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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八劳教所对我的残忍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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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8月15日】2003年1月9日至2005年7月14日我被非法关押在贵州中八劳教所,期间,我遭受恶警的邪恶迫害

他们的迫害手段极其残忍,如:

一。用油黑的帕子将我的脸抹黑,而后拖进牢中牢;
二。罚蹲、罚站多次,每次都在七天七夜以上。他们是轮班睡觉。恶人盯着我的眼睛,发现闭眼就对我拳打脚踢,有时抛一只鞋打在我的脸上,见我稍一弯腰又被拳打脚踢;
三。双手卡着我的脖子;
四。用绳子将我的双手反捆,往我嘴里塞进脏布,用手打我的嘴巴;
五。踢大腿,我的双腿疼痛,呈现青紫色;
六。脱下鞋来,用鞋底抽打我的嘴巴;
七。从背后抓我的衣领拉倒,拖着走;
八。将我打倒,用脚踩着,我翻身起来,被手打下去,被脚踩下去;
九。将我的双手扭向背后,左右二人各伸一只脚挡住我的双脚,而后压背猛推我倒地,头撞地血流出;
十。用衣服和裤子盖着我的嘴和鼻子,双手用力压捂;
十一。用烟头烧我的手心,烧起大泡;
十二。甩拳头打我的嘴,将我打倒;
十三。扭我的手掌骨,痛倒在地,疼痛连续三个月,手拿不起东西;
十四。踢肋骨,我痛出全身汗,心翻难受,疼痛连续三个月,翻身行动疼痛加重;
十五。双脚跳动,双手挥舞,连续拳击我的两边脸,将两边脸的内肉打烂一层夹进牙缝里,血从嘴里流出;
十六。用扁铁打我的腿,血淌湿内裤,血滴在鞋上,血滴在地上;

未被劳教之前,我的牙齿健康无病,被非法劳教后,因经常被恶人拳击我的脸部,引起牙齿松动,掉了两颗牙齿,刚出劳教所又掉了一颗牙齿,至目前陆续已经掉了七颗牙齿。

我们没有罪,修炼“真善忍”思想境界高尚,不贪污、不腐败,是最好的人。

参与迫害的恶警:
杨仁寿(指导员)、李指导员、余队长、云长春、“黄老师”;
参与迫害的吸毒犯:丰健林、叶厚忠、王水伦、刘猛、李忠庸、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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