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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恶警劫持勒索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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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1日】我是97年喜得大法的。学大法后,使我明白了当人的目的和怎样做一个更好的人,超常的人。懂得做事要先为别人着想,与人为善,不与别人争斗,用大法“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所以我炼功后家庭和睦,婆媳之间相处的也非常好,与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也非常融洽,同时我身体上的一些病痛也消失了,我真的变成一个健康快乐的人。

学法前,我总认为别人对我不好,觉得自己很苦,命运对我不公。我想找一条出路,当别人劝我信佛,我就请佛、供佛,每天烧香、磕头,可我总有想不明白和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得到大法后是大法改变了我,解开了我心中的谜,告诉了我法理。我庆幸遇到大法这是我最大的福份,大法救了我,使我从迷茫中解脱出来,几年来,我在大法中受益无穷。我坚信大法,一修到底。

99年7月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当我看到电视完全是不符合事实的报道,使我心情非常沉痛,大法就是教人做好人,为什么媒体可以这么不负责任的乱说。那是国家的宣传机器,怎么说的都是诬蔑、诽谤之词,使我不能理解,那时我真的想哭。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让人修心重德,使人类道德回升,这是一部救人的“心法”,这有什么不好?当权者不让我们学法炼功,那时我就象失去生命一样痛苦。我觉得是不是他们不知道大法是怎么回事?我应该把我学法后的变化,我的体会和感受告诉政府。我看到所有修炼大法的人都是身心受益的人,同时也是受到社会肯定的,怎么被定成××呢?所以我带着善意,于99年11月24日去北京上访,行使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用事实说句公道话,可刚从北京回到家,还没坐稳,公安局来人没用分说抓我送进看守所,关押35天,逼我写“三书”,我不配合。在看守所,我们每天吃玉米面的窝头,冻大头菜切完不洗就下锅的汤,伙食费每天5元,住宿5元,睡的床下边全是霜,往上返潮气,被褥都是湿的,就这样的条件放我时又多收15天的住宿费,共450元。放人时不交钱不放,家里只好借了伍千元交上。

我被放回之后,还不算完,有民警看着,有事报告不许随便外出,三天两头到家干扰。没收了我的身份证。我们的人身自由和最根本的做人权利被剥夺了。我们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我们没有犯罪,不能这样对待我们。所以,2000年我再次上访为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只想做好人的人讨个公道,我不相信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由于对法轮功是铺天盖地的镇压,在路途中被截回直接关在派出所,恶警不让家人见。遭到警察的漫骂,扬言上次伍千元不给了,再走还扣,看你们怎样,不信就治不了你们。一一提审,后来又把我关进看守所。当时全县60多名大法弟子被抓,监狱看守所已满,十多个人一个屋,床上地上都是人,我们为了证实大法,我们炼功,他们不让,进屋就打,一天晚上我们打坐,刘所长和张司机闯进来不由分说,抡起皮带就抽,刘文君身上抽起了血印子,我们大伙喊不许打人,他们才住手。

我这次被非法关押40多天恶警还不放人,家里只好去公安局要人,他们为了勒索钱财,硬要再交伍千元,当时孩子上学没人做饭,大人孩子都跟着遭受了无数的苦,丈夫到看守所看我,我看满嘴是泡,我是下岗工人,丈夫没有工作,生活靠亲属接济,没有固定收入,上哪里再拿伍千元钱?可没有办法,不交钱就是不放人,只好再次到亲属家借,真是当时逼的家人走投无路。总算交上钱把人放了。也不知道这是哪条法律,恶警对待法轮功就无法无天,这是严重的践踏人权的违法行为。

前后我交到分局一万元,直到今年8月退回三千元,那七千恶警不退还,说是抓法轮功人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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