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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劳教所的非人折磨和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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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30日】我原有一个不和睦的家庭,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全家身体健康,沉浸在祥和快乐的气氛中,可是自从1999年7.20之后,我的家庭受到严重的迫害。他们每天到家来骚扰与恐吓,白黑看守,有人盯梢,干扰我们正常生活,从此失去了修炼环境。有一次是在99年8月21日凌晨1点派出所没有任何理由到家里抓人,被我们拒绝。我丈夫因修炼时间短,对法的认识不深,经不起恶人多次骚扰与惊吓,直到现在身体和精神不如从前。女儿进京被抓、毒打并罚款,我被非法判劳教三年,有一次恶人罚款并把他们爷俩抓去,在派出所非法关押了6—7天。

在2000年2月我们不肯放弃修炼,女儿进京上访,被抓回当地派出所,受恶警毒打,并罚款2000元。我在2001年“五一节”晚做真象资料,被人举报,抓去看守所,当时还录了像,当晚我被铐在床上铐了一夜,第二天坐了一天铁椅子,在提审时被恶警王全峰毒打两次。以后把我自己关在一间房子里,从此吃不下饭,最后连水都不想喝了,身体一天天的瘦到80多斤,走起路来都不稳。他们就在第27天的晚上把我送到医院,在我抵制他们的情况下输了四瓶盐水。第二天照样吃不下饭。就这样自己在一间房子里受尽了孤独的煎熬,一个月到了,使我没有想到的是,6月2号恶警又把我送去了王村劳教所,我被非法劳教三年。在那地狱般的魔窟里,身体不舒服,有病了也照样被迫干活,发烧不到40度,不让上床躺着。有几次我突然肚子痛,痛得不敢动,眼里长了一个东西直流泪,不能睁眼,照样逼迫干活。恶警利用各种手段让你彻底放弃修炼,有一个张老太太60多岁,因不屈服,绝食抗议,恶警经常把她抬下楼打针,折腾得皮包骨头,因时间长,有一只眼睛烂了,才放她回家。

有一个姓崔的学员在两年的时间里没屈服,吃了很多苦,没有自由,整天有两个恶徒陪她在一间房子里,不让睡觉,熬得她站不稳,坐不正,劳教所确实是人间地狱。

被迫妥协的人在干活时恶警不让说话,上厕所也受限制次数,吓得不敢多喝水,进出门打报告,须经过允许。不准一个人行动,最少两人,走路拐弯走直角,吃饭、洗刷、上厕所都规定时间,洗刷一般几分钟,整天生活在紧张中。有年轻的,年老的,都有行动慢的,超了时间,就是违反纪律扣分,早上起来就干活,一直到晚上10点、11点睡,整天坐在一个小凳子上,特别刚进去前几个月,屁股都坐破了皮,痛得不敢坐,时间长了,每个人的屁股都落下了印。被迫妥协的人的身体都不舒服,各种病都出现,照样被迫干活,60多岁的老太太都累得手指伸不开,很痛就用热水烫烫再干,数量上不去,就加班到晚上12点多,中午不休息。恶警利用各方面赚钱,例如,每年让学员制两身统一服装,他们进回布,学员自己打夜班做出来,布料钱、加工费照样收费。学员给学员理发,照样收费,就这样剥削学员的劳动力。医院、伙房、小卖部等东西都比外面贵,都是他赚钱的地方。家属去接见住宿,吃饭,住一宿床有50元、30元、20元的住宿费,一斤水饺12元,菜也很贵,做饭、炒菜都是学员自己做。

劳教所不放人就是打着法轮功学员的旗号,向政府要钱盖了大量的新楼房,装饰了所有的旧楼房。光学员缠线圈一年就收入三、四十万,余外政府拨款。恶警为了私欲剥夺人力、物力,就这样迫害得法轮功学员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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