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王君先遭恶报

更新: 2018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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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王君先,在法院任职期间追随中共江氏一伙竭力迫害法轮功,致使数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给他们本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和痛苦,罪业深重,受到了天理报应,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君先,男,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吉林桦甸人,二零零二年七月任吉林市桦甸市法院纪检组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副院长,二零零八年八月任副院长、邪党组副书记,二零一一年八月调蛟河市任院长、邪党组书记,二零一六年八月调任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

王君先在桦甸市法院任职期间的犯罪事实

从二零零二年到二零一一年八月,桦甸法院至少对十五位以上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刑期从三年到十二年不等。他们被劫持到监狱,均受到强制洗脑和酷刑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王君先作为桦甸市法院中共邪党组织的纪检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是邪党法院迫害法轮功的领导核心组成人员,对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所犯的罪恶负有责任。以下是其部分犯罪事实: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头

二零零二年六月三日,桦甸市法轮功学员王秀云等八人被警察绑架,他们被上大挂、电棍电击、坐铁椅子、塑料袋套头往里炊烟、用沾湿的餐巾纸糊脸等酷刑迫害。他们被构陷到法院后,为了掩盖法轮功学员受酷刑迫害的真相,公、检、法、政法委、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邪恶组织互相勾结,沆瀣一气,桦甸市法院不通知家属,阻止律师介入,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非法秘密开庭,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非法宣判,诬判王秀云十二年,其他人被诬判十二年、七年、三年不等。此时王秀云已经被迫害的不成人形,为掩人耳目,被送往医院救治。为了推责任,公、检、法、政法委、六一零邪恶组织勾结黑嘴子监狱,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凌晨,匆匆将王秀云送往黑嘴子监狱迫害,仅十天,王秀云就被迫害致死。时间定格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上九时,王秀云年仅四十七岁。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桦甸市法轮功学员王小东在家挑水时被警察绑架,遭到恶警灌煤油、震脑机、老虎凳等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断。检察院曾三次退案,但在政法委、六一零邪恶组织的压力下,还是被构陷到法院。法院无视王小东受到酷刑折磨,于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不通知家属非法秘密开庭,诬判王小东七年。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一零年法轮功学员王小虎再次被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焦玲、付仁江等,桦甸市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九月非法开庭,十二月非法宣判,诬判焦玲五年、付仁江三年六个月、王小虎三年(王小虎曾在二零零二年六月绑架,被法院诬判七年)。

法轮功学员白晶志,在桦甸市红石林业局工作。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大法,浪子回头,不仅回单位上班,而且兢兢业业、脏活累活抢在前头。在家里对兄弟姐妹也和善了,也知道关心痛爱妻子。他却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一日被警察绑架,后被构陷到法院,桦甸市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不通知家属,不通知律师非法秘密开庭。第二天,白晶志的妹妹白桂芝、白桂英到法院质询,却被法院勾结六一零邪恶组织和公安警察将白桂英非法拘留。白晶志被桦甸法院非法判刑八年。白晶志时年八十岁的母亲不解,儿子不务正业,生活无着落,做坏人时没人管。修大法变好了,做好人过正常日子,反而被判刑。这不是不让人过好日子吗?!

白晶志被劫持到公主岭监狱迫害。因白晶志拒绝写所谓“转化”的“五书”,长期受到酷刑迫害,于二零一四年五月被迫害致死,终年五十七岁。

在二零零二年到二零一一年八月间,被桦甸市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另有,徐贵军、班慧娟夫妇,各被诬判十二年,段梁军被诬判七年,刘玉和被诬判八年。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迟德明、马友、毛春、郭成祥、黄雪林、金玉喜等,刑期不详。

王君先在蛟河市法院任院长职务期间的犯罪事实

从二零一一年八月到二零一六年八月,王君先在蛟河市法院任院长和邪党组书记职务,对法院的全面工作负责。其间,该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至少对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加重迫害,所犯下的罪恶,王君先负有直接责任。部分犯罪事实如下: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蛟河市四位法轮功学员丁玉彬、王秀莲、李淑梅、李学花乘出租车去白石山后柳村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蛟河市白石山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劫持到蛟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李淑梅、王秀莲、李学花住所被非法搜查、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等很多私人物品。公检法六一零邪恶组织合谋构陷,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不告知家属聘请律师,非法秘密对四位法轮功学员判刑,李学花时年五十五岁,被诬判五年;李叔梅时年七十一岁,被诬判四年六个月;丁玉斌时年五十三岁,被诬判三年六个月;王秀莲时年五十多岁,被诬判三年六个月。二零一二年九月,她们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监狱迫害。一直到此时,她们的家属仍不知道她们已经被非法判刑。后来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她们已经被劫持到监狱。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杨永梅在讲真相时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杨永梅家属聘请维权律师遭蛟河市法院百般无理阻挠,不接律师手续,不接待律师。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份蛟河市法院偷偷对杨永梅非法庭审,诬判二年。二零一五年十月,杨永梅被从吉林市看守所劫持到长春市宽城区郭家村女子监狱迫害。

蛟河市法轮功女学员刘越与父亲刘俊堂(时年七十五岁)、母亲陆泊凤 (时年七十一岁)一家三口因实名诉江,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绑架、抄家,抢走许多物品。刘俊堂于二零一六年八月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刘俊堂上诉,蛟河法院违法不办理上诉手续,将刘俊堂直接劫持到吉林市监狱迫害。陆泊凤被诬判四年;刘越被诬判八年。陆泊凤、刘越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女子监狱。这是刘越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刘越于二零零一年曾被非法判刑七年,在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蛟河市法轮功学员王俊杰,因诉江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被绑架、抄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蛟河市法院暗箱操作,不通知家属也不通知律师,对王俊杰非法秘密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律师去会见王俊杰时,才得知此情况。

王君先任吉林市丰满区法院院长职务期间的犯罪事实

二零一六年八月到二零一八年七月,王君先在吉林市丰满区法院任院长、邪党组书记职务。期间,该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至少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所犯下的罪恶,王君先负有直接责任。部分犯罪事实如下: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姜贵林,时年七十多岁,正在家中吃午饭,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姜贵林的所有大法书、MP3和DVD影碟机等。姜贵林被构陷到丰满区法院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轮功学员白鹤,原是部队转业军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因不放弃修炼大法,被残酷迫害,先后多次被绑架关押、非法劳教两年。在这两年里白鹤遭受了酷刑折磨,被四把电棍电击、袜子蘸痰盂里的脏东西往嘴里塞、拽两腿在地上拖行等,差点失去生命。白鹤因起诉江泽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被蹲坑的警察绑架,并抢走电脑等物品。公检法六一零邪恶组织互相勾结,阻止律师介入作无罪辩护,丰满区法院偷偷开庭,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五日,对白鹤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白鹤上诉到吉林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二审发回重审。律师五次到法院阅卷受阻。法院还逼迫家人辞退律师,被家人拒绝。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丰满区法院秘密开庭后诬判白鹤二年八个月。

吉林市丰满区法轮功学员刘圣操,女,时年二十八岁,是一位年轻的优秀女教师,因在集市上向民众赠送年画、福字,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被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丰满区法院不提前通知刘圣操,也不通知家人聘请的北京律师,偷偷开庭。刘圣操质问为什么不通知律师,法官郭芮竟称,北京律师不通知,公然知法犯法!所谓开庭,匆匆十分钟收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刘圣操被丰满区法院诬判四年。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上午,吉林市法轮功学员雷秀香与其女儿在家,便衣警察谎称水管漏了,将雷秀香骗至楼下绑架,从雷秀香身上抢到钥匙打开家门,非法抄家,抢走雷秀香家中的大法书籍和一些真相资料和光盘等物品,还抢走几张邮寄诉江的快递回执。而且还问雷秀香的女儿是否也炼法轮功。把物品抢走之后,还把家门钥匙也劫走了。雷秀香被构陷到法院后,丰满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对其非法庭审,检察院构陷意见,欲非法判刑五至七年,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二零一六年九月份,家人去看守所送衣物时,被告知雷秀香已不在看守所了,经多方打听,才知道雷秀香已被法院非法判刑,劫持到长春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邢春荣(女)、邢春燕(女),因起诉江泽民被警察绑架到沙河子洗脑班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被转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丰满区法院秘密开庭,诬判缓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迫害大法必受天理报应,停止迫害,立功补过,才有未来。当前还没有受到天理报应的,不要执迷不悟,那是神一再给你悔罪改过的机会。机会遗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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