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占大法资源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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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从师父讲的法理,我明白修炼是严肃的,有不符合法的言行,向内找,一定要在法上归正自己。在一个月前,我终于有机会弥补自己前几年借用资料点的钱做私事的过错。我拿出了四千元钱送给资料点了。请资料点的同修一定要做出大法资料出来多救人,救更多的人。

二零零八年,我想在自己家也建一个小资料点,当时就把同修给做资料的钱拿来安装了宽带和交了上网的费用,再以后的上网费用是我自己出的了。

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因当时需要买一套房子,还差一万元钱。我有一张一万元钱的存折还差十天左右就到期了,如果提前取,就没有利息了,就想从别人那里借用几天用,结果迟迟不到位,我就把同修给资料点的钱拿了一万元来,临时垫了一下。几天后,存折到期了,我马上取回来,还给了资料点。不过,利息我得了。

我在好久以前都悟到了,我的这些做法完全不符合法,都不在法上,想把钱给弥补上,可是,我们这个地区的资料点谁都不需要钱,所以一直没有机会弥补。

就在前一个月,同修们打真相电话,我想买卡给经济困难的同修打,同修们都不要,要自己出钱买卡打。没办法,我只好请师父加持,我一定要把钱弥补上,把我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定要在法上归正。结果没几天,在同修的帮助下,把钱送到了外地资料点了。

师父啊!您的弟子真心的感谢您,谢谢您给您的弟子改过的机会,也谢谢同修的帮助。我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我们做的三件事,多救人,不辜负师父对大法弟子的希望,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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