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内蒙古4恶报案例:落马、获刑、自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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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三名市政府官员和一名公安局官员遭恶报,原广西柳州市市长肖文荪自杀,原广西玉林市容县公安局局长赵冬夫落马,原内蒙古乌海市委书记侯凤岐获刑十七年,以及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长薄连根被判死刑。他们都曾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在犯如天重罪,是真正在害自己。他们遭到的报应,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的展现。

一、原广西柳州市市长肖文荪遭恶报自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媒体报道,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长肖文荪遭恶报自杀。

肖文荪,江西新干人,一九六四年九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任广西柳州市委副书记;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肖文荪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柳州市市长肖文荪在柳州市柳江河边投水死亡,终年五十一岁。

下面是肖文荪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家在广西柳州市柳石路332号柳州市开关厂宿舍的法轮功学员苏晓勤被社区人员、天马行所社区警察、鱼峰公安分局天马刑侦大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柳州市第一看守所。苏晓勤,当时年龄67岁,被非法刑事拘留。

◎广西柳州法轮功学员蓝荣芳,时年七十六岁左右,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因坚持修炼真善忍大法,被人构陷,遭柳州白沙州长风路金水岸社区及派出所警察共十多人上门骚扰,并被绑架带走。

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公安局局长赵冬夫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媒体报道,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公安局局长赵冬夫被查。

赵冬夫,一九六三年十二月生,广西博白县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七年八月,任博白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所长;二零零零年八月,任博白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二零零二年九月,任博白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任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六年七月,任博白县公安局政委;二零零九年七月,任博白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玉林市容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二零二零年九月,任玉林市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期间,赵冬夫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赵冬夫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在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玉林市容县公安局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博白县法轮功学员林铁梅,女,未婚,北京医学院毕业,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四年被博白县公安局一科(政保科)两次绑架,劫持到劳教所受非人折磨。个子高挑的她被折磨得仅剩五、六十斤,曾被送回博白县医院治疗,公安局却迫不及待地在她未痊愈时又把她送回劳教所继续迫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八日,林铁梅被广西女子劳教所和复退军人医院(精神病院)迫害致死,年仅33岁。据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声称“猝死”。博白县政法委、“六一零”为掩人耳目,给林铁梅的家属一万六千元了事。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网报道,广西玉林市容县法轮功学员覃群等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犹大杨芝等天天去逼她们写“三书”(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之类的。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左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法轮功学员覃志惠回到老家广西玉林市容县陈村镇讲真相,时至二零一八年六月音讯全无;在多方找寻下才得知被广西当地警察绑架到当地看守所。家人无法要人,无法探视,无从得知亲人具体情况。

三、原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书记侯凤岐遭恶报获刑十七年

内蒙古乌海市委书记、市长侯凤岐,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查,二零一七年四月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处罚金三百万,其妻子杨秀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处罚金三十万,没收侯凤岐违法所得。

主要履历:侯凤岐,一九六二年三月生,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任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二零零二年四月任巴彦淖尔盟行署副盟长;二零零四年七月任巴彦淖尔市中共市委常委,临河区委书记;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巴彦卓尔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二零零八年二月任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乌海市委书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查,二零一七年四月,侯凤岐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处罚金三百万。

任职期间,侯凤岐积极推行中共的迫害政策,使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形势加重,下面是侯凤岐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案例:

1、在巴彦淖尔市任职期间(2000年11月至2008年2月)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事实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巴彦淖尔法轮功学员王霞被绑架关押,同年八月被非法判刑7年,劫持到内蒙第一女子监狱,被多种酷刑折磨摧残,毒打、性侮辱、大头针钉入指甲中,被迫害得瘦骨嶙峋,奄奄一息;其间王霞还被送精神病院遭受摧残,导致记忆丧失,体重只有二十多公斤,迫害成植物人,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王霞被活活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八岁。

◎二零零一年一月,法轮功学员莫慧珍、王玉兰被巴彦淖尔临河公安人员绑架,被关押在临河公安局看守所,被酷刑折磨,莫慧珍被打得满身是血,昏死过去,其状惨不忍睹,旁观者都被吓得大哭。后莫慧珍被转至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秋,巴彦淖尔临河法轮功学员成长林被临河公安绑架至五原劳教所三大队。成长林入所时说了句“法轮大法好!”,恶警就指使犯人用电棍猛烈电击殴打,致使其鼻子出血,面部伤势惨重。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六日在三大队,穆建峰伙同各科室科长,三大队队长十几人,将法轮功学员秘密带到警察宿舍,私设公堂,对成长林、张瑞同、温勇、桂志宇、赵宗友、梁宝池、杨振奇七名法轮功学员疯狂暴打两个多小时。两、三个恶徒打一个,有的被踩在地上,用脚踢,用拳头打,扇耳光,电棍电击全身,两小时后,七人全部瘫倒在地。

◎内蒙古乌海、临河两市连续下发文件规定:对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一律停发工资、开除公职,并牵连其家庭成员。

◎二零零六年七月,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一老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巴彦淖尔临河区王桂珍和两名呼和浩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

◎二零零四年临河市法轮功学员王霞在监狱里长期遭到迫害,瘦的皮包骨,骨头上蒙层皮,看王霞快不行了,才把她送回家,就是这样,警察还在她家二十四小时盯梢,不分昼夜,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临河区法轮功学员江素英、王秀珍被当地国保大队杨光贵等恶警,绑架关押在临河区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临河区法轮功学员王桂珍,被十几个恶警闯入家中绑架。

◎临河地区公安局、派出所、办事处互相勾结、利用,在四份滩(原劳改农场)办邪恶的洗脑班,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在绑架前,先由公安局列出所有法轮功学员名单,交给居住地办事处,如法轮功学员不配合,就交给派出所、公安局强行绑架,邪恶扬言如不写“三书”就送劳教或判刑。

2、乌海市任职期间(2008年11月至2015年11月)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事实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乌海市海渤湾区国保大队带领二十多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宋学成家,绑架宋学成和妻子及不学法轮功的儿子,抢走电脑、刻录机、手机等一系列物品和他儿子的私人物品,家里的积蓄也都被抢走。宋学成被非法开除公职,他的妻子、儿子先后被放回家,宋学成被关押在乌海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乌海市法轮功学员张振刚、杨明慧夫妇被绑架,被戴着手铐和脚镣,被抄家,家被封,幼女无人照顾。

四、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长薄连根遭恶报被判死刑

内蒙古乌海市委常务副书记、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副市长薄连根,二零一四年八月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主要履历:薄连根,一九五四年二月生,一九九八年二月至二零零一年九月任乌海市副市长;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任乌海市市委副市长(后两年任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任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副市长;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任内蒙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二零一三年六月被逮捕,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薄连根任职期间,追随中共,实施迫害政策,使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形势加重,下面是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份案例:

1、在乌海市任职期间(1999年7月至2006年10月)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事实

◎二零零五年四月,乌海市610、社区的不法之徒以检查出租房屋为名,排查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乌海市公安非法抄家,绑架杨志远、穆红霞、郭锁礼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八月三十一日,又有十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穆红霞、龙洪明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迫害,另有几名法轮功学员被勒索五千元钱后放回。在此期间海勃湾市610成立了由十八人组成的专门跟踪法轮功学员的便衣队。

◎二零零五年八月六日,乌海市海勃湾十一个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桂志宇、尹喜萍家,抄家绑架。贺润兰、牛玉中、郭索里、老杨等九位学员同日被抄家绑架,关押在乌海市海勃湾看守所。

2、在呼和浩特市任职期间(2006年10月至2010年5月)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部分事实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七日,呼和浩特市法轮功学员李广智,被七个警察强行搜家,李广智被绑架关押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不让家属接见。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呼和浩特市法轮功学员任治刚,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非法开庭,后被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六月初,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轮功学员彩霞,同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保大队绑架。

◎法轮功学员胡素华被迫流离失所到呼和浩特市,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左右,被呼和浩特市公安恶警迫害致死。

◎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的恶警使用各种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伪善欺骗、强制洗脑、体罚、不让睡觉、超体能训练,吊铐、灌食、电击、酷刑折磨、药物迫害等,强迫法轮功学员超负荷奴役劳动(每天早五点半上工夜间十二点收工),法轮功学员被摧残折磨,迫害致伤致残,甚至被迫害致死。

◎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女子监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迫害手段极其邪恶,有大约百名法轮功学员在这里遭受酷刑折磨、强行洗脑转化、强迫奴工等迫害。其中袁淑梅、于秀兰、周彩霞、唐海花被迫害致死,田素芳、耿秀兰、柴玉兰出狱后含冤离世,于振杰被迫害致仅有一息尚存时而推给家属后含冤离世。

在内蒙古女子监狱里,法轮功学员基本处于时时刻刻被折磨、被洗脑的迫害中,直到所谓“转化”了才停止折磨。为避免反弹,监狱的攻坚组就反复的、加大力度的给洗脑,用他们邪恶的话说,就是多次“回炉”。内蒙古女子监狱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手段,第一步是伪善下进行哄骗、诱惑,让被迫害者在欺骗的招数下“转化”。诱骗的手段不好使的话,第二步就是:酷刑折磨,毒打、电棍。是几个月或几年的酷刑折磨,包括不让睡觉等。

结语

跟随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政府的官员,怂恿包庇公安机关非法关押、判刑构陷以及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罪恶行为,致使当地上下相关的官员及公检法人员为所欲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却得不到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制裁。天理昭昭,善恶有报。肖文荪、赵冬夫、侯凤岐、薄连根等人的遭恶报,是在偿还其对法轮功造下的无边罪业。

法网在收,人在做天在看。希望世人,特别是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大法或还在迫害大法修炼者的各级人员,珍惜这宝贵的机缘,倾听法轮功学员讲给您的真相,摆脱中共恶魔的魔爪。这一个个警世的恶报应该让自己清醒了。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为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选择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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