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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余梅、苏桂英被非法判刑四年 已上诉

更新: 2018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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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湛江市法轮功学员余梅、苏桂英被赤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两人现已提出上诉,案卷已到湛江市中级法院。

苏桂英女士,现年大约五十九岁。余梅女士,现年五十一岁,家住湛江市寸金路防疫站隔壁的医疗机械修理站宿舍。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患有多种顽疾,常常被疾病折磨的生不如死,对家庭造成很大的伤害。她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全身顽疾消失,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给家庭减轻了负担。更主要的是她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按照法轮大法教导的“真、善、忍”原则做事,处处与人为善,身心得到极大的改善。


余梅女士

余梅女士,仅仅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曾经三次都被迫害致使生命垂危,“610”头目黄祖华等想推卸责任,才放她回家。她丈夫担惊受怕,抑郁成疾,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四日含冤离世。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余梅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两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余梅、苏桂英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发送真相信息而被湛江市赤坎区公安分局及赤坎区中华派出所联合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湛江市麻章区第一看守所。

次日(九月一日)凌晨一点左右,门铃响了,余梅的女儿以为是母亲回来了,打开木门(还有一扇铁门),黑夜中,见到一大群人在门口,恶狠狠的叫她开门,要搜查、抄家。她吓得就把木门关上,把门栓上。恶人们就把外面的铁门弄开,用力的用脚踹木门,她吓得大哭,最后恶人们没法踢开门,就说白天再来。

到上午十多钟的时候,湛江市赤坎区610头目黄祖华带了一个穿警服但摘下警号牌的男人及几个穿便服的男人和几个街道办的女人再次来到她家,这次他们带齐了工具撬锁、撬门,撬开后就要搜家,余梅的女儿哭着不肯,他们就骗她说看看而已,不拿。结果,却掠去三张师父的照片,几本书和一些卡片,还有一台电脑,拍了一些照片,然后就逼余梅的女儿签字,她不肯签,说签了以后就会被他们用来干坏事。最后这些恶人们就打电话找了她父母单位的领导,逼他来签字。签完了字,他们就带着东西走了。恶人们抄了余梅的家,是为了搜集迫害余梅的“证据”。

九月三十日,湛江市赤坎区公安分局对余梅家人寄出了非法逮捕的通知书,通知书上给余梅非法套上的罪名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这些政法系统的人员估计也听了不少的真相电话,不敢以“刑法300条”来套罪名了,却又不死心的给法轮功学员安了这样一个“罪名”,被非法关押的两位法轮功学员破坏了什么通讯设施了?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余梅、苏桂英被非法关押在湛江市麻章区第一看守所已经超过一个月,家属聘请律师会见她们。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湛江市赤坎区公安局构陷材料,诬陷她们,并将构陷材料递交到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企图要非法起诉她们,被检察院退卷。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湛江市赤坎区公安分局第二次将构陷材料送到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余梅家属为她聘请了北京律师为其维护合法权利,于早上九点左右,律师与家属来到湛江市检察院立案科阅卷。

亲人问:余梅的案件又退回了是吗?姓陈工作人员说:是。亲人问:为什么不退回给公安那叫他们放人,我的亲人是做好人的,又没犯法。工作人员说:这些不是我们管的。律师问:这个案件是谁负责的?工作人员说:是黄菊群负责。律师问:那提供她的电话给我们。

工作人员提供了黄菊群的办公座机,律师当场拨打电话给黄菊群了解情况,黄菊群告诉律师说在四楼公诉科。过后律师和家属就来到四楼公诉科,律师问:哪位是黄菊群?一个工作人员说黄菊群不在,去看守所办案了。亲人说:那刚刚拨打了电话说在,我们才上来的。得知黄菊群是有意避开我们的。之后律师与家属离开了湛江市检察院。

于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律师与余梅家属来到了湛江市第一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许多已到的律师都在排队,看守所先开始只安排了一个会见窗口。律师问:为什么这样安排?工作人员说:从五月一日起广东省司法规定安排这样会见。直到整个上午排队,没有会见到。

下午一点三十分,律师与家属提前了一个小时到湛江市第一看守所排队办理会见;二点三十分左右律师进去看守所接见了法轮功学员余梅。

非法庭审与冤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星期三上午九点湛江市赤坎区法院非法庭审余梅、苏桂英。

在法庭外,当地的警察如临大敌,早早布置好大量的警察、便衣,叫来各个辖区里的街道办人员来监视辨认附近及准备进去旁听的人。谁想进法庭除了登记身份证还要领旁听证,而登记完身份证的又被告知旁听证发完了,实际上是故意不让人进去旁听,连家属都不能进去。

最后在律师的反复交涉下,只准余梅的女儿一个人进去法庭旁听,其他都是法院安排的人。

法庭上余梅、苏桂英两人正念正行,抵制非法的庭审,其中苏桂英反复的就是一句话:我是李洪志师父的弟子,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安排。律师也为两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修炼和信仰无罪,法官及法庭人员基本是静静在听,没有干扰律师和两位学员的辩护,最后宣布择日宣判。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余梅、苏桂英两人被湛江市赤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两人均已经向湛江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消息:
一、湛江市赤坎区610头目黄祖华电话:13790991153,13005622925;办公室:0759-3368422.
湛江市赤坎区政法委书记:骆华庆 手机:18922098333,办公室:07598208008,
副书记:欧毅 手机:13822522908,办公室:07593201472,宅:07593105522
副书记:黄祖华 (赤坎区610主任)手机:13790991153, 办公室:07593368422, 宅:07593205663
副书记:张建福 (赤坎区维稳办主任)手机:13922099358, 办公室:07593201470
副书记:黄华民 (赤坎区综治办主任)手机:13828253783, 办公室:07593203635, 宅:07593205685
政工办主任:庞彩云 手机:13922087111, 办公室:07593337576
610副主任:容原庆 手机:13729188832, 办公室:07593337576, 宅:07593190078
维稳办副主任:李付军 手机:13828268253, 办公室:07593200685, 宅:07593369936
综治办副主任:谢水胜 手机:13178565070, 办公室:07593200685, 宅:07593325790
国安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梁瑜 手机:13729061399,办公室:07593368422
国安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理光 手机:13828280193
二、赤坎区公安局政委:王保祝 手机:13828268999, 办公室:07593361138
副局长:温聪 手机:13828207856, 办公室:07593221681, 宅:07592121000,
副局长:蔡广传 手机:13802826777, 办公室:07592116078
副局长:姜盈杰 手机:13828292323, 办公室:07593352108, 宅:07593259323
副局长:杨上康 手机:13802820566,办公室:07593352308, 宅:07592273268
副局长:江涛 手机:13809752816, 办公室:07593221176
国保大队长:陈理光 手机:13828280193, 办公室:07593333175,
国保大队教导员:高双云 手机:13902506005,
三、赤坎区寸金街道办事处电话 07593093138
王海平:街道办党工委书记 手机13702738900, 办公室07593633088, 07593166761
林中权: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胡钦: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手机 13420110120, 办公室07593633083,
全淑莲:街道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兼妇联主席。 手机13229551618, 办公室07593632198, 宅:07593128097;
高 云:街道办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手机138028223882, 办公室07593633198,
岑其招:街道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兼武装部长, 手机13809730812, 办公室07593633085
四、湛江市麻章区第一看守所所长:梁春晓;教导员:谢觉;副所长:吴家才、汤楚湘、邓邦明。中队长:齐连国。邮编524094,看守所电话07593301844;07592709944。
五、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39号,邮编524000
院长:彭文基 13828209874,办公室07593588901,宅 07593176309
副检察长:陈志荣13828239218,办公室07593588902,宅 07593152322,
副检察长:朱丽娜13802829935, 办公室07593588903
副书记:林中权13553561654
纪检组长:邓方尤13828262918, 办公室07593588906, 宅 07593613933
办公室主任:莫伟13922097782, 办公室07593588907, 宅 07593320296
政工科长:韩小梅13822583399, 办公室07593588910, 宅 07593135976
侦查监督科:07593588914,07593588915,
公诉科:07593588916, 07593588917.
侦查科:07593588922, 07593588923, 07593588925
检察院办公电话:07593588908, 07593588909,传真:07593588900
检察院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湛江市赤坎区法院: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16号,邮编524034
院长林保南 13809758046
刑庭庭长李汉13729199828
审判员:黄勤、黄深源
书记员:何俊杰
七、湛江市中级法院有关办案法官: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13号,邮编524022
符仲欢15816002703
陈文君13620434300
张春燕13828292928
李建华13726906850
吴翠萍0759-2290653
邓宇0759-2290729
林林13790969625
许河13822521970办0759-2290652
院长廖万春18813668086
常务副院长梁泉13822589719
副院长黄涌13902503355
副院长颜战克13590092366
副院长李成观13802821312
正处级审判员陈康寿13590092318
邪党组成员肖文东13590019668
政治处主任丁永平13902508888
纪检组长李树坚13822588232
执行局长钟广13902575201
刑事一庭庭长郑军13902506101
刑事一庭副庭长梁文彦13659788608
刑事一庭副庭长沈乃超13790966425
刑事二庭庭长周彦华13828233688
刑事二庭副庭长陈建业13828280168
刑事二庭副庭长叶騫13828216826
刑事三庭庭长李非白13620435378
刑事三庭副庭长陈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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