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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炼功做好人 三年冤狱如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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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8月3日】我是佳木斯市的一个普通市民,曾在佳木斯市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那是2001年10月,我在佳木斯市看守所,接到了佳木斯市前进区法庭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刑三年的判决书。从此我在监狱度过了象恶梦一般的三年。

恐怖的七月,上访办成了抓人办

99年7月,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开始铺天盖地的迫害,也给我二十四岁年轻的生命蒙上了浓重的阴影。那是1999年10月,我到“两办”信访办上访,还没到门口就被路边一群男男女女给围住了,穷凶极恶的大声问:你是哪的?我一下蒙了,这时一个女的上来拽下我的包就翻,我急了:“你们凭什么翻我包?”那个女人抬手给了我一个大耳光,我就大声喊起来:“你有什么权力打人,我要找警察。”这时真来了一个警察。把那群人拉开,叫我走出来。问我干什么,我说是来上访的,他就叫人把我送进去。

我进了信访办那已经有一些人了,叫我进去登记哪里的,然后就叫我和那些人一起站着。头一次上访,叫站就站着吧,还以为问问为什么上访就可以走了。可是一会却是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来了一个男司机还有两个女的把我带去了办事处。那里我看到那多人被关在一个屋子里,多的还有坐上地的。当时,向阳区公安分局李军在往回接人,就把我一起带回来了。那是用手铐把一个人一个人连在一起,我们十几个人坐在三个铺上,坐了二十多个小时才到站。回到佳木斯市向阳分局,那时是崔荣利(后来遭恶报死了)当国保队队长,还有个姓崔的局长,直接给我填了批捕票子刑事拘留,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那时真是年轻啊!怎么也想不通,上访办不就是让人上访的吗?怎么还要抓呀?还要关进看守所?那看守所一个小屋里就装了二三十人,吃喝拉撒睡全在一起,吃的是窝窝头,喝的是盐水汤,炼功还要被看守所的管教用电棍电,还有人被戴脚镣,那五十八斤的脚镣可是给死刑犯人才带的呀,可现在却被带在一个只是想要炼炼功的弱小女子身上。这一次一关就是100多天,后来还是家里花了5000元保释金才把我放出来。

串串门就被拘留十五天

2000年夏天大概是6月末吧,我和丈夫到个同修家做客,不一会,向阳分局桥南派出所就来了一个穿便衣的警察,说我们是在串联,又叫来了三四个人把我们三个带到了桥南派出所,然后又把我们三个送到看守所,我和那个同修绝食抗议,但是一直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恶梦般的三年

2001年1月21日晚上,我和一个同修走在中山街二二四医院附近,想要把写有“还大法清白”的条幅挂到路边的树上,这时有一辆中山派出所的巡逻车看到了,把我和那个同修一起带到派出所,然后又通知了前进分局。半夜,前进分局的三四个人又非法抄了我的家,拿走了一些条幅。把我送到看守所。那时我刚刚结婚半年多。

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妈妈爸爸在痛苦的煎熬中等待到十五天,可是我却被前进分局下了刑事拘留的票子。而且在被非法抓捕六天后,我丈夫在家被前进分局的王化民非法抓捕。然后,前进区公安分局以王化民为首的几个人把我提到分局非法审问,他们把我锁在铁椅子上,恐吓、威胁、侮辱,要我说出谁给我的资料,还用手猛向后拽我的头发,松手时地上落下一绺绺头发,踢我的腿,还下流的把大法书往我屁股下面塞,让我往上坐,拿师父的法像放地上往上推我让我踩……。

再过了几天,把我提出看守所在市公安局旁边的一个招待所里非法审问。第二次在市局提外审时,有陈永德、陈万友、黑龙江省公安厅的一个姓邱的、高东旭、刘通等九个人轮番审问不让我睡觉,姓邱的还让人把我摁着“开飞机”,还在后面猛打我的背部,一直熬了我三天快三夜,又把我送回了看守所。

6月份我接到了起诉书,7月份前进法院非法开庭,审判长:佟毅,审判员:李树权,助理审判员:王力,书记员:李兆民。在10月份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我上诉到中院,又被驳回维持原判。理由很简单:你说炼就判,说不炼就放。

2002年我被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人说监狱是人间地狱,真是形容的恰当,一道门,走进去就如阴阳相隔一样不同,里面阴森森的。刚到那所有的行李,全都被仔仔细细的搜查,还要把所有的衣服都脱光还要蹲一蹲,凡是她们怀疑能藏经文的东西都要没收。在集训队里,每两个刑事犯人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一边一个,不许跟人说话,不许闭眼睛,不许有纸笔,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就是坐在板凳上。

两个月后我被分到九监区,监区长是杨华。在监区里,是每个四个刑事犯人看管一个法轮功学员,一天二十四小时监控,并随时向干事汇报,还要写日记,连几点几分吃饭,上厕所,跟谁说什么了都要写上。还美其名曰“五人联保”互相监督。刚到那里第二天,她要求我和一起分去的郭美松背监规,因为我俩都不背,她就打我俩几个耳光,踢了几脚,把我俩送进了小号。

小号没有窗户,阴暗潮湿的五、六平米的小屋,有一个木板铺,有一道铁栅栏门,还有一道厚厚的黑铁门,上面只有一个只能看到两只眼睛的小方洞。铺上有两个钉在地上的圆环,恶警把我手背到后面,拿手铐穿过圆环,再铐在两个手上,人就只能坐在原地动不了。上厕所、吃饭的时候给松开,然后再铐上。晚上睡觉只能侧身把胳膊压在下面勉强躺下,一会胳膊麻了再转到另一侧,时候久了手和胳膊控的又肿又痛,动一动,手腕被手铐卡的更紧更痛。除了自己穿的衣服之外什么都没有,晚上板铺又凉又潮冻的睡不着。一直关了二十二天,出来时,我的左脚被铺板冰的走路一瘸一瘸的,郭美松的手腕、胳膊抬不起来,上床都很难。

恶警杨华又逼我罚站两天到后半夜,逼我们八个不肯“转化”的大法弟子天天白天走队列,晚上蹲着到九点。等其他的人都睡了才让我们休息。那是冬天,北方的冬天天寒地冻,屋檐下的冰结的象桶一样粗,恶警逼我们八个大法弟子在外面走,不许戴帽子,手套。三个多月呀!当我不再配合邪恶的迫害,不走队列,不学习所谓时,就又把我送进了小号,而且把穿的多的衣服还要扒走,我绝食抗议对我的迫害,后来在我同意吃饭的情况下把我放出了小号。

刚结束了小号折磨,恶警又换了手段。当时监狱要求每个监区每年要向监狱交多少万的钱,还要每个狱警得给监狱拉活,让犯人干,给监狱赚钱。于是杨华等拉来了织麻布的活,就是修补麻布上的疵点,修的是齐齐哈尔市某亚麻厂的布,还有哈尔滨市周边一些小亚麻厂的布,还有挑牙签等活,让所有人干,每天早上5点起床,六点半出工干活,晚上九点、十点,甚至不干完定量不收工,疯狂的榨取这些人的劳动价值,为监狱赚钱。

2003年,杨华调到三监区,郑杰调到九监区当监区长。有一个大法学员因为进办公室没喊报告,就被关入小号折磨。于是全监区的大法学员不约而同的同时停止干活,要求放回那个同修。可是郑杰非但没放,还把我们所有人都赶到外面阴冷的地方冻了一下午。当时其它监区的大法学员几乎都已经停工了。于是郑杰就把我们都放到宿舍里,罚坐在大理石地上。吃饭只给半个馒头,不喊“报告”、不承认是犯人就不准接见,还对家属撒谎说我们不想见他们。还指使犯人对我们进行折磨、刁难,有看管我们不力的刑事犯还要受到干事的打骂,不给减刑分,蓄意制造刑事犯与法轮功学员的矛盾,以达到让刑事犯迫害我们的目的。

当时干活的定量又极重,有一次竟然三天二宿都不收工,就在车间里干活,饭都抬到车间吃,在这样紧张、压抑的气氛中有一个刑事犯自杀未遂,郑杰就被调走了,换了彦玉华当监区长。

为了逼大法学员“转化”而得到奖金,杨华、郑杰、还有后来当监区长的彦玉华(此人极其伪善,手段更阴毒,曾多次将九监区的大法学员送到其它地方毒打、折磨,不许我们接见,不许写信,家里来信也不给我们,利用刑事犯人迫害我们)真是坏事做尽,还有那些干事们,她们的笑声听起来都象是鬼哭狼嚎一样,真的是地狱的小鬼转世才能干得了这些伤天害理的事。

在监狱里,对大法学员的迫害还有灌食、绑、打、罚蹲、罚站、用电棍电、剪阴阳头、不许睡觉、及各种各样的迫害形式还有很多很多,在明慧网上的报道全部属实,我是亲身经历,亲眼目睹,亲耳听到的那里所发生的残酷迫害。

2004年我被释放,因为彦玉华(当时的九监区监区长)没达到“转化”我的目的,就一再给佳木斯“610”办公室打电话要求他们去接我,而“610”又指使我单位主管单位佳木斯市劳动局去接我。而且在回佳木斯市的一路上,党委办公室接我的人一直给610打电话通知我的情况,到家后还有便衣在跟踪。

“610”办公室象盖世太保一样勒索我原单位

在我遭到迫害的几年里,“610”数次勒索我原主管单位佳木斯市劳动局,还曾经勒索单位给它们买了一台电脑送去。

回来后我到单位要求从新工作,但是劳动局局长周佳指使纪检委的张书记与我谈话,要求我写保证,并威胁我可以再将我送进去等等。导致我至今无法回去工作。

结束语

以上只是我的一点点经历,这场浩劫给我与我的亲人带来太多太多身心的伤害无以言语。而我所遭遇的又是千千万万个大法学员已经或正在承受着的伤害。这个邪恶的政权,操纵着它的黑手,不仅关押、迫害无辜的大法学员,现在正在法轮功学员活体上摘取器官,赚取黑心钱,国际独立调查组已经发表调查报告证实: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事实存在。

善良的人哪,当你听到这一切时,我真希望您能说一声:这邪恶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应该立刻停止。我们不想从您哪里得到什么,能听到、看到您良知的觉醒对善恶的明辨就是我最大的心愿。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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