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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安徽省女子劳教所内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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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9月20日】我因依法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女教所内,我们坚持炼功,经常无辜地受到打骂,恐吓,捆绑,吊铐,关禁闭等非人的折磨。

2000年6月中旬的一天,我和学员小莲早上起床炼功,被大队长李X发现后,将小莲一只手吊铐在窗户栏杆上,另一只手被吊绑在另一栏杆上,脚尖着地达一天之久。将我双手后铐吊在双人床的上床沿,致使我身体前倾,脚尖着地,一小时后我疼痛难忍,惨叫声惊动了管教,管教叫我保证不炼,我没答应,这时,她们将我放了下来,我顿时头昏眼花,身体发软,教导员邓XX一把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用力往后一推,我向后退了几步倒在地上,又过来逼我写保证,见我不写,管教马X又将我单手铐在窗户栏杆上,不一会儿,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我身上全被淋透,一直铐到下午三点钟。

因为要求炼功,管教常常不让我们睡觉,通常都在夜里一点钟才能睡,还要遭到毒打。一天中午吃完饭,一位管教王X问:你们谁想炼功,我说:“我想炼功”,接着有一些学员也纷纷要求炼功。于是管教让所有的人到车间干活,不让休息,企图转移矛盾,利用犯人对我们施压。当时我在车间的走廊上,马XX冲到我面前,怒气冲冲地说:“谁要炼功的。”我说:“是我要炼。”马XX抓住我的头发把我头往墙上撞,这时邓XX骂骂咧咧地过来,揪住我的头发踢我下身,又罚我蹲了一下午,我的头发被揪掉一大把,身上被踢得青紫。

一次,我给大队长洪法:做人要“真善忍”,进化论是错误的。谁知他大发雷霆,召集了许多犯人,说要加大力度看管法轮功,否则要扣他们的分,我对大队长说:你这不是挑起矛盾吗?第二天,邓XX把我叫到办公室,说我不尊敬管教,罚我下蹲,向大队长赔罪,并问我下次还提真善忍吗?见我不屈从,他就用电棒电我的嘴,见我没有反应,就加大电压来电,我还是没有一点回避躲闪,又电了一会儿,就把我的手捆在身后,用胶带把我嘴贴上。一天在车间干活,脑海里突然出现师父洪吟中的《愿》,于是我站起来,走到窗前大声地背诵:“茫茫天地我看小………。”刚背完,犯人范XX等把我拖到房里,管教马XX抓住我的头发往墙上撞,后又将我双手往后吊铐在双人床的床沿上直到不省人事。

二零零零年八月下旬,长春的朱秀芝等四个小丑来破坏大法。很多学员被蒙蔽,纷纷写下所谓的“决裂” 。我觉得不对,仍然坚持炼,邓XX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还炼不炼,我说:坚修大法心不动。她就打了我俩耳光,我连续一直地说,她就一直打,直到打累了,李X过来皮鞋的后跟踩我的脚趾头,又打了我十几个耳光。我的脸被打肿了,嘴被打出血,嘴唇上青紫块一个多月才消去。管教宋X将我双手苏秦背剑似地反绑。另一管教李X用擦地的脏布塞我的嘴,又一把将我推倒,恰好后脑碰到后面的铁床,血流到衣服上,邓XX有些害怕,给我头上贴了块胶布,她们又将我双手吊铐在双人床的上床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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