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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涞水县阎和泉、石文水被迫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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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 石亭镇北龙泉阎和泉被非法判刑11年

阎和泉,男,现年45岁,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石亭镇北龙泉人。他是一个机械模具工人,有一个经济收入不错的幸福家庭。但因为他信仰法轮功“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于2002年8月27日晚11点,被易县公安局以公安局长张建华为首的一伙警察强行抓走。被非法关押在易县看守所。因家里人去易县看守所看他,强行扣留家里人所骑来的“钱江”牌125型摩托车,价值6300元,说是作案工具。

阎和泉在易县看守所被刑讯逼供,受手铐、老虎凳等刑罚,备受折磨。2002年秋,被易县法院非法判刑11年,现在保定第一监狱第六监区关押。阎和泉的妻子张丽华在家里年年都被镇派出所、公安局、610骚扰,整日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阎和泉的大女儿因家庭困难被迫失学,年仅17岁就被迫离家打工。小女儿在读初中,生活困难。

* 王村乡祖各庄村石文水被非法判刑9年

石文水,男,汉族,44岁,河北省涞水县王村乡祖各庄村人。曾经随84859部队到老山前线作战,荣立二等功。退役后在北京铁路分局石楼车辆段列检所工作。在单位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劳动模范。因修炼法轮大法,于2001年9月11号被保定专案组、易县公安局从工作岗位上抓走,被关押在易县看守所,在看守所内遭受到手铐、脚镣、老虎凳等酷刑

易县看守所马队长带领恶警非法抄家,抄走价值近万元的财物:豪爵牌摩托车(车号7669)、彩电、VCD,。石楼车辆段强行让石文水买断工龄,并于2002年被易县法院非法判刑9年。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他的儿子被迫停学,年仅16岁就被迫找零活干,养活自己。他的妻子靠自己打工度日,还得扶养年过70岁的老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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