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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第三劳教所的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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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省第三劳教所,位于许昌市郊,是河南省集中关押残害法轮功学员数个劳教所的黑窝之一,这个劳教所对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野蛮的摧残。其实,这个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数,酷刑的方式,造成法轮功学员多人的死亡,只是中共大陆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冰山一角,我们回放一下镜头:

河南省第三劳教所总共有四个大队。遭劳教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送法轮功学员劳教不需要经过法律,公安、国安可以任意直接抓法轮功学员送往劳教所)被送到许昌后,主要集中第三大队,少数人(重点攻坚的法轮功学员)在其他大队。对于这些法轮功学员,除了强迫苦役外(经常性干活,急要完成活时,经常干到凌晨,一般每天除吃饭没十几分钟时间外,从早上起床一直干到夜11点,长达16小时)还被精神迫害,强制洗脑(不干活就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诽谤法轮功的音像制品,看后又强迫每人发言表态;强迫完成所谓的思想作业,不完成者即被上刑:包括上绳、过电、不让睡觉等。过一段时间就集中答卷,不答者延长劳教期,除此之外,每天出工前要唱歌颂邪党的歌)同时还强迫“转化”。

对于不放弃对“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无一幸免的遭受酷刑。仅2004年初,司法部下达所谓的“春雷行动”指令,许昌河南第三劳教所在这次“春雷行动”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的人数就近百人(不完全统计),由于这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的现在还在监狱,有的被当地“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盖世太保组织)还在严重迫害,为了他们的人身安全,不便将具体的人名及所在地公开。

许昌劳教所的恶警公开说:“不管用什么方法(指使用酷刑)让法轮功学员‘转化’都是对的。”“你杀人,偷抢,强奸都可以,就是不能炼法轮功。”恶警在对法轮功学员边上刑时边说:“我们没打你,我们这是在帮教你;你喊也没用,谁给你作证。”

许昌劳教所不仅恶警对法轮功学员施暴,还安排授意指使普通的劳教人员(大部份是吸毒犯)和值班组人员(也称三防员),利用他们的特殊的身份和住室,把法轮功学员分别搞进去,任意、随时,随心所欲的大打出手。这些劳教人员为了自己在迫害法轮功学员后算立功,可以高减劳教期(一般三个月减一个月,甚至更高),他们想方设法配合恶警对法轮功学员施暴设刑,比如:许昌劳教所为许昌发制品公司加工假发的废胶丝,这些人拿在手上,先把法轮功学员的裤子扒掉,用废胶丝往生殖器的尿道里旋转进去,来回拉捅;比如:用吃饭的竹筷子往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肛门里捅插搅,捅的肛门鲜血直流;比如:小猪拱地(让法轮功学员双脚并拢,离墙约1.5米,身子弯成90%,头顶墙,手背在后面)比如:面壁思过(双手举起来伸直,脸、手、全身紧贴墙,脚尖也要挨墙,不准动,一动就用铁锹把狠捣肛门);比如:烈日下暴晒踢慢正步(一只脚踢直,离地25公分高,一个脚要站直挺立,一手在前,一手在后摆开,就这样一直地站着)比如:长时间让法轮功学员军蹲(一只脚前弯90%蹲下,一只脚尖弯触地,脚跟上挨着臀部,腰不准弯,要直挺,双手放在膝上);等等。

我们再来看一下恶警的毒行吧:

在许昌劳教所曾在劳教所院内长时期挂着这样的标语:“顽固不投降,就叫你灭亡”;“不转化,就是死路一条。”普通劳教人员都肆无忌惮地任意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更是疯狂。“熬鹰”就是最普通的用刑之一(好多天24小时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甚至使用强光照射,或头戴盔式高音啸叫嚣),恶警们对法轮功学员用刑通常用高压棒,钢丝橡胶棍(外面橡胶,里面是钢丝,打后表皮看不出什么,内伤很厉害);紧束衣(越穿越紧束人,最后连气都喘不过来);高音啸叫器头盔(法轮功学员坐在一个半低椅上,脚捆在椅腿上,手捆在椅把上,身子动不了,头戴上高音啸叫头盔,放的都是骂人诽谤法轮功的内容,耳朵震的人都要神经,同时心灵在摧残);胶带(把嘴与鼻子都贴住让人窒息,心脏难受,叫喊不成);死人凳死刑镣链大挂铐(把人铐成大字形长时间吊挂)等等。这只是笔者在劳教所被迫害时知道,看到的,更多的酷刑需要其他受害的法轮功学员补充。

恶警最常用的就是电击与绳刑,先把法轮功学员上衣扒光,类似五花大绑,但手背到后面时手心是相对而捆的(这样捆在动刑时可以加大受刑者的痛苦),捆好后绳子从脖套上穿下来,绳子往下拉,手胳膊就往上提时,绳子便勒进肉里,人痛的就蹦起来,恶警把法轮功学员按跪下,脚踩着小腿肚往下拉绳,勒一会就松绳子,让人的身体神经有知觉后再猛往下拉绳子,绳子再度勒进肉内,这时会感痛苦难忍。这种刑一般不超过25分钟,过了容易使人神经坏死,致人残废,在这同时,其他恶警用数支高压电棍电击人的敏感处,如:嘴唇、耳朵、脖颈、腰、肾、十指、生殖器等。一个学员受此刑后,三个月后他的手还不会动,手萎缩的象鸡爪子一样吊着;一个学员的腰一圈被电击成黑炭,肉都打焦散发糊味。一个学员受刑后手臂成90%不能伸直了,恶警说他装蒜,指使恶人每天用力拉直他的胳膊,痛得他呼天喊地,悲切令人心寒。受刑下来后,凡绳子勒过的地方,象刮过猪毛的皮那样雪白,没捆绳的地方象猪肝死黑色。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李健(河南正阳县的一名律师)、姚三中(漯河师专年轻有为的音乐教师,戴眼镜,非常斯文和蔼的一个人)都受过此刑。

中共邪党在大陆所有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劳教所的外表建设的富丽堂皇,比老百姓的住宅还漂亮,可是,在这监狱、劳教所黑暗的房屋里发生一切罪恶,却是中共邪党本质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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