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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利用刑事犯迫害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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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19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目前仍然非常邪恶,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每分钟都在承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与精神折磨。大法弟子大部分都在监舍,与刑事犯接触较少,而且每个人都有五联保,就是四个刑事犯包夹一个大法弟子。如大法弟子有什么举动,就会被她们强行制止。如发正念不让闭眼,炼功更谈不上。狱警在后面操纵,刑事犯人在前面行恶。

每天狱警就利用这些刑事犯骂大法弟子(最近不让打了),但是若大法弟子炼功或发正念,就强行往下按,搬腿给戴手铐,把手吊到双人床上铺的床栏上,一夜不允许上厕所,不让睡觉。而且铐子的钥匙在刑事犯人那儿。这些犯人是因为触犯国家的有关法律来服刑的,她们却被监狱利用来控制、打骂、铐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的大法弟子。

2005年1月21日晚,大法弟子徐建萍看经文,刑事犯上去抢,大法弟子不让他们抢。值班恶警来了后,疯狂殴打刘玲玲(原来是刑事犯后得法的大法弟子),从监舍门里一直打到办公室,边打边喊,还让犯人给她找棒子。犯人看恶警面目扭曲,疯狂的发泄,没人敢找,怕出大事。可恶警到办公室就找东西打刘玲玲,后来找到一个大红塑料桶盖,就用桶盖劈头盖脸地砍下来。刘玲玲用胳膊挡住头,胳膊被砍出几个大青包,直到桶盖被砍坏为止。

监狱法明文规定:干警不准打骂、侮辱犯人,而恶警这种暴力恶行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她却依然逍遥法外,仍然穿着警服,干着有辱国徽的事情。一来领导检查,劳教所就把法轮功学员藏起来,怕她们的恶行曝光。对外口口声声人性化管理,里边却是狱警们的暴力与阴谋。刑事犯的一切邪恶行为都是干警指使的,过后大法弟子找干警们,她们却假装不知,这种做法是何等的卑鄙与无耻呀!

2004年3月4日至5日,鸡西市大法弟子姜风荣为了证实大法,不承认自己是犯人,在点名时不蹲,犯人温红艳、刘云香拽着往下按,同时后边的犯人郭庆霞、辛苏揪着头发踹大腿,致使姜风荣两脚起空,重重的摔在地上,头被跌得起了鸡蛋大的包,头着地时声音非常响。姜风荣当场昏迷,被犯人拖抬到屋里。当班干警刘虹没对姜风荣做任何检查,没对犯人郭、辛等做任何处理。第二天,由干事李笑宇领到狱里卫生所检查,查查血压就不了了之了。后来在姜风荣没好的情况下又逼其出工劳动。姜风荣摔倒后不长时间,经常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大队长吴艳杰、陶书平对姜风荣的跌倒所造成的后果没有任何反应,置之不理。目前已一年多了,姜风荣仍处在经常昏迷、恶心等状态,说不能动就不能动了。耳朵还经常出血、流脓。

2004年12月中旬,五监区开所谓的揭批大会,狱警逼犯人写反面材料,不写就不给分(犯人有分才可以减刑)。有的犯人不写就一遍遍的找,一遍遍的逼迫。为此,大法弟子脱去囚服、炼功抵制邪恶毒害众生,可遭到恶警的严管与戒具迫害。在会上科长肖林还说刑事犯学法炼功就加刑。这又符合国家的哪一条法律法规?按“真、善、忍”做人没有错,当这些做人最基本的东西受到批判的时候,监狱还以什么来教育改造犯人呢?以假、恶、斗吗?那么这样的人对人民有什么好处呢?对这个国家、对这个国家的当权者又有什么好处呢?

现在刑事犯只要学大法,恶警就不给分,不给减刑,有的人从99年“7.20”到今天一直没有减刑。如果按照正常减刑,早该释放回家了。请问应该这样对待这些从心灵深处想彻底改好的好人吗?

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竟然在自己的床上盘腿、闭眼都要招来上大挂和毒打,这还有人权吗?连闭眼睛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这是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政策呀!连老百姓炼几个祛病健身的动作以获得身体健康都不允许,宁可眼睁睁的看你病死,都不允许你祛病健身,还有人性吗?牛羊尚知跪乳,乌鸦尚知反哺,畜生都知善待同类,而中国不法警察的行为连畜生都不如,还谈什么人民的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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