川籍传销犯蒲水连也积极参与对李秀红的迫害。她除打李秀红外,还想出各种方法折磨她。例如,其中一种方法是在李秀红床前地上沷很多水,使她每次下床都要趟水而过,时间长了,她的鞋里都长了霉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因为李秀红炼功,吉林市传销犯张丽娟抓着她的头往床栏杆上撞,还有一次张把她的头踢到暖气上又弹回来,使李秀红嘴角上的鲜血直流(当时十九岁的河南籍传销犯王娟看到她脸上的血迹吓的尖声大叫)。李秀红把此事反映给了大队长李颖,但也不了了之。王玉琴看到后以给李秀红做证为条件诱惑李秀红听她的。张丽娟还当众把李秀红推倒在地,踹着她的后背大叫:“就打你了,怎么的!……”还指使江西籍传销犯吴海林打她,掐她。延吉邪悟者林玉雪在她洗漱时把她推倒在地,因李秀红的坐姿没按照她的要求她便大打出手,并大喊:“就打你,打死你!”被管教叫去谈话后即改口说她是在“阻止李秀红撞暖气自杀。”几天后还向李秀红抱怨说:“那天打你大家拉我时把我的胸都抻疼了,现在还疼呢。”林玉雪还在李秀红炼功时对她拳打脚踢。大队长李颖却说那只是阻止她炼功而已,并当场问同屋的其他两人,她俩支支吾吾不敢实说 ,李颖让她们写证实,林玉雪写好后让她俩人抄,连抄几遍都说不行,林玉雪的证实上最后一句是:任何人没打李秀红,而两人将此句抹去。林玉雪曾多次将李秀红打伤,一次还把李秀红的脖子上抓得血迹斑斑。李秀红把抓痕给管教王雷看,王却默不作声,置若罔闻。在邪悟者林玉雪看管李秀红期间,几乎每天早晨她都在李秀红炼功时对她使用手铐,很多时候都将手铐扣脱扣了,由于手铐过紧,李秀红的手腕处经常有深深的勒痕,而且手和手腕上都被手铐弄破了。

虚伪的“司法公正”

在中共的劳教所里,要谈司法的公正性那真是痴人说梦。李秀红曾因遭受严重迫害而找过所长田燕秋、马莉廷,但都无济于事,迫害反而变本加厉。零九年四月,面对这里的邪恶迫害李秀红决定上诉,但却困难重重。首先狱警王雷说必须经由大队批准,劳教所才能递出申诉材料。王等并阻止她见驻劳教所的检察官。由于她的家人长期见不到她,便走访了检察机关并在外反映了她被迫害的情况,检察官受她家人委托来调查她的情况,申诉一事才得以与检察官直接联系。与检察长同来的一个叫王大冰的男子居然说:“你们法轮功不是讲忍吗?你怎么不忍呢?”申诉稿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张丽娟,王玉琴就耍手段合谋将李秀红骗出,然后翻查了她的物品箱,连卫生纸卷都抖开了。

零九年七月十九日,王玉琴打李秀红,还用鞋底踩着她的脸,叶颖、于波来了却只在走廊同王密谈,李秀红开门问如何处理王玉琴打人一事?叶居然说:“你不是告我们吗,那就是不信任我们,不信任还找我们处理什么?找个你信的着的人处理吧。”说完便拂袖而去。申诉写好后,要呈交的检察官却几个月都见不到,狱警们互相推诿,叶颖主管法律事务却说不归她管,李秀红直接找到闫利锋,闫才让叶收下。叶却以李秀红到管教室不喊报告为由拒不接受。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申诉书直接交给了驻所检察官周烜夷,但至今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张丽娟曾说:“你告也没用,你这边说什么那边就告诉管教了,这里猫腻多着呢!”而狱警们的违法行为依旧如故。

伪造材料 非法加期

劳教所里关于李秀红的资料都是虚假的,从她的日常起居到所谓的表现,证实都是虚假的,只要狱警一声令下,事发时不在现场的人也能写出“证词”来,且言之凿凿。证实写完后要狱警检查,不合格的要几次三番的修改,甚至狱警写出底稿让大家抄。而且所有材料中需将李秀红写的一无是处。比如说,卫生,看管她的人写“良好”,狱警就会找个借口说“不合格”。她的物品还经常被人偷翻,包括卫生间里的洗漱用具及物品库中的包裹,有些东西会不翼而飞,而通过正常报货买的清洁球在用了几个月后被以“危险品”,劳教所不允许使用为名而抢走。

为阻止她炼功,在所规所纪中勾肩搭背都不允许的情况下,狱警王雷却暗中指使看管李秀红的人与她同床而睡,欲指使其对李秀红进行性侵犯,目的是想让李秀红重情欲而放弃修炼,并嘱咐任何时候别人调查都不许承认。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李秀红已到解教期,可是劳教所非法加期四个月,就是不放人。还说加期是“上级批示”的,而劳教局根本就没有这个批示文件。

现在李秀红依然在黑嘴子劳教所遭受非人迫害。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总机:
043185384310
043185384311
043185384312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马莉廷所长:043185384312转 8001
田燕秋副所长:043185384312转8005
管理科: 043185384312转7001
一大队: 043185384312转5101
长春城郊区检察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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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机号:五大队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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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所长:8001
田所长: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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