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写作中几个常用词使用的建议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我们在写文章时,要注意不要重复邪党欺骗民众的用词。本文仅举三个例子供参考,类似的词其实很多,请同修酌情处理,既可象本文一样换作其它的词,也可加上引号,再指出邪党的谎言。

1、“教育”
原意是“教导启发,使明白道理”,是一个正面的词。而中共邪党的所谓“教育”完全是对民众的毒害、毒化、灌输、欺骗。因此,针对中共邪党时,“教育”一词根据情况用:“毒害”、或“毒化”或“灌输”等。

2、“举报”
原意是(对违法的行为或人的)“检举、报告”,是一个正面的词或中性的词。显然,对于不明真相的人对大法弟子的“报告”,是不适合的,那是不明真相的人在犯罪。因此,同修们有时用“诬告”、“构陷”来代替,思量起来也觉的不是太合适,“诬告”一词的意思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陷害他人”,而“构陷”的意思是“罗织罪名加以陷害”。故此,想到一个词“恶告”——恶意报告。

3、分清“中国”与“中共”、“中共政权”的区别
“中共”不等于中国,“中共”不等于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等于中国,中共邪党是中国与中华的破坏者,在写作中不要把中共邪党的邪恶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中国政府”来表述,对中共邪党的一切,我们是要否定、清除的,分清一切邪恶的因素,不让邪恶因素掺杂在我们的思想和文章中。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