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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五任“610”办公室主任迫害法轮功的罪恶记录

更新: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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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610”办公室是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公然违反宪法、践踏法律,在1999年6月10日擅自组建,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设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它没有编制、从不挂牌,却权力无比,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是20多年来对中国和海外法轮功学员实施全面残酷迫害的罪恶累累的邪恶组织,类似德国纳粹时期的“盖世太保”和50多年前的“文革小组”。“610”虽然在2018年3月对外宣布撤销,但至今名亡而实存,它的恶行仍由中纪委、政法委接力延续。从明慧网近年来的报道中看,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仍然疯狂,“610”阴魂犹在,企图为垂死挣扎的中共邪灵续命。

陕西省“610”办公室,就是中共恶党和江泽民集团在陕西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它自1999年6月成立到2018年名义上撤销的十八年中,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灭绝迫害政策,操控陕西省各市、区(县)“610”及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迫害,至少使54人被迫害致死、255人被非法逮捕判刑、438人被非法劳教、385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1479人被绑架、460人被非法抄家,犯下了严重罪行。

十八年中,陕西省“610”办公室曾有五任主任:刘新文、张迈曾、朱毅、吴新成(恶报获刑13年)、何少林。他们的罪行桩桩有据、记录在案,此文仅就他们五人的主要罪恶事实予以披露。

一、第一任陕西省 “610”办公室主任刘新文的犯罪事实

刘新文,男,1953年5月出生,甘肃兰州人。1999年6月至2002年7月,任陕西省委副秘书长兼省委“610”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三年间,在他的操控下,陕西法轮功学员最少有9人被迫害致死、9人被非法逮捕判刑、253人被非法劳教、98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456人被绑架、66人被非法抄家。部份迫害事实如下:

1、纵容公检法司犯罪,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刘新文纵容支持各市县公安局、劳教所、洗脑班对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摧残折磨,使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是:西安市的闫惠芹;宝鸡市的孙桂兰、陈光英;咸阳市的贾俊英、张乃仁、冯建珍的丈夫、儿子;渭南市的李秦州、王文胜。

◎ 2000年2月9日,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闫惠芹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为抗议酷刑折磨,以绝食反迫害。二大队恶警就指挥吸毒犯用凿子把她的嘴撬开,用勺子往下灌食。闫惠琴的牙齿被撬掉好几个,嘴里鲜血直流,最后恶警和吸毒犯合起来强行灌食,致使闫惠芹窒息死亡。这是陕西省第一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实例。

◎ 2001年1月30日,渭南市韩城矿务局法轮功学员王文胜再次赴京到天安门广场证实法,遭受绑架,被渭南市“610”、韩城公安局劫持到凤翔县枣子河劳教所。在劳教所,王文胜遭到二大队恶警魏启明、胡新启等迫害,把他关进隔离室,并指使吸毒犯、抢劫犯张涛等对他下黑手。不让他睡觉,用棍子敲击他身体各个部位的骨节,用脚踩他的胸部,用烟头烫他的腿部,恶人用鞋跟打他的脚踝,使他脚部异常肿大。冬天,恶犯把他的双脚放到结了冰的水盆里。他们不顾王文胜健康状况的严重恶化,逼迫他干活干到后半夜,不让他睡觉。在精神和身体的双重迫害下,王文胜的身体被彻底摧垮。枣子河劳教所怕他死在二大队,急忙通知单位将他接回。2003年2月20日,骨瘦如柴的王文胜被送到韩城市矿务局医院治疗。王文胜被摧残的十分虚弱的身体,一直无法康复,后含冤离世。

◎ 2001年12月,咸阳市秦都区“610”、公安分局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到咸阳市二零三研究所招待所的“法制学习班”(实为洗脑班)强制洗脑、进行迫害。在那里,没有人身自由,也不许法轮功学员彼此说话,每天被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及文字资料,还逼迫她们发言,写所谓的认识。洗脑班头目扬言要“转化”一个才放一个。为了逃离迫害,张乃仁被迫从二楼跳下,不幸身亡。

2、汉中市张汉赟被打毒针堕胎,胎儿被肢解

2001年3月,身怀胎儿即将分娩的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张汉赟,仍被要求去洗脑班、强制“转化”,她只得躲在亲戚家里。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马平安等竟要求北关办事处把她父亲和弟弟的建筑工地查封,逼着交人,并非法将张汉赟的丈夫铐在略阳县嘉陵江桥头羞辱示众。

最后,张汉赟还是被绑架到洗脑班。当恶徒发现她要临产了,就用车将她强行拉到了三十公里外的汉江职工医院,强行给腹内胎儿打毒针。张汉赟跪地求他们放过腹内胎儿,他们根本不理。因腹内胎儿过大,导致难产,医生以扩张引出术、用手塞入腹内,惨无人道的将胎儿肢解后分块取出,其残害生命的手段令在场的人都不忍目睹。张汉赟被摧残的下身疼痛了几个月,不能正常行走。

3、迫害法轮功辅导站联络人(站长)及辅导员

1999年7月20日,在陕西省“610”的统一指挥下,各市区县“610”、公安局、派出所于当日全面出动,将所有炼功点的法轮功学员驱散、宣布不许公开炼功;同时非法传讯,将各地法轮功辅导员劫持到当地派出所。这些辅导员多数在后来因为去北京证实法或讲真相而受到严重迫害。

1999年7月19日,法轮功西安辅导站站长宋秀娟及副站长寿顺娣被西安警方同时绑架、秘密关押十多天;西安辅导站副站长寿顺娣、王彤,闫良站长史文俊,周至站长舒菲霞、余勤珍,渭南联系人李芝荣,宝鸡辅导站站长张振东,宝鸡河滨辅导站站长梅红英,渭滨辅导站站长汪建文,咸阳辅导站站长马明海,延安辅导站站长曹化山、李宁,安康市辅导站站长闫传友,安康市汉阴辅导站长佘程邦,汉中辅导站站长袁世正,商洛市商州区辅导站站长刘发琪均被绑架并非法劳教。

被绑架并非法劳教的辅导员有:西安市的陈敏敢、梁玉丽、白长玲,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巨家村的史转玲,陈仓区的张宝旺,宝鸡县硖石乡林家村的林小民,渭滨区石鼓镇沙家湾的单生。被绑架并非法关押洗脑班的辅导员还有西安市的高满堂及鲍惠琴等。

4、对多名法轮功学员人身侮辱,游街示众

刘新文任省“610”办主任正值迫害的初期。在他的指使下,陕西省多地出现了公安局将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公判”、“游街示众”的极端恶劣行为。

◎ 2000年3月8日,渭南市华县铁一局重汽厂退休工人、法轮功学员李秦州、张春梅夫妇到北京证实法被绑架。劫持回华县后,被“610”在单位办洗脑班强迫转化。后来,李秦州被华县公安局采用流氓手段骗走,同刑事犯一起被挂牌游街和公判(有电视录像作证),后被非法劳教1年5个月。

◎ 2000年12月30日,安康市汉阴县65岁的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谢小芳去北京证实法遭绑架。2001年1月3日,谢小芳被汉阴县公安局局长辛爱民带警察劫持回汉阴县。2001年1月4日,汉阴县公安局全副武装的警察把谢小芳等法轮功学员押上大卡车,用手铐连着铐上,在城内游街示众。后来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

◎ 2001年2月的一天,商洛市商州区公安局在北广场召开“公判大会”。原法轮功商州义务辅导站站长、商州中学退休教师刘发琪被警察五花大绑,刘发琪的女儿刘爱莉被戴着手铐,他们父女的脖子上挂着“×教分子”的大牌子被警察押到台上。在大会上,公安局公开宣布刘发琪父女被非法拘留。然后,刘发琪父女被押到卡车上在市区“游街示众”。后来,刘发琪被非法劳教3年、刘爱莉被非法劳教2年。

5、宝鸡蔡家坡“9.29”事件:群体绑架法轮功学员

2001年9月29日,陕西省公安厅及西安、宝鸡等公安局在省“610”的策划、指挥下,以“非法聚集”的罪名,在宝鸡蔡家坡一次绑架了参加学法交流会的50多名法轮功学员。成立了“9.29”专案组,抽调大批警力,把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分别关押在陈仓区公安分局、渭滨区公安分局、岐山县公安局的派出所酷刑逼供,严加迫害。例如:宝鸡市法轮功学员杨雪琴被非法关押在虢镇看守所,她被戴上五十斤重的大镣和手铐长达半月之久。

已经核实这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西安市6人:梁玉丽、刘春霞、马蕴华、贺桂兰、李云贤、杨淑兰;宝鸡市18人:史转玲、徐春霞、杨雪琴、张玉兰、秦丽洁、沙玉莲、孙桂兰、张双爱、苗瑞兰、王乖巧、杨科祥、赵明珍、杨石头、王永玲、陈园园、王明占、杨占堂、卢拉草;延安市1人:刘桂清。这些被绑架的学员最少有七人当年被非法劳教(西安市的马蕴华、贺桂兰、李云贤,延安市的刘桂清,宝鸡市的张玉兰、秦丽洁、沙玉莲);有五人被岐山县公安局非法逮捕后被非法判刑(西安市的梁玉丽、刘春霞,宝鸡市的史转玲、徐春霞、杨雪琴);杨占堂被非法关押洗脑班。

更为严重的是,在“9.29”事件中被警察绑架到宝鸡看守所的宝鸡市石油机械厂职工、法轮功学员孙桂兰,绝食抗议迫害,2001年10月9日,被宝鸡市60医院的军医强行灌食时窒息死亡。

6、汉中市杨秀莲被酷刑折磨,遭受凌辱

2002年4月,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杨秀莲发放真相传单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凌辱。在国保大队马平安和看守所女警门全秀暗示下,吸毒卖淫犯张丽等人采用流氓手段侮辱杨秀莲。长时间体罚,不让睡觉,让她呈飞机状长时间倒趴在墙上,稍偏一点或站不稳,便拿梳子背猛击手筋、脚筋,直到脸、眼睛全肿,头晕目眩栽倒在地。她们还用两个梳子合在一起夹杨秀莲的十个手指,直到失去知觉。吸毒者拿板鞋轮流打杨秀莲的臀部,造成严重瘀血变成青紫色;吸毒犯张丽还用拳头猛击杨秀莲的嗓子、喉部,致使杨秀莲几个月不能说话,留下气管炎、哮喘症。最令人发指的是,吸毒犯张丽、古丽君、刑事犯张素华等人把杨秀莲拉成人字形,脱光衣裤,把牙刷伸入她的阴道进行凌辱,直到牙刷上沾满了鲜血。同时,刑事犯蔡晓华、唐红美各站一边,用手掐乳头,直至乳头血迹斑斑。杨秀莲无力的挣扎着、痛苦的呻吟着,这时她们才住了手。后杨秀莲被非法劳教2年,被劫持到陕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7、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强逼“转化”

2001年4月中旬,陕西省女子劳教所纪委书记赵晓阳口出恶言:“从劳教所往出抬人与医院往出抬(死人)人是一样的。”一天晚上,劳教所将抵制“转化”的八、九名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面壁站立了几天几夜,脚腿都站肿了)阚广英等,被男警察提起脚尖立地铐挂在监室的铁窗上。当法轮功学员王秀文看见警察行恶时喊“心坏透了!”。马上被戴上铐挂在监室铁窗上3天3夜。2001年5月4日上午,赵晓阳手里提着警棍,唆使一伙警察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诽谤法轮功的邪恶录像。当李翠芳抵制不看时,赵晓阳用警棍在李翠芳的头上乱打,在场的50名法轮功学员一齐严厉高喊“不准打人!”赵晓阳就指示一名姓任的警察,将李翠芳拉至一间隔离室铐挂在铁窗上用警棍毒打,致使李翠芳大小便失禁,昏死过去,后又隔离铐在床上近1个月。同在会场的法轮功学员李淑莲站起来制止恶头赵晓阳行恶时,也被迫害,铐挂在会场的门上2天2夜,后被隔离在监控室。

2001年5月~2002年6月,枣子河劳教所为了强制转化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所长张世禄、政治部副主任胡启新、转化办主任杨军策划、指挥下,恶警魏启明等使用罚站、剥夺睡眠、殴打、泼冷水、扇耳光、以及“绑死人床”、“坐沙发”、“背班”、“打柴胡”等酷刑,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残害的西安法轮功学员有陈敏敢、孔令新、袁光武、袁辉武、王桐等人;被残害的宝鸡法轮功学员有:谢新昊、谢良斌、汪引文、强孟生、张振东、郑春来、强小宜、丛学林、王明才、李文军、秦扶勇、李硕夫、石朝辉、姚文辉、杜锋、徐小勇、李长生、陈文革、张小龙、任军先、庞岭、王小明、冯自清、席栓省等24人。

二、第二任陕西省 “610”办公室主任张迈曾的犯罪事实

张迈曾,男,汉族,河北沧县人,1940年出生。2002年7月至2005年6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副秘书长,“610”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张迈曾在任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期间,操控各市区(县) “610”及公检法司迫害法轮功学员。陕西法轮功学员最少有15人被迫害致死、46人被非法逮捕判刑、55人被非法劳教、212人被绑架、96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68人被非法抄家。部份迫害事实如下:

1、纵容公检法司犯罪,15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在张迈曾任“610”办主任期间,有15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是:西安市的王大卫、刘明侃、周清田、黄桂芹;宝鸡市的张保旺、管花莲、荆于学、雷秀芩;咸阳市的田秀兰;汉中市的姚景民、王云芳、王至玉、彭东;渭南市的李秦州;铜川市的杨巧利的婆婆。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在遭到绑架后被酷刑折磨、摧残致死。

◎ 2002年6月19日,一群警察突然闯入华县法轮功学员李秦州、张春梅夫妇的女儿家,非法抄家,并强行将李秦州和张春梅绑架。将他们分别关押在西安铁一局拘留所和西安碑林区看守所。张春梅被非法关押了1个月,李秦州被非法劳教2年。11月25日,张春梅带儿子前去探视李秦州,从电视上看到他状态还好,但是4天后,突然传出李秦州死亡的消息。拘留所所长张炳炎说是死于心脏病。李秦州之死成了不解之谜。

◎ 2003年6月,宝鸡市五一纸厂退休职工、陈仓区法轮功学员张保旺被陈仓区公安分局绑架到洗脑班迫害。40多天后,被劫持到陈仓区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陈仓区政法委、“610”的高宗文、段九州伙同警察毒打张保旺,致使其双腿及腰肋骨折,无法行走。随后,张保旺仍被非法判刑13年,被关押在陕西富平庄里监狱,于2004年12月在监狱里被迫害致死。

◎ 2003年7月末,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王云芳被汉台区公安分局警察从家里绑架,关进看守所迫害折磨。王云芳被折磨的不象人样时才让家人接回,回家后一直不能恢复,2004年7月5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 2004年7月,西安市长安区区委的退休人员、法轮功学员周清田被非法劳教期满回家后,因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又被绑架。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西安市公安恶警残害致死,迫害的内幕不得而知。

◎ 2005年4月12(或13)日,汉中市洋县法轮功学员王至玉被迫害致死。4月12日,王至玉讲真相时遭警察绑架、遭到刑讯逼供,陕西省“610”的人参与迫害。王至玉当天或次日被迫害致死。由于洋县公安局对消息严密封锁,所以具体的行恶者及迫害详情不得而知。

2、制造迫害法轮功的西安市户县“8·2”事件

2002年8月,刚刚上任的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张迈曾,参与策划了由西安市“610”操控、户县(现鄠邑区)“610”和公安局实施的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的“8·2”事件。在被绑架的41名法轮功学员中,包括不少高级别、高职称、高学位的人员,如原西安科技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杨恒青教授一家三人,西航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大卫及妻子,西北政法学院教授雷涵,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博士后刘芳等。学员们被非法关押在腊家滩的户县公安局戒毒所,遭受酷刑折磨、严加迫害。11月,这些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迫害;于11月底全部被绑架到西安市“610”设在长安的洗脑班继续迫害。后有7人被非法劳教,10人被秘密审判、非法判刑。最为残忍的是,户县公安局在刑讯逼供中将西航公司高级工程师王大卫活活打死、抛尸楼下,妄图制造“自杀”现场。

3、咸阳市马洁、马明海姐弟两家四人遭迫害

2002年9月,咸阳市法轮功学员马洁及丈夫王大卫在“8.2”事件中双双被户县公安局绑架。王大卫在遭严刑逼供时被活活打死,马洁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2004年3月,马洁再次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2年;马洁之弟、原咸阳法轮功辅导站站长马明海在枣子河劳教所受尽折磨,2003年底回家。不久,2004年2月,被咸阳市“610”办公室主任刘志勇等人入室绑架,并再次被非法劳教2年;马明海之妻陈春娥(法轮功学员)在2002年第二次被非法劳教1年之后,回家不到3个月,于2003年又被第三次非法劳教2年。

4、汉中市魏欣蓉被打毒针致残、含冤离世

2003年7月,汉中市勉县粮食局职工魏欣蓉被非法劳教2年,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2004年,由于劳教所没有达到转化魏欣蓉的目的,恶警张某给魏欣蓉强行戴上手铐,押到楼下禁闭室关押。劳教所指派两个警察与恶警队长张某将魏欣蓉拉到武功县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毒针。当时精神病院的医生十分愧疚的对魏欣蓉说:“你别恨我,是她们叫我给你打的!”拉回劳教所后,魏欣蓉昏迷不醒,被恶警抬到小号地上的床板上,一连几天,魏欣蓉一动不动。从此,魏欣蓉停止了月经,小腹肿胀,吃不下饭。魏欣蓉的小腹肿的不能下蹲。后医院大夫警告劳教所的警察说:“你们不放她回家,就要给她当孝子(送葬)!”劳教所这才通知家属办理保外就医。2005年7月下旬,魏欣蓉被接回家,此时魏欣蓉已被折磨得皮包骨头。由于劳教所长期野蛮灌食,魏欣蓉食道被损坏,长期吃不下东西。后来魏欣蓉的肺脏全部糜烂,于2011年12月1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5、安康市吴新明被劳教所折磨的奄奄一息

2003年10月,安康市汉阴县法轮功学员吴新明被“610”主任张宗银等强行绑架并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不法人员用两寸粗的木棍打吴新明,竟把木棍打断。对他进行肉体上的长期摧残和折磨,致其内脏被打坏,吴新明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劳教所怕人死在所里面,就通知汉阴县公安局去接人。本来吴新明的妻子和孩子都在县城租房住,但汉阴县“610”张宗银和一帮警察却把奄奄一息的吴新明送到离县城几十公里外的大山里的老家,人还未送到就将他扔在半路上掉头走了,吴新明差点死在回家的路上。他的父母都七十多岁了,看着自己的儿子被摧残到这般田地,老泪纵横,哭诉无门。

6、宝鸡市段石宝一家九人被绑架到洗脑班

2004年10月25晚上,宝鸡市渭滨区法轮功学员段石宝因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户县公安局大王派出所绑架并酷刑折磨,又被劫持到宝鸡氮肥厂洗脑班。渭滨区公安分局在对段石宝抄家,抢走财物的同时,绑架了他的父母、姐、弟、姐夫、侄子、弟妹、儿子共九人,将他们关进洗脑班,每人被勒索罚款一千元。洗脑班对段石宝一家人非法折磨,段石宝的儿子就被戴了几十天手铐。段石宝被绑架到宝鸡市第二看守所,被勒索罚款一万多元。56天后,段石宝被劫持到第一看守所,后被渭滨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被非法判刑7年。段石宝的弟弟段宝军及侄子段明刚被迫流离失所。

7、延安市李燕芳双腿被打断,被抬进女子监狱

2005年1月2日,延安市法轮功学员李燕芳在西安喷写“法轮大法好”标语被绑架,关押在莲湖区看守所受尽酷刑折磨,双腿被暴徒打断,只能爬行。绝食后被劫持到安康医院。李燕芳在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的情况下,还被莲湖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被警察抬进陕西省女子监狱。警察还向家里敲诈勒索二千元。

8、铜川市杨巧利被迫害的家破人亡,还被非法判刑

2005年1月23日,铜川市印台区公安分局警察闯到东坡煤矿退休工人、法轮功学员于长春、杨巧利夫妇家,非法抄家,绑架。警察强令全家人脱衣搜身,一岁多的小孙女被惊吓过度、不停的啼哭。警察把于长春夫妇及其儿子于小红(未修炼法轮功)绑架走,留下一岁多的孙女和年迈有病的老母亲无人照顾。三天后,杨巧利的婆婆(法轮功学员)在家中因惊恐、悲愤而去世。印台公安分局警察迫于舆论的压力,只好将于长春和其儿子于小红在非法关押了5天5夜后释放,让他们回家料理丧事。在家破人亡的情况下,杨巧利仍被铜川市印台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被印台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

三、第三任陕西省 “610”办公室主任朱毅的犯罪事实

朱毅,男, 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任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他操控各市区(县) “610”及公检法司,制造了一系列迫害法轮功的事件,致使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最少有13人被迫害致死、68人被非法逮捕判刑、83人被非法劳教、82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有251人被绑架、82人被非法抄家。部份迫害事实如下:

1、纵容公检法司犯罪,1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在朱毅任“610”办主任期间,有1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是:西安市的陈建生、张金兰、刘爱珍、薛军利;宝鸡市的刘改仙、高义敏、张运来、辛超;咸阳市的王小彬;汉中市的郑翠萍;铜川市的张勤;安康市的吴新明、王秀珍。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在遭到绑架后被酷刑折磨、摧残致死,有的死因及迫害内幕至今是迷。

◎ 2005年10月11日,被关押在枣子河劳教所的西安工商银行法轮功学员陈建生,因反迫害绝食,劳教所警察将他绑在“死人床”上,让吸毒犯谷爱民强制给他打点滴(输液)。谷犯将自己的尿液掺入点滴中,致使陈建生在极端痛苦中被迫害致死。

◎ 2005年底,宝鸡市岐山县法轮功学员刘改仙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被非法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受尽了酷刑折磨。2006年8月7日,刘改仙被毒打的身负重伤,生活已不能自理,生命垂危,才被接回家中。回家75天后,由于伤势过重,无法治愈,于2006年10月22日含冤离世。

◎ 2006年6月15日,安康市汉阴县法轮功学员吴新明被第三次劫持到枣子河劳教所。劳教所指使恶人将他五花大绑起来,吴新明绝食反迫害。他们便以“挽救”为名给他插胃管往胃里灌浓盐水、辣椒水、洗衣粉液,吴新明被折磨的生不如死。恶人看他不妥协,又搞出一种酷刑继续残害他,把他身体固定起来,用一条电线不停的抽打他,身体上下被打的体无完肤。由于长时间的摧残折磨,吴新明的身体垮了,开始咳嗽气喘,大口大口的吐血,原本体重一百三、四十斤的他,被折磨的瘦骨嶙峋,生命垂危。2008年6月,劳教所怕吴新明死在所里,才通知当地来人将他接回。接回不久,2008年6月28日,年仅四十岁左右的吴新明抛下了一双儿女和年迈的父母,含冤离世。

◎ 2008年5月28日,安康市法轮功学员王秀珍再次被绑架,非法拘留。6月11日,王秀珍被非法劳教2年,因身体原因,家人被敲诈勒索3000元后,王秀珍被保外(在看守所)执行。在看守所,王秀珍被迫害得眼睛几乎失明,在家人多次申诉后,才被保外就医。出来不久,王秀珍便含冤离世。

◎ 2008年,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刘爱珍,被西安市灞桥公安分局绑架。在关押期间被恶警白永华酷刑折磨,迫害致死,迫害的详情至今是迷。

2、宝鸡市绑架30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强制洗脑

2005年10月26日,宝鸡市“610”公然在本地电视台和刊物上诋毁法轮功,并把10月26日定为反“×教”日,开始了一场有预谋的大规模迫害。宝鸡市几个资料点遭到破坏,先后有30余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洗脑班分别设在宝鸡工程机械厂(原大修厂)招待所、氮肥厂招待所、凌云招待所、群众路办事处四个地点。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汪小英、邱子莲、沙玉莲、沙玉莲的丈夫、王明义、王洲义、张彩霞、王菊香、聂代敏、李莲玉等人。

3、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将刘菊红摧残得精神失常,给赵亚打毒针、折磨至奄奄一息

2006年,刚刚大学毕业、二十一岁的安康市汉滨区法轮功学员刘菊红,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在每天17至18小时超负荷苦役摧残下,刘菊红精神和身体备受摧残,变得神情异常,恶警还强迫她吃药,天天对她进行残忍的折磨,最后导致她精神失常。 恶警为了掩盖罪行,造谣说她是炼法轮功炼成了精神病,不但不放她,而且迫害得更加厉害。每当她喊叫时,就将她关进封闭室里,叫吸毒犯雷鸣用很粗的大针在她的胸部乱刺,同时将收音机的音量放到最大,怕其他劳教人员听到惨叫声。刘菊红的父母多次要求为女儿办保外就医,但劳教所仍坚决不放人。

2007年3月18日一大早,咸阳市礼泉县法轮功学员赵亚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赵亚在劳教所二大队受尽摧残。狱警任海珍把赵亚关在黑房子3个月,强行“转化”,让吸毒人员拳打脚踢,让犯人给赵亚饭菜里放药,使赵亚全身发黄,周身浮肿,几次不省人事。赵亚绝食反迫害,她们让吸毒人员把赵亚手脚捆住,打毒针,赵亚身体出现冰凉。自打针后,赵亚的眼睛呆滞了,记忆极差。大约1个月后,赵亚出现眩晕、呕吐,几次昏过去,不想吃东西,体重从一百二十多斤降到六十多斤,奄奄一息。11月28日,劳教所怕赵亚死在里面,才让家人接回。家人送赵亚去医院抢救,赵亚身上的血色素已不到三克。

4、以中共召开“十七大”为借口,加剧迫害

2007年,以中共召开“十七大”为借口,全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8人被绑架、13人被非法劳教、20人被非法逮捕判刑、42人被非法洗脑。例如:西安市 “610”、公安局绑架了30多位法轮功学员到西安市“610”的洗脑班进行迫害,其中5人从洗脑班被非法劳教。

2007年7月3日,汉中市勉县妇幼保健院法轮功学员薛丽君被非法抄家,又将她绑架到黄沙派出所,后转移到勉县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薛丽君被刑讯逼供,戴上脚镣、手铐,双脚离地捆绑在铁椅子上,2天2夜不许休息。7天没吃没喝,她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导致冠心病突发,因生命垂危才被亲属接回。

2007年9月中旬,汉中市城固县档案局干部、法轮功学员赵霞(四十多岁)被勉县公安局警察秘密绑架。遭到1天1夜的吊打,后被非法关押在汉台区风景路看守所,为首的是恶警胡军建。后赵霞被非法逮捕,于2008年7月被非法判刑。赵霞的丈夫为营救妻子奔波于汉中、西安之间。痛苦、冤屈与疲惫,使他心力交瘁,不长时间突然发病离世。

2007年10月11日,陕西省 “610”派往枣子河劳教所的恶警魏启明、陕西省头号犹大陈斌等五、六个邪恶之徒,胁迫汉中市及各县区、办事处、社区把非法抓捕的九名法轮功学员,集中于南郑县大河坎镇长空仪表厂(76号信箱)招待所三楼办洗脑班,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强行洗脑迫害达半个月。已证实被关押洗脑班的有城固县的赵霞,南郑县的廖君、宁强县的牟彩英、汉台区的谢红霞、崔晓梅、王妙、刘翠英以及兀亚莉夫妇。

5、以“奥运”为借口,大肆迫害

2008年,陕西省“610”以“奥运”为借口,使全省法轮功学员至少有124人被绑架、38人被非法劳教、38人被非法逮捕,创2002年以来迫害人数之新高。例如:西安市有至少27人被绑架、12人被非法关押进洗脑班。奥运会前,原法轮功义务辅导站负责人寿顺娣被莲湖区国保绑架并用120急救车劫持到西安“610”洗脑班的“防控班”迫害; 5月6至9日四天之内,汉中市公安局就非法抄家、绑架了8名学员,其中3人被非法劳教、5人被非法判刑; 6月30日至7月2日三天内,咸阳市礼泉县国保大队非法抄家、暴力绑架(过程中毒打、谩骂、侮辱)了30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6人被非法劳教,12人被非法拘留。

2008年“奥运”前,安康市永红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罗长云再次遭绑架。罗长云于2001年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时,她的父亲因思念女儿无辜受迫害,伤心至极,一口气上不来而悲愤离世;2006年,她的丈夫因为恶警们三番五次的抄家、勒索、敲诈,被胁迫和她离婚;2008年,罗长云被绑架后,汉滨区国保大队警察又闯去她家审问她母亲。八十岁的老人被惊吓得大小便失禁,从此瘫痪在床。罗长云被非法判刑5年,在监狱受尽折磨。她的两个女儿提心吊胆,无法工作、学习,也成了警察们胁迫罗长云“转化”的人质。

四、第四任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吴新成的犯罪事实

吴新成(恶报获刑13年),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陕西三原人。2009年2月至2013年2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19年因贪腐被判刑。吴新成在任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四年期间,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最少有10人被迫害致死、46人被非法逮捕判刑、49人被非法劳教、77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226人被绑架、74人被非法抄家。部份迫害事实如下:

1、纵容公检法司犯罪,致十人被迫害死亡

在吴新成任“610”办公室主任期间,1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是西安市的吴松岗、马蕴静;宝鸡市的史美玲、杨素琼、魏群环、王玉荣;咸阳市的高寿海;汉中市的郑翠萍、魏欣蓉;铜川市的徐桂芳。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在遭到绑架后被酷刑折磨,摧残致死,有的死因及迫害内幕至今是迷。

◎ 2009年9月10日,宝鸡市医药玻璃厂下岗(失业)职工、渭滨区法轮功学员王玉荣被绑架,关押在宝鸡凌云宾馆进行二十四小时监视,强制洗脑,不许出门。渭滨区公安分局的协警与王玉荣住在同一间房子,王玉荣每天的饭菜由协警打好后送来。不知饭菜里放了什么药物,仅仅五天时间,王玉荣突然出现精神恍惚,不由自主的将头往墙上撞。9月15日,渭滨区公安分局通知王玉荣丈夫将她接回家中。一周后,9月22日王玉荣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 2009年10月,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巨家村法轮功学员史美玲被非法判刑6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被酷刑折磨的奄奄一息时,才于2010年1月让家人接回。回家时,人已瘦的无法辨认,呼吸困难,不能平躺,不能站立,几乎不能进食。3个月后,2010年4月18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 2011年8月,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法轮功学员吴松岗被绑架到西安市“610”轩平园洗脑班,于9月11日被洗脑班头目李良及其打手迫害致死。洗脑班企图制造自杀假相,对外隐瞒实情,封锁消息。后来“610”给了吴松岗的家人二十八万元封口费,对洗脑班里的其他法轮功学员谎称吴松岗已经“转化”并释放回家。

◎ 2011年1月30日上午9点多钟,宝鸡市金台区老年法轮功学员杨素琼在女儿马丽娜陪同下到宝鸡市开元商场购物,因给商场营业员讲真相,被金陵派出所七、八个警察绑架。母女俩被锁在铁椅子上折磨,被非法抄家,被逼迫写所谓的“三书” 并强迫她们在拘留书上签字。因杨素琼刚做完结肠手术不长时间,身体及精神承受不了如此迫害,病情急剧加重,于2011年3月27日含冤去世。

◎ 2012年5月15日晚11时,原陕西省咸阳市七零四厂药剂师、秦都区法轮功学员高寿海在渭南监狱惨遭摧残近四年后,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迫害详情至今未明。

◎ 2012年2月16日,铜川市法轮功学员徐桂芳再次被强行绑架到陕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在劳教所,她坚持自己信仰,抵制“转化”,遭到严重迫害,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神情恍惚、说话无力、奄奄一息。直到2012年9月14日才放她回家。回家不到20天,2012年10月3日徐桂芳含冤离世。

2、以中共窃政六十周年的”十一”稳定为借口,加大对法轮功的迫害

2009年,在吴新成的操控下,各市区县以保中共窃政六十周年的”十一”稳定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全省有3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是迫害二十年来判刑人数最多的一年。例如:宝鸡市“610”、公安局全年绑架了23名法轮功学员,李会成、史美玲、李鹏、汪建文、卢凤荣、李周文、蔡金荣、席芬茹、胡红科、林红军、席拴省等11人被非法判刑;安康市“610”、公安局至少绑架了16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佘程邦、彭霞、谢小芳、谢燕、廖基贵、糜建新、叶翠兰、杨子秀等8人被非法判刑。

3、纵容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强逼“转化”

2009年十月一日前,各市公安局纷纷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2009年9月,汉中市“610”秘密设立了洗脑班,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菁、刘伟、丛学林、陈正贤、陈志贤、郭建珍、卫彩霞,张俊秀、芳芳等人到洗脑班,强制每人需缴自己的1200元和1~2名陪同人的费用,没有人陪的就另缴2400元,即每人被敲诈勒索3600元。

◎ 2009年9月9日,西安市法轮功学员、东风仪表厂职工陈少东被雁塔区公安分局绑架至长安工人疗养院“610”洗脑班迫害。因拒绝转化,陈遭到残酷毒打、腿被打断。

◎ 2009年8月3日下午3点左右,西安市未央区老年法轮功学员李学清被绑架至西安市“610”洗脑班迫害。因为拒绝“转化”,洗脑班头目李良恼羞成怒,在迫害4个月后,于11月13日又将李押回未央区看守所刑事拘押。后被未央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判刑。

◎ 2010年3月26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七个警察闯入西电集团医院退休主任医师、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晶家中,不顾刘晶八十多岁患重病老伴的处境,毫无人性的将刘晶从五楼架到一楼,出楼后给她蒙上黑头套、强行塞入警车,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 2010年5月18日,西安市新城区胡家庙老年法轮功学员祁桂芹被绑架到洗脑班。祁桂芹被洗脑班的恶人拳打脚踢,抽嘴巴子,恶人边打边恶语骂人。老人被打得嘴角出血,头晕眼花,四肢无力,全身打冷战。恶人们害怕了,才叫来医生检查,结果血压达到120~230.为了逃避责任,才将祁桂芹放回家中。

◎ 2010年9月1日,西安电容器厂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马蕴静被绑架到北郊轩平园洗脑班迫害。在高压迫害下,马蕴静老人脸肿、浑身肿,全身无力,吃不下饭,身体在这种情况下,还被洗脑班迫害了4个多月。马蕴静的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很大伤害,迫害致其内脏器官几乎全部衰竭。回家后,在西安市西电职工医院抢救无效,于2012年6月18日含冤离世。

◎ 2011年6月9日,雁塔区法轮功学员何秋玲被劫持到西安市北郊宣平园洗脑班非法关押2个月。9月下旬,何秋玲的母亲到洗脑班看望女儿,一进来就被洗脑班一伙人围住。洗脑班主任李良,凶相毕露,竟然一把揪下老人胸前佩戴的护身符,毫无人性的抬脚将她踢倒在地。老人爬不起来,后被别人拉起,躺在木板上。因为老人血压高,李良等才没有再毒打。

4、以中共“十八大”为借口,加重迫害

2012年,各市区县“610”、公安局以保障中共“十八大”期间形势稳定为借口实施迫害,使法轮功学员10人被非法逮捕、8人被非法劳教、36人被绑架、33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

西安市公安局将绑架的10名法轮功学员中的5人非法判刑、4人非法劳教;汉中市“610”、公安局指挥汉台区“610”、公安局,在2012年10月24日一天就绑架了文丽芳、陈志贤、卫彩霞、金彩华、瞿音春、张某、刘莲英等7名法轮功学员,再加上从外地绑架来的和秋玲(西安市)、王利亚(咸阳市)和宝鸡凤翔县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共10人,被劫持到铺镇皂树村洗脑班迫害。

2012年6月12日,咸阳市礼泉县法轮功学员冯建英、赵亚、董亚三人去乾县杨洪镇讲真相被三名中学生举报,被杨洪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把她们三人分别关在房间审问,对她们拳打脚踢,打耳光,揪头发,恐吓、谩骂、用电棍毒打。而且口出狂言:“对你们法轮功不讲法律,打死你跟死一只鸡一样,随便安上一个罪名就完事了。”

5、操控舆论,诋毁大法,挑动仇恨

2009年,陕西“610”以“六十大庆”为借口,在全省各市区县开展“无邪教社区”活动。于是,从城市到农村,街道、社区、校园到处出现诋毁、诬蔑法轮功的展板、标语,毒害民众、学生。

2009年,陕西省“610”、西安市“610”向律师协会发出诬陷法轮功的宣传,要求律师协会通知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不许代理涉及法轮功的案件。

2009年9月12日,受“610”的指使,西安市10001号信息台连续向全市的手机群发了两则诋毁、诬蔑法轮功的短信。这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 “610”第二次利用发送短信明目张胆的挑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

2010年,由陕西省“610”、陕西省教育工委组织编写了多本诋毁法轮功、毒害世人特别是毒害青少年的书籍。其中由三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反邪教教育读本》,由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另外六本诋毁法轮功的读物。

2011年8月19日,陕西政法委、“610”在陕西华县召开迫害法轮功的“现场会”。政法委副书记,省“610”主任吴新成讲话,叫嚣要“贯彻落实广西经验以及华县经验”,要在全省机关、社区、学校、村组、家庭推广迫害法轮功的所谓经验。会后,西安及全省各地发生了大面积的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

五、第五任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何少林的犯罪事实

'何少林'
何少林

何少林在“610”任职期间,到处策划、指挥各市区县“610”及公检法司迫害法轮功学员。2013年5月8日,何少林到汉中,与汉中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任玉平策划开办洗脑班的问题;2014年4月2日,何少林到安康,与安康市政法委书记陈明、市“610” 办主任等策划如何迫害安康法轮功学员;2017年4月25日至27日,何少林到渭南,与渭南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何会民策划如何迫害渭南法轮功学员;2017年10月17日,何少林到铜川与铜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610”办主任高忠民密谋迫害铜川市法轮功学员事宜。

何少林任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五年期间,是陕西省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时期之一。此期间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最少有9人被迫害致死、111人被非法逮捕判刑、33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366人被绑架、141人被非法抄家。部份迫害事实如下:

1、纵容公检法司酷刑摧残,致死九名法轮功学员

在何少林的纵容下,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是西安市的霍美莲、宋秀娟;宝鸡市的张会兰;咸阳市的陈淑贤;汉中市的郭建珍、熊纪玉;安康市的闫传友、佘程邦;延安市的高世远。这些学员都是在遭到绑架后被酷刑折磨、摧残致死。

◎ 2014年1月24日下午3点,西安市新城区国保大队的五、六名恶警,敲开法轮功学员陈敏敢、霍美莲夫妇的家门。当时陈敏敢不在家,只有大病初愈的霍美莲一人在家,霍美莲艰难地下地为他们开了门。警察们一哄而上,非法抄家,抢劫,而且对霍美莲威胁,恐吓。被抢劫后,霍美莲被气的浑身发抖,旧病复发。经过两天抢救无效,于26日凌晨3点离开人世。

◎ 2016年4月,延安市延川法轮功学员高世远被西安市警察绑架,被灞桥区法院非法判刑1年6个月,并送至陕西省渭南监狱继续迫害。高世远身体被迫害的非常虚弱,被诊断处于肺结核病发期,被关押在监狱医院肺结核室。在走出渭南监狱几个月后,于2018年4月下旬含冤离世。

◎ 2016年4月3日,汉中市法轮功学员熊纪玉的家人接到陕西省女子监狱通知,告知熊纪玉病危。家人第二天赶到医院时,熊纪玉已经昏迷,不能开口说话,生命处于垂危之中。她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到底遭受什么样的残害不得而知。监狱这才允许家人为其办理保外就医。2016年4月16日,熊纪玉在回城固县途中,含冤离世。家人无奈,只得在半路将其遗体火化。熊纪玉时年五十三岁。

◎ 2016年6月25日,宝鸡市铁路技术学院法轮功学员张会兰含冤离世。张会兰两次被绑架、抄家,被陈仓区恶警残酷折磨,后又被非法劳教。2015年她因“诉江”被多次威胁、骚扰。她的家遭到监控后,在邪恶迫害中精神上遭受了巨大打击,身体出现肝腹水症状,吃不下饭,时间持续了半年多,含冤离世。

◎ 安康市汉阴县优秀高中教师、法轮功学员佘程邦曾被非法劳教3年、非法判刑7年,在劳教所和监狱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身心遭受了巨大的创伤。2017年从监狱回来,仍受到监控和骚扰,健康状况渐渐恶化。他只能躺卧在床上,不能进食。2019年3月,佘程邦在迫害中离世,时年五十三岁。家中只剩下年迈的母亲(父亲在他被监狱折磨时悲愤离世)和孤苦的妻子,拉扯一个十几岁刚刚上初中的孩子。

2、对“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报复

2015年5月之后,全国(包括陕西)有20多万法轮功学员实名向“两高”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诉江”)。从2015年后半年开始,陕西“610”、公检法对陕西省各市“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大肆报复,使2016年全省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人数达133名,比2008年因为“奥运”被绑架的人数(124人)还多。据不完全统计,因为“诉江”,全省有最少1人被迫害致死、24人被非法逮捕判刑、82人被绑架、56人被非法抄家、强按手印。

宝鸡市因为“诉江”就有37人被各区、县公安局绑架。仅在2015年7月6~9日,江宝珠、菊琴、王玉芝、孙书文、杨小红、张金满、王玉玲、王六等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和绑架;2016年2月25~3月1日,仅5天,就有窦罗兰、林旭、于苏蓉、郭春花、段发春、肖艳萍、徐明霞、冯新祥、余金玲、张风林、石常洲、李鹏、龚艳萍、李开辉、杨科、肖京缘、候金录、杨丽娟、张科贤、蔡金荣等20人被绑架。其中:李鹏被洗脑,龚艳萍、李开辉、杨科、肖京缘、候金录、杨丽娟、张科贤、蔡金荣等8人被非法逮捕判刑,13人被非法抄家。

2016年1月6日,咸阳礼泉县叱干镇派出所和叱干镇政府五人,以回访“诉江”为名,开着警车闯到叱干镇马岭村二组法轮功学员梁得春家。让梁得春撤回“诉江”状。并说“诉江”是受人指使,胁迫梁得春丈夫在所谓的笔录上按手印。威胁说如不撤诉,就不准孩子上学、当兵,就不准做豆腐维持生活,就要让梁得春的亲戚都不得安宁等等,威胁其丈夫。同时,叱干镇政府多次派人去梁得春的娘家陕西省柞水县骚扰、恐吓。

参与报复的警察气焰都十分嚣张。2015年10月26日下午,西安市雁塔区明德门派出所片警王跃军领人到政法大学法轮功学员王敬香家非法抄家时叫嚣说:“起诉江泽民,就是反对共产党!”2016年3月,莲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张建刚等十一个警察,撬门闯入法轮功学员李党家中,非法抄家并将李党绑架到莲湖区看守所。李父问警察绑架原因时,警察说:“因为你儿子起诉了江泽民!”李党后被非法判刑3年。

3、纵容制造西安市3·22迫害事件

2017年3月21日开始,西安市 “610”、公安局有预谋的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第二天,3月22日,又制造了突击绑架前往陕西省女子监狱发正念的法轮功学员的“3·22” 事件。两天内被绑架的(包括同时在其它地方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50多人。已证实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杨丽英、周静莉、刘秀荣、杨启珍、宋献兰、刘春霞、陈翠珍、周凤仙、李雪松、马翠苹、李自荣、郭大姐、任玉冰、柴强、徐香梅、李凤英、刘晶、石丽敏、梁玉丽、刘树华、肖延平、刘红莉、谢红登、朱凤珍等。其中宋献兰、刘春霞、陈翠珍、周凤仙、李雪松6人被非法逮捕、判刑;周静莉、杨丽英、刘秀荣、杨启珍4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

这是迫害十八年来,陕西省“610”、公安系统继2001年9月29日在宝鸡市蔡家坡一次绑架50多人的“9·29”事件、2002年8月在西安市鄠邑区绑架41人的“8·2”事件之后的第三起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行。对此,何少林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4、策划、布置“敲门行动”

2017年,陕西省“610”以中共十九大为借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旨在进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敲门行动”。警察们擅自上门,非法抄家、骚扰、照相、强逼写“保证”、逼迫签字、按手印等。这是何少林亲自策划、布置的迫害行动。

2017年4月以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公安局开着黑车到处寻找法轮功学员,并非法上门骚扰,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抄、抢法轮功书籍、大法师父法像、诉江稿件、手机、电话本、明慧台历、挂历、真相币等。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拍照,并威逼写所谓“保证书”、签字等,气焰十分嚣张。已知岐山县被抄家、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窦姓学员夫妇、宋红旗、刘宏书、淑琴、李英、惠霞、召霞、徐明霞、五锁、张录英、余金玲、唐玉莲、焦炳南、王岁玲、曹录霞、李姓学员等17人。

咸阳市公安局在“敲门行动”中,大肆骚扰法轮功学员。仅渭城、秦都两区,3月、4月内,就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小区敲门骚扰,已知的有刘巧梅、王亚莉、吴家堡的何鑫、渭城区的张爱、礼泉县的李英、陈亮、曹月梅、冯建英等。

在西安市公安局的“敲门行动”中,被骚扰的西安市法轮功学员有新城区的韩洁(吕安敏女儿)、王彩兰、朱秀英、陈洁、苏凤珍;长安区的张惠琴、倪金兰、李风英;碑林区的李秀珍、王秀英、王佳丽;雁塔区的石油大学教授谢锟、李宾梅夫妇;长安大学学生贾林泉,谢兰英等16人。

在“敲门行动”中,汉中市被骚扰、抄家的法轮功学员有杜梦玉、杨淑珍、姚彩文、赵芳琴、侯秀英、薛丽君、王菊芳、朱雪雪。曹桂荣、张荣珍、马秀芹、刘连英、刘桂兰、罗新平、卫彩霞、李玉芳、纪素清、杜淑心、李云、朱某某、徐某某、余凤娥、曹正德、王乃文、桑秀玲等25人。

2017年1月至“十九大”前后,安康市汉滨区“610”、国保大队人员在“610”指示的“敲门行动”中,对本地30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敲门骚扰,谈话并录像,搜查抄家等。在法轮功学员罗先翠家中抄家时,抢走了计算机、几十本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MP5等。

注:资料来源
1、《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见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二十四日)
2、《陕西省法轮功学员18年遭受迫害综述》(见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十七日)
3、《陕西省迫害法轮功二十年恶人遭恶报综述》(见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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