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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于桂香被迫害致死 儿子伸冤胜诉获赔

更新: 2017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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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消息,吉林长春市九台区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于桂香老人,在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下午讲真相时被九台公安局国保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九台拘留所,仅仅四天后的六月二十日于桂香老人被迫害致死。

于桂香的儿子得知噩耗悲愤至极,不顾公安局阻挠,据理力争为母伸冤,经历一个多月的劳苦奔波,最终胜诉,据悉,公安系统赔偿二十万元。

于桂香老人为人善良,热心,爱帮助别人。是邻居们公认的好人。修炼法轮大法后多病的身体健康了,她也想把这样好的大法告诉别人,使更多的人都能有个好的身体。

六月十六日下午一点多,于桂香、戴瑶琪、唐淑珍在九台三中和碧水商城附近分别讲真相,被九台公安局国保人员同时绑架。当时警察都穿便装,开的是普通车,他们非法把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九台市公安局国保,进行非法做笔录。三人三个屋子分别问话,问完了让她们签字,她们都拒签。因为她们是在做好人,没有触犯法律,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这些公安局和国保警察在违背宪法,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国保人员董平、一个姓孙的,还有一个不知姓名的警察将他们编造的所谓“材料”报到公安局长签字、批示(后来听说可能是叫焦龙的副局长)。

在国保办公室期间,三名法轮功学员不停的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现在是责任终身制,你们这么年轻,你们不为你们的妻子儿女着想吗?过去的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都平反 了,将来法轮功平反了你们怎么办?文化大革命以后许多参与迫害的人员都拉到云南秘密枪毙了……人在做,天在看,你们做的每件事情老天都在给记录着。听了这些话,他们其中的两个有气无力地说:“我们也没有办法呀,这工作不得不干。”其中有一个国保人员拿起小册子,很认真地看了一遍。
在国保办公室,于桂香就说她心疼,疼得直佝偻着身子,她跟国保人员说:“你们今天必须让我回家,我老头住院做手术,没人护理。”国保人员根本不理,把她们三人强行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唐淑珍当时被放回家,说是有文件,70岁往上不抓。在去拘留所的路上,于桂香还告诉国保人员她老头有病住院做手术,没人照顾,她必须回家。国保人员欺骗她说:“我们必须给你送进去,你到拘留所和他们谈,他们可以放你。”到拘留所是星期五的晚上,第二天是星期六、星期日,没有主要负责人。

星期六中午吃饭,值班警察让于桂香、戴瑶琪、唐淑珍穿上拘留所的号服,她们谁也不穿,警察说不穿不让吃饭,她们就谁也不吃、也不穿号服。因为她们是修“真、善、忍”的,做好人,没有犯法,所以不能穿。

到了第三天,于桂香、戴瑶琪被非法关押在一个屋子里,大概是半夜,于桂香刚坐一会儿就倒下了,她脸上、身上出的全是冷汗,人招呼也没有反应,掐人中也没有反应,戴瑶琪赶快招呼值班警察,并给了几粒“速效救心丸”吃下去,大约有半个多小时,她逐渐的苏醒过来,说要上卫生间,这时她已经便在裤子里了,醒来之后,也不是十分清醒,一直处于昏睡状态,醒了就是要喝水。

周一早上所长值班,戴瑶琪跟所长说:“国保人说你们这里有文件,可以放人。”所长说没有这种情况,后来所长说给国保打电话跟他们商量,看怎么办。后来也没听到消息,说找大夫,大夫也没来。

星期二早上,于桂香醒来说要上卫生间,戴瑶琪把她送进卫生间后在外边等着,不一会儿就听于桂香喘粗气,戴瑶琪赶紧往她跟前走,就看她手拄着地,刚要拽她,还没等拽呢,于桂香就噌一下窜出来戗到地上。戴瑶琪赶紧叫人,所长也过来了,把于桂香抬到床上,打120过来。这时如有医务人员在现场完全可以抢救,可是没有医务人员,等120车来,人已经不行了。于桂香含冤离世后被放在九台区殡葬所,公安局还封锁消息,不给家人答复。

在老人被绑架关押前,警察给于桂香的儿子打电话,通知被抓信息时,老人的儿子告诉警察,我妈曾患有脑梗和糖尿病,年龄又大,我们父亲正在长春做开颅手术,你们不要抓她,而警察和拘留所不顾家人的反对和提醒,没有做任何体检,也没有老人签字同意,就非法关押迫害,这一命案完全是公安局、国保渎职蓄意造成的。

这起严重违法违宪,肆意践踏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修炼人被迫害致死的冤案,虽然受害家人控告胜诉并获赔二十万元,但是法院并没有公正裁决,而是袒护了公安国保恶人。法院应该在赔偿受害家人的同时,追究造成法轮功学员于桂香老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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