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晋生于一九七五年四月出生,安泽县电力公司职工。刘晋生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晋生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刘晋生在北京天安门纪念碑前举横幅,只为说一句法轮大法好,被警察绑架到北京丰台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七天,期间他遭到残酷折磨,警察用皮鞋碾压他的脚腕令他不能正常走路,将他打到脸部变形,在室外往他棉衣里灌凉水等。临汾当地警察将他接回后又对他非法关押半个月。安泽县电力公司将他降职烧锅炉两年。
二零零八年,刘晋生因发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单位将他接回后,再次对他降薪降职。
二零一零年,刘晋生因发真相短信被临汾市局警察绑架,先被监视居住两个月,后非法劳教两年,回家后几年间一直被公安特殊时间定期监视,不定期骚扰,一有风吹草动就上门调查。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刘晋生在家门口被临汾市国保支队、安泽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警察称他因发真相短信,将他非法关押四天,后监视居住。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警察将刘晋生劫持到太原新店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刘晋生遭到体罚、奴役等各种迫害,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结束非法劳教。
二零二一年,刘晋生女儿以一本高分考上航空军工大学,因父亲修炼法轮大法,没有通过所谓政审未被录取。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安泽县公安局以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上报公安部督办的部侦406专案为由再次绑架刘晋生。当天,刘晋生在单位被安泽县国保大队大队长耿小春等十几个警察绑架,警察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电脑、移动硬盘、四部手机等私人物品。刘晋生否认警察的所有非法指控,并拒绝任何签字。当晚,刘晋生被单位保释回家,但被严密监视。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安泽县国保大队大队长耿小春打电话以“事情结了”为名再次把刘晋生骗到公安局再次非法审讯,在刘晋生否认其非法指控并拒绝签字后,于第二天将他非法行政拘留半个月。保释后又将他绑架到省市县三级所谓攻坚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临汾市政法、公安局等十几人及及邪悟者乔金花(没有许玲)专门对刘晋生一人进行强制洗脑迫害一个月。后刘晋生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安泽县国保大队构陷刘晋生的案件被移至异地霍州市检察院。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霍州市检察院将刘晋生非法起诉到霍州市法院。
二零二四年九月,霍州市法院以不公开的形式非法庭审刘晋生,庭上只有办案人员和律师,无任何人及亲属旁听。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霍州市法院在刘晋生断然拒绝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强行对他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勒索罚金五千元。刘晋生随即委托律师上诉。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临汾市中级法院在未开庭的情况下,判决维持非法原判。
另悉,安泽县电力公司迫于压力已于四月份非法开除刘晋生的工职。刘晋生现被安泽县司法局、公安局定位监控,不得出县,所谓重要时间段有警察专人到门口监视。
本次迫害相关人员
安泽县公安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泽民中路328号,邮编042500
电话:0357-8523070
局长:贾毅兵
政委:牛勇
国保大队:大队长耿小春16635700228
临汾市公安局: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西路与滨河路交叉口,邮编041000
电话:0357-2580110
办公室:0357-2188102
传真:0357-2188102
投诉:12389
局长:张希亮
反邪支队:支队长王安平13363578128
霍州市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开元街(中镇文化广场对面),邮编031402
电话:0357-5610344
代检察长董新宇
副检察长张华锋
检察助理李蓉蓉18535714284
霍州市法院: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开元街,邮编031402
电话:0357-5602277
院长:张晋君
副院长:郭建峰
审判长赵保瑞16603571580
审判员许瑾18935056661
临汾市中级法院: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79号,邮编041000
电话:0357-2189131
热线:12368
院长:乔杰
审判长史晓鹏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