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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办案人员违法陷害 朱素荣的亲人再遭报复

更新: 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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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朱素荣是河北保定蠡县中孟尝小学的老师,只因修炼法轮功,去年十月十一日被绑架关押,在今年五月十二日对她的非法庭审中,家人明白了亲人朱素荣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于是,将违法办案人员——警察边继辉等及公诉人侯志勇控告到河北省检察院和省高院。七月一日,朱素荣的大女儿和丈夫遭到国保警察报复。七月六日,将对朱素荣再次非法庭审。

朱素荣的大女儿是幼儿教师,七月一日上午,接到学校的通知,说有人给学校施压,要学校无理开除她的公职。当天中午时分,蠡县国保队长刘丽把朱素荣的丈夫绑架到了蠡县公安局,对其又采指纹又验血,折腾了半天,办了非法拘留手续,并勒索罚款六百元。

朱素荣女士在中孟尝小学任教,是三年级的班主任,只因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被鲍墟乡派出所所长边继辉带人非法抄家、绑架,直接送到保定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八个多月。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下午,高阳法院在网上非法庭审朱素荣。庭审过程中,朱素荣当庭揭露警察在非法审讯中,恐吓、训斥,硬逼她承认她曾经散发过真相资料,当警察训斥恐吓她时,就把录像设备关上,掩盖违法办案,最后几个警察强行摁着她按了手印。

警察边继辉为了构陷法轮功学员朱素荣,竟找到朱素荣所在村的村书记李文洲做了这样的伪证:听有人说过朱素荣多次在本村集市上散发(资料),时间长了,想不起来听谁说的了。也就是,用了一个无法查证的传说的事件强加到朱素荣身上。这样的证词,高阳检察院也予以采纳,而众乡亲们的联名保释,公诉人却说签名的笔体有雷同,不予采纳。

当朱素荣的家人知道冤案内幕后,为了替亲人讨还公道,把办案警察边继辉等人及公诉人侯志勇控告到了河北省检察院和省高院。

六月十九日上午,高阳法院第二次对朱素荣进行了网上非法庭审。由于本案本来就不成立,而且漏洞很多,在律师及家属辩护人的坚持下,第二次开庭又不了了之。

一审的时候,律师指出了本案的许多违法之处,其中有一条是:公安局给出的所谓证据的数量和起诉书的证据数量对不上。二审时,公安局出了个证明说他们数错了,并把证据的数量减少了一些。

六月二十三号上午,蠡县国保队长刘丽带着十来个警察,闯入朱素荣的家,非法抄家,不但抢走一些私人物品,还留下传唤证。因朱素荣的丈夫当时不在家,只有朱素荣的小女儿一人在家。警察恐吓她小女儿,她爸爸若三次传唤不到,就网上通缉。

七月一日上午,朱素荣的大女儿接到学校的通知,说有人给学区施压,要学校开除她的公职。

当天接近中午时分,刘丽带人把朱素荣的丈夫绑架到了蠡县公安局,对其又采指纹又验血折腾了半天。最后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警察宣布对其拘留十一天并处罚款六百元。刘丽等人逼朱素荣的丈夫承认曾张贴过揭露边继辉的小报,签字后,才放他回家。

七月六日下午,高阳法院准备第三次在网上对朱素荣进行非法庭审。高阳法院应律师的要求,准备要边继辉出庭,与朱素荣当庭对质。

主要责任人:
河北蠡县鲍墟乡东孟尝村书记:李文洲,13292931118
河北蠡县鲍墟乡派出所:
电话:03128620736
所长:边继辉 ,电话:13731675166
国保副队长刘丽03127613、13700320026

河北高阳县法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正阳路96号
李智勇,0312-6699703,高阳法院刑庭庭长,(审判长)
陈洪强,法院刑庭副庭长,0312-6699703(审判员)
候志勇,高阳检察院起诉科,0312-6656621(公诉人)
高阳县检察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正阳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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