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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

——唐山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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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一日】(接上文

三、抢劫勒索钱财

十七年来,数不清的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信仰被施以恐吓性罚款,少则数千元,多达几万元。这些罚款没有任何法律条款作为根据,被罚款人也不会收到任何收据。中共恶人们把迫害法轮功学员当作发财的手段,抄家、抢劫、敲诈、勒索,随意进行。

把迫害法轮功学员当作发财的手段

遵化市平安城镇平三村法轮功学员潘好秋,二零一一年三月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到洗脑班。期间家属多次去看望都不让见,家属给拿去的各种吃的东西本人没有见到,反而被警察吃了。不仅潘好秋这样,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经历同样的遭遇,家人送来的东西都被警察占有,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当作发财的手段,榨取财物。六一零头目王继国明目张胆地说,我们没事就抓法轮功(学员),要不就没事干,失业。还有的说,没钱就抓法轮功(学员)。

迁安市法轮功学员刘秀敏,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因为发法轮功真相光盘被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后,并没有把她放回家,又把她关到转化班,不让家人见。据刘秀敏的家人说:“二零一一年时,国保大队绑架了刘秀敏,我们家就被勒索了五千元钱。二零一三年还有一回,我们家又被勒索了一万元钱。这次,是不是又想勒索我们家的钱?”

唐山法轮功学员张锦,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九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到铁路派出所。警察搜身,把她身上带的七百多元钱非法没收,并当着她的面把钱全部分掉,说是分奖金,并哈哈大笑。

抄家抢劫钱财

丰润区法轮功学员何素英,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丰润公安局、林荫路派出所绑架、抄家。便衣警察冒充居委会人员骗开门后一窝蜂闯入,翻箱倒柜,把何素英家的存折、三个工资卡、一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大法书、三个手机、一个MP4等抢走,还抢走两辆私家车,八万多元现金,甚至家里放的零花钱都抢个精光,总共损失十几万元。三个月大的婴孩受到惊吓大哭不止。何素英的丈夫和弟弟去林荫路派出所多次要人,索要被抢劫的工资卡、手机、现金等物品。林荫路派出所警察说:“你们找胡锦涛去我们就放人。”

唐山开滦十中优秀教师卞丽潮,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绑架并抄走大量财物,抄家清单不给家属。直到七月五日阅卷时家属才知道,卷宗内的清单写着:一千四百六十张一元人民币和六十张五元人民币,共计一千七百六十元。而在七月五日的会见中,卞丽潮告诉律师,当时家里有现金十几万元。

丰润新区三小区王景芬,二零零九年四月五日向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劫持到林荫路派出所,后被非法抄家。警察抄走师尊像片、大法书籍、真相数据、孩子手枪玩具以及九千八百元现金,还逼王景芬的家属再交二百元凑够一万元,遭家属拒绝。

冀东监狱职工王卫东、李文娥夫妇,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被南盐派出所高学国等人、南堡开发区公安分局、唐山市“六一零”、国保大队非法搜查,当时只有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子一人在家。警察们把所有值钱物品洗劫一空:撬开柜锁将李文娥父母存放在女儿家中的养老金、李文娥妹妹给李文娥买房用的一千五百澳元及李文娥夫妇的存折、双方的工资卡等近二十万元抢走。除抢劫金钱外,对李文娥家值钱的物品也洗劫一空,包括电脑、金项链、金戒指、银饰品、照相机等,连李文娥上班手包里的约六千元现金(其中有代同事领的奖金)及物品也抢走。最后将李文娥家停在自家楼下的红色小轿车也抢走。

丰润区丰润镇北关村韩秀荣,是亲朋邻里口中有名的孝媳,尽管被迫与前夫离婚,仍悉心照顾前公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丰润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与端明路派出所、北关居委会治保等人谎称“韩秀荣的车被刮”,闯入韩秀荣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八千多元真相币和八万多元现金。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丰润区法院对韩秀荣非法判决六年。在公安局呈给法庭的所谓证据中,对抄走韩秀荣八万多元现金一字未提。

唐山市路北区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被绑架。路北分局和钓鱼台派出所警察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疯狂抄家,抄走计算机、打印机和贵重物品,还抢走大女儿何丹与别人合伙做生意借来的六十多万元现金。屋子被翻的一片狼藉。警察为吞噬这笔现金,大造谣言说张月芹与国外有联系,称此六十多万元现金是国外给的活动经费,要实施什么行动。警察利用卑鄙手段,以所谓了解一点事情为由,把张月芹的大女儿何丹也骗到路北分局拘留十五天,想达到恐吓家人的目的。现金被抢走后,张月芹的大女儿原本要开的新店不能开了,又加上家人被无端绑架走,她已经走投无路,精神面临崩溃。十月六日,张月芹家人到检察院询问,得知此款根本没有移送检察院,路北区公安分局陈虹仍扣押着此款,不肯把钱归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家人。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

被抄家后满目狼藉
被抄家后满目狼藉

敲诈勒索高额钱财

迁安市法轮功学员李艳芹、李秀华,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被扣庄乡派出所绑架。警察浦永来紧紧逼迫李秀华家属交三万元钱,威胁说,如不交钱就判二年刑。浦永来也对李艳芹家属说准备钱才放人。

迁安市郑志贤,二零零八年四月十日被迁安市国保大队警察哈福龙、浦永来、唐学平等人绑架到迁安市毛家洼看守所。恶人抓住家属想让郑早出来的心理勒索钱财,迁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国保大队长鼓明辉勒索一万元现金;唐学平勒索价值四百六十元钱的两条烟;浦永来勒索三千元,以国保大队的名义又勒索八千元;家属请浦永来等人吃饭花了二百多元。这样郑志贤才被放回家。

丰南区钱营矿服务公司下属单位工人王素兰,修炼后严重的心肌缺血、腰椎盘突出康复。二零零九年二月六日向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九年,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家属探望时拿的衣服都不让要,一个姓刘的队长说必须拿钱从监狱里买衣服,并以治病为由多次向其家属要钱,一会儿说是输液止血,一会儿说是做手术。家属质疑:“我们人進去时好好的,怎么现在出来这么多病?都是你们害的。”王素兰的丈夫因惦念与担忧,走神出了工伤,在家中养伤。狱方让王素兰给家属打电话要钱,并让七十多岁的老婆婆听她痛苦的哭诉。她丈夫受不了,怕她受罪,也怕老人承受不了犯病,迫不得已按狱方要求送去一万六千元。

迁安市蔡园镇蔡园村薛素芹,二零零四年因给邻居一个护身符,后被县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发现,遭绑架并抄家,家属还被逼交罚款一万二千元,也没给开收据。邻居也因接受护身符被罚款八千元。

为霸占汽车加重迫害

丰润区法轮功学员孙淑萍,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与孙艳芝、牛瑞琴、蔡鸿书三名法轮功学员到滦县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榛子镇派出所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孙淑萍的轿车、钥匙、手机和钱包也被非法扣押。八月九日,到十五天时,家属到拘留所接人,只放出孙艳芝、蔡鸿书、牛瑞琴三人,而孙淑萍提前二天(即八月七日)就被派出所带走了,非法留置在榛子镇派出所三天三夜。期间,滦县国保与榛子镇派出所三次试图把她送進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加重迫害,都因体检不合格未能得逞,最后以取保候审形式放孙淑萍回家。榛子镇派出所放出话来说:汽车的事情压力很大,并传话让孙淑萍家人取回汽车。但语言不清,大约是要钱,刚开始要两万、一万、四千到最后降到三千元。此次不法警察阴谋加重迫害孙淑萍,目的是想非法占有孙淑萍的汽车(新车,刚跑一万公里)。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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