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公:大陆一位法轮佛法修炼人的进京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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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6月18日】 他姓吕,毕业于中南财大,分配至深圳市国税局。96年公派留美并于同年9月得闻法轮佛法。工作兢兢业业,为人善良忠厚。我是他妻子,早听他父母说他拿了3千块钱资助了几名失学儿童,今年3,4月份家里收到7封稚嫩笔迹的来信,我替他回了5封,他太忙了。自去年7月所谓定性后,因他修炼法轮佛法,公安部门和单位几番找他谈话,因为他坚持自己的信仰,最后终于辞去了公职。他母亲说周围人都替他惋惜:业务出色,为人诚实,却终于有这样的结局。环顾四周,我明白这是中国大陆有同等信仰并坚持信仰自由的所有人的缩影,这一段历史清白地记录了某一人类文明历史的某一阶段的一部分。后来,他就职于深圳某公司,初期有时凌晨3时才回来。他的办公室几无长物。平时言行,无不流露出对公司的一颗忠诚、负责的心。记得我们结婚登记时,他说要拜天地和父母的,于是拉着我去见他父母。这之前我父亲也对我说:“要和他同甘共苦。”他很喜欢小孩子,出入门楼时他很乐意和孩子打交道。

今年6月4日,他第二次踏上进京上访的路。6月6日是他31岁的生日。6月7日中午他打电话告诉我,他去了北京陶然亭附近的游泳池,那里有一个“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接待来访处”。他说上午他凭身份证领了一张信访表格,过了不久打铃下班了,13:30才上下午班。来信访的人不少。他对我说:“要有信心”。当时我一阵高兴,以为公民和国家都是在正常地过着法律生活,健康的民主与法制的生活,但很快意识到自己并未期待下午或今后能再听到他的声音。

6月11日晚我梦见他在找我。6月12日17:30-18:20之间我拨通86-755-3113218(深圳市福田看守所,梅林海关附近的电话),对方得知我所查询的人后告诉我,6月7日以后进所的人员名单上没有这个名字。6月13日8:30-8:57之间我又一次拨通了上述电话,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线,我被告知不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我讲前一天已查了,没有到,今天不知人是否已到达,她说既是这样,不会到达。并讲有即送走,不会集合一批再送的,她说法轮功被定性,他这属于扰乱社会秩序要拘留15天,不必通知家属或单位。我讲他去信访办是符合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怎么就扰乱了社会秩序呢?这位女性工作人员于是说看守所只负责关押,关于此类事件要找相关部门,通话结束了。众所周知,“相关部门”是把大部分这样的人送到了“只负责关押”的地方。

中国啊!母亲这样对待儿女吗?赤胆忠心,天地可鉴,忠厚良善,光明磊落,他以及千百万的“他”赢得了善良的人们的敬重。在此我想代表中国大陆所有法轮佛法修炼人的家属吐露人民的心声:“实事求是地解决法轮功问题”。正如李洪志先生在1999年6月22发表的《我的一点声明》中所说“我们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我们认为法轮佛法使亿万人身心受益,使社会道德回升,是高德大法。我们呼吁,海内外给予法轮功问题以关注,敦促中国政府理性、全面、客观地思考问题,为了民族和国家的真正前进,为了人类的未来,撤消对李洪志先生的通缉令,还法轮佛法清白,还人民基本人权,停止迫害法轮佛法修炼人的一切不当行径、违法行为、执法犯法活动。民心向背与个人权势,孰重孰轻?请政府思之!

受害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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