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非法劳教两年后又被投入看守所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月6日】赤壁市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因坚持修炼“真、善、忍”,被非法关押两年,最近才获释放。

这名修炼者是市工商银行的职工。1999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时,他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后,因要求恢复正常的人身自由而被加期半年。两年劳教期满被无条件释放。2001年11月(释放当天),其单位领导和赤壁公安局的一干警用专车接他回去,又非法将其关进了赤壁市看守所。

2003年11月,市公安局政保科及市610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强迫其家属写了“保证书”才将其放出。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他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诉,要求无罪释放,但得到的答复是:不写保证书,就将你关死在里面(指看守所)。工商银行以其没有上班为由,将其强行除名,妻子也因三岁的孩子无人照料与他离了婚。看守所的一个叫张发干的管教指使其它刑事犯将邪恶标语贴在其头上,监室墙上,倒拖其双腿在水泥地上转圈圈,身上地上都是血,他们就强行用水把他身上的血冲洗干净。用塑料鞋帮猛力抽打他。

现在这名法轮功修炼者没有生计,并且被“610”及公安局限制外出,希望社会各界正义之士发出正义的呼声,声援无辜的修炼者。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