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做好人却遭五年冤狱 山东赵永垒控告江泽民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山东省潍坊市军埠口镇农民赵永垒因修炼法轮功,曾多次遭中共警察绑架、抄家,并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受尽折磨。现年六十二岁的赵永垒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以下是赵永垒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实:

我是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军埠口镇小李家村人 ,曾经常年处于病痛中。一九九七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得到很大变化,病痛不翼而飞,并且原本自私自利的我,变成一个能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此我遭到绑架、抄家、非法拘留、判刑,并遭到酷刑折磨。以下是我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天晚上十点,军埠口镇司法所所长夏斌堂带一帮人闯入我家,将我绑架到司法所。每到晚上十二点左右就开始用电棍抽打我,逼我出卖同修,我坚持不说,他们就不让我吃饭、睡觉。一直迫害我十几天。

二零零一年五月,镇司法所所长夏斌堂又把我们几位法轮功学员白天绑架到派出所,晚上带回司法所折磨。张连海用几万伏电棒对我和刘希海、刘希福、曹晓红、曹晓梅、王克吉等进行电击摧残。夏斌堂还欺骗、勒索我妻子一万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我被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期间遭到洗脑,不让修炼法轮功,被逼放弃信仰。被逼戴着手铐、脚镣干活,时间很长,每天只能休息4、5小时,还吃不饱。看守所勒索我家人五千元才将我放回家。结果我出来不到十天,又被司法所以怕我传播法轮功的宣传材料为由,再次被关进潍坊市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潍坊市中级法院对我非法判刑五年。在山东省济南市第一监狱,我遭到洗脑、做奴工、近身监控、关小号等迫害。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出狱后,我每天被逼去派出所报到,村里还派人监视我,至今仍无自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