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沧州“8.17案”开庭中的正邪对比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2015年11月9日至12日连续四天,河北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刑庭对2014年8月17日被绑架的9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公开”开庭,现将四天开庭过程中的正邪对比与较量的大概情况写出来,让大家用良知评判一下谁是谁非?谁好谁坏?谁善谁恶?谁正谁邪?

一、为什么对这些老头老婆及中年妇女那么怕?

11月9日清晨,天气阴暗十分寒冷,运河法院里外戒备森严,警察、便衣、围观者云集有几百人,有人低声询问发生什么大事了?

八点刚过,十一辆警车呼啸着从看守所方向驶来,前一辆车开道,康兰英、赵俊如、常寿轩、赵翔、刘立新、李丽、唐建英、侯东亮和曹延香九名法轮功学员每人一辆车,最后一辆大轿车(约坐20名警察),驶进法院大门后,将他们纷纷带下车来。当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耗用那么大的警力、物力,下车的竟是一些老头,老太太及中年妇女,只有一个年轻小伙子,并且他们都戴着手铐、脚镣,人人面目憔悴,身体虚弱,缓慢地进入法院给他们设置的小铁笼子里,卸下手铐脚镣后带入法庭。

2014年8月17日在沧州皇家壹里小区,他们九人为了更好修心向善做好人,参加炼功心得交流会。在这时很多便衣闯入室内,未出示任何证件,以抓传销的名义抓捕他们,被抓的人一致承认,说我们不是传销,我们是法轮功修炼者。为此,被沧州运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唐国利、李毅批捕,被运河区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告上法庭。

九名当事人,十名辩护律师,对公诉人的指证进行一一说明和辨证,奇怪的是律师的辩护多少次被审判长马永胜打断,并说:“不许说法轮功三个字”。高律师说:“既不说法轮功,咱这是什么案子?”就这样前三天轮番的指证,轮番的辩护,审判长马永胜还多次地说:“不许宣传法轮功,真善忍也不许说。”

旁听席上的人都在细听着:到底什么是法轮功?法轮功是干什么的?他们九位修炼者干了什么?交流了什么内容?危害了社会没有?破坏了国家的哪条法律? 所有在场的人人都在思考着。

二、公安人员见不得人的办案手段

公安办案人员用的办案手段非常的卑鄙,例如:常寿轩一个七十三岁的老人,曾被办案人多次糊弄说:你写悔过书就放你。老人眼神不好也写不了字,都是公安人员自己写自己签上常寿轩的名字,共六次。在法庭上叫老人看,老人说:他自己没写过也没签过名。他的辩护律师张凯坚持要求验证笔迹,可审判长马永胜根本就不采纳律师的正当要求。

办案人非法抄李丽的家,搜走的物品叫她的儿子、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签字并对其恐吓。在法庭播放的录像中,把李丽的所谓“物证”就像展览设计师设计好的一样,摆列的很整齐,好看,并声称是从她丈夫王洪亮的车上搜来的,可是既没有车也没有人的录像。她的辩护律师王磊律师要求公诉人拿出全程监控录像,并说:“不能看见一把刀就是她杀了人。”可审判长马永胜并不理会律师的合理合法的要求。

侯东亮的办案人李毅(运河国保大队副队长)利用侯东亮的爷爷来要挟他说:“你要不写悔过书,你爷爷死了,你回不去见不到他可别怪我们。”令人气愤的是李毅为了拼凑迫害侯东亮的证据,竟拿一位八十岁老人的生死来欺骗他,谁家没有老人?真是既没道德也没人性,这就是执法者所为吗?还有侯东亮在看守所遭受了酷刑迫害,头上至今留有伤疤,任全牛律师要求进一步查证,审判长马永胜不予理会。

刘立新,被一个姓贾的人(他们办案的人称为贾哥),拿东西击打她的头部,并踢她的腿和腰,打的她躺在地上动不了,韩志广律师要求法庭让姓贾的出庭,公诉人说没有这个人,审判长马永胜不理会。赵翔遭李毅威胁说:你母亲八十岁了,判你三年怎么办?死了你也见不到她,而且还遭受了背铐酷刑和灌食折磨,背铐二十四小时不能动弹,她的律师极力要求彻查此事,可审判长马永胜不予理睬。

三、法庭、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第二天下午,法庭人员包括审判长马永胜明知道是一把坏椅子,非叫李丽坐,结果把腰摔伤了,没给上医院检查和治疗,拿个垫子给她,审判长马永胜还声称“照顾你了”。

到第三天傍晚六点半时赵俊茹,康兰英提出身体不舒服,要求休息,审判长马永胜让她们坚持到七点半(前两天都是晚七点半休庭),结果二人晕倒在法庭上。经高律师追问得知:原来她们回到看守所已是晚上八点多了,没有一口热饭吃,喝的也是凉水,年岁大,长期被非法关押造成的身体非常虚弱,再加上在法庭上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劳累,她们的身体根本就承受不了。

面对法官们的所作所为,在场的人都站起来了,有的旁听者叹气,有的落泪,有的说:“完了,真没人性,什么世道,都审好人了,上哪说理去?”

四、辩护律师有理有据 公诉人与法官蛮不讲理

在这四天的开庭过程中,公诉方的许多证据,都是不合理的甚至强词夺理。他们自己也说证据有瑕疵,面对辩护律师对一个个所谓“证据”的合理合法的无罪辩护,公诉人说出了“犯罪链条”的说法,即一个证据不是犯罪,许多证据串起来就是犯罪。真是天大的笑话、荒唐至极!既然证据不是犯罪的,那多少证据串在一起也同样不是犯罪。连孩童都明白的道理,我们的检察官竟不明白,还拿到公堂上来当说辞。

审判长马永胜再三的不让曹延香的辩护人张俊杰律师说话,张律师说:“我的当事人和其他人是一个案子为什么不叫说话。”审判长马永胜说:“就是不叫你说。”旁听席上一片哗然,百姓心目中公平、公正的公堂,竟如此不公平、不公正!为什么不叫律师说话?公诉人和审判长马永胜到底怕什么?

第四天,张凯律师第一个辩护,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他请求审判长马永胜不要打断他说话。张律师阐述了中央办公厅和公安部两次发文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其中没有法轮功。所谓的“邪教”之说是江泽民在1999年10月26日会见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时的随口说的。再加上人民日报的舆论跟风宣传造成的。人大等立法部门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法规。是江泽民一意孤行,对一群修炼的人造成无辜的伤害。他虽被审判长马永胜几次打断,仍说了一个来小时。

王磊律师很系统的从国际法律人权角度和中国法律人权角度阐述了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根本不存在违犯任何法律的问题。

到张俊杰律师辩护时,审判长马永胜故意刁难说:“你说的不许和以上辩护人讲的重复”。张律师开心地说:“不容易呀。好!这次叫我说保证不重复”。他把整个案情分析的清明透彻,什么是“集会”、“聚会”、“瑕疵”、“犯罪链条”等名词都解释的很清楚。张律师说:“公诉人你们自己说证据虽有瑕疵也可组成犯罪链条,这是不对的,链条是‘一环扣一环的,一环错,全盘错’,更谈不上当事人有罪。有关规定,国家干部,公务员,共青团员,学生不让炼法轮功,可这是一群老弱妇孺为了自己身体好,生命的延续,没有触及到国家的任何法律,他们是无罪的”。

最后张俊杰律师很恭敬的说:“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法律对你我他也都是公平的,他们也是爱护自己的国家和法律的,怎么会去破坏呢?只因为证据的不足而误判了他们,那是你们在犯罪,侵犯人权,剥夺人身自由,这个罪你们可是赎不起的啊?终生都赎不起啊!”就这样张律师辩护了一个多小时没被打断,法庭内鸦雀无声,审判长、公诉人也都静静的在听着。

感动人的是:韩志广律师的家人病重,让他回家照顾,他依然退了车票并说:“我不要小家要大家,让我们的国家有人权,有正义,让每个公民都爱护自己的国家和法律。”听听吧,这就是我们的律师们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做出的选择。

五、法轮功学员的法庭陈述

法庭进行到最后当事人陈述阶段:因为审判长马永胜和公诉人还是极力说:“法轮功是性质问题”,还是不叫说“法轮功”三个字。法轮功学员李丽只好用“某某事”来代替“法轮功”。她陈述说:“我对‘某某事’的修炼不会改变的,把关于‘某某事’修炼的过程交上去……”,

审判长马永胜打断她说:“不许说‘某某事’,你说的‘某某事’,谁都知道是‘某某事’”。引起了在场人员的一片哄笑。笑声的背后,人们看到的是这场闹剧的荒唐,国家法律的悲哀。

法轮功学员侯东亮陈述说:“我利用周末休班时间,参加了这样一个在私人空间举行的以‘修心向善、做好人’为目的的修炼心得交流会。作为一个信仰者以重德行善为根本,没有危害他人的主观故意,我本人的行为也没有对任何个人、单位、群体构成伤害。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信仰为本,道德为尊,俗世洪流中,对于‘真、善、忍’的追求,来自于心底的善念。我的行为也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实施,所以公诉机关指控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成立。”

侯东亮陈述说:“法轮大法使我拥有了健康的身体和善良的心。……俗世繁华转眼枯,金钱、权利、爱情、名誉,随着时间流逝,您能守住什么?唯有‘真、善、忍’的信仰,亘古不变……

“最后,希望法院明察秋毫,秉公执法,排除欲加之罪!请求无罪释放!愿天下万众诚心归善,祝世上好人幸福平安!”

六、法庭内外的反应

到了第四天,法院外的气氛没那么紧张了,警戒的很多警察都抱怨:“没有的事都有,审好人啊,害得我们天天站着挨冻,腰酸腿疼。”

法庭内的陪审人员也都怨声载道:“这算什么案子,尽瞎耽误功夫,坑人呢,天天让我们陪绑,炼法轮功也没什么错,真扯着玩,我们可倒了霉了”。

也有的法警议论说:“都审了好几天了,还是头一次审好人哪,咳,这是什么世道呀?”

傍晚七点半散场时,法院大门的警卫人员牢骚满腹地说:“在我们身上可缺了老阴了,吃饭?吃狗屁吧!审好人没完了,这是什么事啊?”

一中年妇女接声道:“放着老百姓的拆迁、占地那些冤案不管,不为老百姓办事,这算什么执法人员?专管炼法轮功的好人,伤天害理呀!”

在这四天的开庭过程中,不管以何种形式参与旁听的人大多数人都了解了:法轮功到底是什么?法轮功修炼者到底好不好?这场镇压到底合不合法?他们九位修炼人为了自己的信仰,在这个所谓“法制”的国度里,遭到如此的迫害,到底还有没有法制?

其实,细想一想,今天表面上是法轮功学员在遭受迫害,实质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也都同样是受害者。法轮功学员今天是被他们迫害;而等历史的这一页结束时,他们将受到天理、道德及人间法律的惩罚。“文革”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等“文革”一结束,当初紧跟形势,参与最凶的810名先锋人物被拉到云南秘密枪毙,其余的按“三种人”处理,到现在也抬不起头来。前车之覆当引为后车之鉴,而且还有毫厘不差的“善恶报应”的天理在均衡着世间的一切啊。

在迫害元凶江泽民被二十万人起诉,在这场迫害难以为继的今天,法轮功学员的心愿就是愿沧州的父老乡亲及所有有缘世人(包括公检法司参与迫害的人员)都能明白真相,退出邪党的党团队组织,平安度过劫难,拥有未来与美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