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讲真相信件汇编

更新: 201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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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八日】

  • 请锦州石化公司职工关注发生在身边的迫害

  • 致海阳市民的一封信

  • 履行职责 不辱使命

  • 请锦州石化公司职工关注发生在身边的迫害

    锦州石化公司是我市大型国有企业,八十年代初由于大量知青返城,又成立了集体企业,即现在的天元公司。那时,国内的人们刚刚摆脱文革的血腥和恐惧,开始反思这场浩劫。由于中共的禁锢稍有松动,不久就掀起了气功热,各种气功纷纷出现,受到了气功爱好者和体弱病残者的欢迎。伴随着气功健身效果的展现,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气功。

    1992年5月之后,在中国出现了法轮功热。因为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神奇,更因为法轮功教导修炼者以“真、善、忍”原则做人,因此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走入修炼行列,至99年7月打压前,仅中国大陆就有上亿人修炼。他们和每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一样,做着各行各业的工作:工人、农民、知识份子、军人、法官、干部;他们每一个人都有家庭,和别人一样履行著作为父亲母亲、丈夫妻子的责任,尽著作为儿女的孝道。法轮功学员通过修炼,疾病祛除了,道德提升了,他们修心向善,乐观祥和,也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1999年7月,看到法轮功修炼人数迅猛增长的势头,江出于妒忌利用中共对法轮大法开始了全面镇压。几年来,锦州公安部门及锦州石油派出所、石化公司领导在这场迫害中,紧跟其党的政策走,对本系统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造成25名职工或家属被非法劳教;60多人被非法拘留;近百人受到罚款、强行洗脑、非法抄家、跟踪、录像、窃听、开除公职等迫害。

    1999年10月12日晚,法轮功学员几十人在石油公园老工人之家门前炼功,石油派出所警察多人进行骚扰,法轮功学员与其讲理,警察不但不听,还揪住一学员不放,强行拉扯到石油派出所,有37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到派出所与其讲理,但警察关上大门,将炼功学员集中到一个房间,又一个一个单独审问,强迫每个人写不炼功的保证书,遭学员拒绝后,全体37人非法遭到每人行政拘留15天的迫害,拘留迫害结束后,其中石化公司职工每人扣奖金半年,缓长工资半年,外单位学员也受到了扣工资、扣奖金、罚款等处罚。具体学员如下:

    锦石化公司学员:张福奎、张尊平、朱瑞贤、刘素霞、秦素兰、皮店芬、丁红霞、张殿平,吕旺、杨锦立、韩明、崔杰、龙泉、绍静华。

    外单位学员:王丽茹、李桂秋、姜秀萍、冯云刚、何品芙、金颖、王子奎、王素清、逯秀珍、纪淑英、张玉珍、吴桂芬、苏亭亭等。

    曝光迫害案例

    1、逯秀珍,锦州市五中老师,全国优秀教师,锦州市人大委员。2000年7月21日,逯秀珍在锦州军分区住宅发真相资料被警察抓捕,被锦州市公安局判劳动教养三年,非法劳教地点: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2004年6月,她回单位讲真相,被坏人举报,二次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三年,因身体不健康,判监外执行,因为邪恶的多次迫害造成家庭破裂。

    2、王敏,99年10月依法进京上访在北京被抓。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后又转到锦州市看守所,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一年。非法劳教地点: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同时,被派出所罚款5000元。

    3、张淑杰,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被抓,由锦州市公安局接回后送市看守所,又转到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一年,罚款5000元。

    4、刘淑媛,2000年4月17日进京证实大法,被北京警察抓捕,被关在天安门公安分局大铁笼里,用电棍电。石油派出所接回后转入拘留所,七天后,又送市看守所,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一年。非法劳教地点: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被非法罚款5000元。

    5、金颖,2000年4月17日进京证实大法,被抓后,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一年,非法劳教地点: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被非法罚款5000元。

    6、马超,锦州石化公司职工,1999年底依法进京上访,被抓捕,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二年。非法劳教地点:锦州市劳教院。期间经济损失约30000元。

    7、王昶,2000年10月依法进京上访,被北京警察抓捕,押回锦州后,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二年,非法劳教地点:锦州市劳教院。

    8、陆琨,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0年6月依法进京上访,被抓回后,非法拘留15天,后转至锦州市委办的洗脑班,关押一个月后,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动教养二年。非法劳教地点:锦州市劳教院。2002年8月在单位工作时被石油派出所警察骗至锦州市政法委、610合办的洗脑班,几天后,本人正念走脱。2003年被古塔区国保大队警察单学志勒索3000元。由于邪恶不断迫害,被迫买断工龄,失去工作。2004年6月被锦州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判劳动教养三年。非法劳教地点:锦州市劳教院。

    9、马永强,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0年6月依法进京上访被抓回后,被拘留15天,后转至锦州市委办的洗脑班,一个月后,又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二年。非法劳教地点:锦州市劳教院。2004年1月,因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被红星派出所警察抓捕,在市看守所关押一个月,罚款10000多元。

    10、陈国军,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0年6月依法进京上访,被市古塔区敬业派出所行政拘留15天,后转至锦州市委办的洗脑班,30天后转入锦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二个多月后,于2000年10月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二年,劳教地点:锦州市教养院。期间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0元。

    11、吴艳秋,锦州石化天元公司职工,1999年7月20日依法进京上访,被北京警察抓捕后,专列押回锦州,受到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威胁、恐吓:如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开除公职!1999年10月第二次依法进京上访,被警察押回石油派出所,片警戚雄剑搜身搜走人民币800元,至今未还。99年11月第三次依法进京上访,被警察劫持到锦州驻京办事处,遭到二名警察殴打和体罚。石油派出所姓何的警察搜身搜走人民币600元,至今未还。押回锦州后被关进看守所,后又被送入古塔区办的洗脑班,期间遭到古塔区分局法制科科长卢少川和石油派出所一警察毒打,电棍击背,上背铐等,使吴艳秋肋骨受伤、发烧,最后被勒索3000元保证金后才放人。2000年6月第四次依法进京上访,在锦州火车站被警察劫持到石油派出所,遭到街道书记打嘴巴、捆绑等迫害。后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吴艳秋受尽迫害,强行洗脑,不让睡觉、电棍电击、捆绑、吊铐、强制劳动等非人折磨。

    12、娄梦丽,2000年5月31日晚,在石化公司文化宫附近做真相传单,被警察绑架,红星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资料,恶警王占彪让娄梦丽站马步及其它姿势进行折磨迫害,并用胶皮棒殴打,后将娄梦丽送入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月,判劳教二年,经家人交涉,古塔区分局强行勒索保证金5000元后转为院外执行,期满后,只退回3000元,家属索要余下的2000元钱,警察说:你们去市局要!到市局要钱,一个姓高的警察蛮横不讲理地说:没钱!爱上哪告就上哪告!

    13、张玉珍,1999年10月9日依法进京上访,在国家信访办门前被北京警察劫持。送回石油派出所,警察戚雄剑搜身时将700元现金及身份证掠走(至今未还)。当晚将张玉珍送锦州市看守所,关押九天后放回。2001年5月30日晚,古塔分局一副局长与政保科长薛志忠及红星派出所三名警察闯入张玉珍家,抄走大法书籍及资料,将张玉珍押到石油派出所审问一天一宿。期间恐吓、辱骂、打耳光。后送入锦州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警察对大法弟子又打又骂,往被褥上泼凉水等进行迫害,关押二个月后,古塔分局强迫家属交5000元罚金,将张玉珍非法判劳教二年(院外执行)。

    14、杨秀兰,原锦州石化公司职工,1999年7月21日依法进京上访,被北京警察劫持押回石油派出所,警察及石化公司公安处强迫写保证书:不准进京上访。当时有石化公司电视台记者欲录像,被杨秀兰以死抵制后取消。1999年10月13日第二次依法进京上访,被驻京锦州公安局警察押回,关入第一看守所。被勒索1000元保证金后,取保候审(2000年农历大年前保证金被返回)。2000年4月17日第三次依法进京上访,被押回石油派出所,警察搜身搜走人民币300元及物品(至今不还),遭到所长李永恩等人的殴打,后被送入锦州市看守所,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往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2002年至今,多次避开警察跟踪抓捕,被网上通缉,被迫流离失所至今。

    15、刘广富,原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4年5月21日,锦州国安特务与太和区警察强行跳墙进入刘广富临时租住的房屋,将刘广富劫持到锦州市第一看守所,关押七天后,非法判教养一年,送入锦州市劳教院。

    16、赵连英,2000年6月依法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前炼功,被抓后押回石油派出所,后送入看守所,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二年。非法劳教地点: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

    17、杨锦立,锦州石化天元公司职工,2005年3月,石油派出所四名警察对杨锦立家进行了非法搜查,抄走大法书籍、电脑及打印机(后被家人要回)。后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一年。经济损失约20000元。

    18、李桂杰,2001年12月18日,因讲真相被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敬业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及资料,后被送到市第一看守所。2002年2月6日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三年,地点: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在三年教养期间受到非人的迫害与折磨,多次被狱警铐在暖气管上,少则三天三宿,多则六、七天,又遭背铐折磨,每次身体是肿了消,消了又肿。2002年12月初,受到辽宁省帮教团强行转化。恶警十多人对其扯头发、扒衣服(只留一件衬衣),然后抬进小号,绑在铁椅子上,用电棍电击,在小号中冻了三天三夜,多次十多天不让睡觉。2002年至2004年,大部份时间被严管隔离,住在水房或楼道中,阴冷潮湿,冷水冷饭,每顿一个窝头、一点咸菜。2005年1月,劳教到期,马三家教养院仍不放李桂杰回家,李桂杰绝食抗议到3月23日,才放其回家。

    19、王冬新,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0年7月依法进京上访,被锦州警察押回,非法拘留15天,后转入锦州市委办的洗脑班强行洗脑,王冬新坚持信仰,一个月后被转入锦州市看守所,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二年,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关押,期间被锦州市610办公室警察勒索罚款等经济损失30000多元。被判劳教时,其小孩刚刚几个月大。

    20、高伟含,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0年6月依法进京上访,被锦州警察押回石油派出所,被非法拘留15天后送锦州市委办的洗脑班,20多天后被转入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刑拘三十余天。期间锦州市610办公室强行勒索押金4000余元。回单位后,因拒绝放弃信仰,石化公司每月只发生活费200余元,直到其买断工龄,经济损失万元以上。2004年4月于北京被北京安全局绑架,在北京、锦州两地非法拘押40天左右,后被取保候审一年。

    21、王玉梅,锦州石化公司职工家属,2001年12月18日,因发大法真相资料被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敬业派出所,后送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48天,2002年2月6日,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三年,送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

    22、王舟山,锦州石化公司职工,1999年7月末,王舟山在石化公园公开炼功,被石油派出所警察强行带到派出所,威胁其放弃信仰,直至后半夜两点多才放回家。几天后,王舟山后又到石化公园炼功,又被警察拘押,非法判拘留15天,到期后,石油派出所警察非法将其劫持到派出所,找来锦州电视台人员,古塔公安分局李亚洲等人联合对其制作攻击大法的录音稿,因王舟山实话实说,讲真相,录音被迫停止。又找家属及单位领导施压,半天后才将其放回。1999年10月依法进京上访,被石油派出所警察从北京押回,非法判拘留30天。因绝食抵制迫害,被放出。王舟山又依法进京上访,被石化公司公安处接回送到石油派出所,后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二年,地点:锦州市劳教院。期间经济损失20000多元。2001年9月回单位上班,石油派出所警察多次骚扰,索要电话号码,非法多次搜查住处。2002年春,石油派出所恶警李洪涛及姓金的警察又在单位将王舟山劫持到派出所,王遭到谩骂与殴打,后又搜查住所,李洪涛顺手将300元现金和新买的随身听放进自己口袋。后来派出所恶警要送王舟山去洗脑班,王舟山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5月,单位以旷工为由上报公司人事处,与人事处一同将王舟山开除公职。2002年9月14日,因做大法真相资料,被恶警抓捕,后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三年,送锦州市教养院。第二次教养到期后,市610办公室伙同石油派出所强行将其户口迁出锦州。

    23、王莹伟,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0年6月依法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警察抓捕后,被石油派出所警察接回非法拘留15天,之后转入洗脑班,强行洗脑一个月,洗脑班结束后,被送进看守所。后被判劳教二年。被相关部门罚款5000元。2004年4月,锦州市安全局强行将王莹伟及其女儿绑架。一个星期后将王莹伟关进看守所,其女儿则寄放在小饭桌,直到一个月后,王莹伟被取保候审(押金5000元),父女才得以团聚。2006年12月,王莹伟与家人及朋友去山东看望弟弟,在火车上被锦州铁路乘警绑架,劫持到济南铁路公安处关押一个月后放回。期间其女儿一直被一位朋友收留。

    24、李凤君,原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0年6月依法进京上访,被石油派出所判拘留15天,结束后又被转到洗脑班,一星期后放回。石化公司每月只发一半工资,扣发半年奖金(实发工资每月只有三、四百元)。半年后奖金恢复。2002年8月,李凤君正在单位上班,红星派出所恶警到单位强行将李凤君送到洗脑班。后从医院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三个月后,石化公司以旷工为由将李凤君除名。2004年5月,锦州市安全局特务们在山东特务的协助下,将流离失所近两年的李凤君抓捕,关进锦州市第一看守所,三个月后,被判教养三年,送进马三家劳教所。

    25、何品芙,锦州石化公司职工家属,2002年8月被红星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洗脑班,绝食四天后放回。2005年3月初,何品芙因复印资料被警察抓捕,被锦州市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一年,因病监外执行。

    26、吴桂芬,锦州石化公司职工家属,2000年4月8日依法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警察劫持回到锦州石油派出所,警察搜身时搜走现金200元(至今未还),同时遭到警察郭井文和街道书记姜某的毒打,被非法拘留15天。期满后,被带回石油派出所,警察又勒索其父300元现金(至今不还)。2000年6月20日,第二次依法进京上访,在火车站被警察劫持到石油派出所,搜走身上所带钱物,第二天被送进看守所,关押二个月后,勒索家属500元现金手放人。当时说一年后退钱,但至今未还。2005年下旬的一天,晚上11点左右,石油派出所警察敲门,搞得四邻不安。家属不给开门,警察自退。

    27、纪淑英,锦州石化公司职工家属,2001年11月的一天她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锦州市610办公室警察张新才等人闯入其家,要将已怀孕8个多月的儿媳妇带走。在家人强烈反对下,恶警露出了强盗嘴脸,敲诈勒索10000元,当时男主人正因病住院,最后勒索5000元现金,不给任何凭据,让第二天到市610办公室取收据,当去人要收据进,恶警威胁说:你要想要收据,等你儿媳妇生完孩子,过了哺乳期还抓她!整个过程,警察不出示证明、证件,不给证据收条,更无视任何法律程序。

    28、丁红霞,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6年因上网看动态网,被锦州市国保大队强行带走,勒索现金2000元后放回。

    29、秦秀兰,2002年,锦州市610办公室警察四人强行入室,抄家、搜查,谎称其传经文,将其劫持到市610办公室审问,要罚款10万,后降至3万、1万,最后勒索6000元现金,不给收据,至今未还。

    30、蒋素兰,2002年1月17日下午,由街道主任举报,石油派出所警察张浩与一开车司机将蒋素兰劫持到石油派出所,又伙同街道正、副主任非法抄家,给蒋素兰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当天吐血,出现脑血栓症状,警察怕出人命,晚八点放其回家。

    31、绍静华,锦州石化公司退休职工,1999年7月20日依法进京上访,被北京警察劫持后押回锦州石油派出所,强迫写不进京的保证书后,由厂公安处带回单位。2000年6月30日,第二次依法进京上访,被石油派出所张浩等二人押回,非法拘留15天,到期后直接转入锦州市委办的洗脑班继续迫害,回来后,被石油所罚款2000元,石化公司罚款1000元,并扣除8个月工资,经济损失合计7000多元。石油派出所警察张浩多次到家骚扰,并强迫按手印,要照片,说要建档案。2002年8月19日,红星派出所四名警察闯入家中强迫参加市洗脑班,迫害七天,之后,红星派出所多次电话骚扰。

    32、崔杰,2005年5月被恶人举报,市610办公室警察闯入工作地点将其劫持到市610办公室,说了解情况后强行勒索3000元现金放回,不给开具凭证。

    33、崔敏,1999年10月28日,锦县一大法弟子要进京上访,因家庭生活困难无钱买车票,向崔敏等人借300元钱,因上访人被警察劫持回锦县公安局警察审问,知道其人向崔敏等人借钱之事,锦县公安局将崔敏等四人劫持到锦州钟屯派出所一天一宿,每人被强行勒索3000元现金(石油派出所戚雄剑经手)后,三人被放回,其中关素华被锦县公安局拘留15天。

    34、于明兰,2000年6月21日依法进京上访,在锦州火车站被警察劫持到石油派出所,被非法拘留15天后转送洗脑班迫害5天。单位扣除工资一年,罚款500元,共计5000元。

    35、朱淑贤,锦州石化公司职工,1999年12月依法进京上访,由锦州驻京警察劫持送到锦州拘留所拘留两天,因拘留人员太多,又被押送黑山拘留所,绝食抗议迫害两天后放回,被古塔分局罚款500元。

    36、张尊平,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1年,在市内帮一学员修理洗衣机,晚七点被市610警劫持(同时劫持四人)。在市610办公室审问后,警察说:张尊平无问题,但你赶点儿上了,认倒霉吧。于是,强行勒索2000元,不开具凭证。

    2004年4月2日,在单位被红星派出所警察刘同会、侯勤二人劫持到红星派出所,古塔区国保大队单学志非法审问说张尊平是法轮功协会副会长(锦州市根本就没有这个组织或称号),为抵制迫害及诬陷,在红星派出所关押期间,张尊平吞吃一段钢筋,被送到锦州石化医院,每天一名警察、二名保安看守,晚上也铐在床上,不许出病房一步。同时,对单位和家里进行非法搜查,只搜出几本大法书籍,一本石化公司内部的电话号码簿。关押住院期间,市610办公室恶警李协江直接进行了迫害。住院几天后,动手术取钢筋,警察也在当晚撤离,造成受害人几个月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经济损失约4000多元。

    37、姜秀萍,2000年4月17日依法进京上访,被警察押回锦州石油派出所,被非法拘留并勒索3000元现金,不给收据,至今未还。

    38、宋波,锦州石化公司职工,2000年3月依法进京上访,被北京警察劫持后送回锦州市拘留所拘留15天,又被石油派出所勒索罚款3000元,只打了一个白条,至今不退钱。

    39、王亚琦,锦州石化公司职工,1999年7月19日,石油派出所警察吕磊等人开车强行将被害人带走,非法拘留被害人长达12小时。2000年4月,石油派出所非法判王亚琦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石化公司扣工资、奖金7000余元。

    2000年8月,市610办公室头目李协江带人强行闯入家中,将王亚琦带走,非法拘留,据此向家人勒索钱财(具体数额不详)。2002年6月份,红星派出所所长刘同会带人到工作单位,非法搜查工作间,并录像,强制受害人写所谓的“三书”。2003年1月,红星派出所警察深夜敲门骚扰未果,次日清晨再次上门骚扰王亚琦,限制其行动自由。2004年7月份,一名国安女特务冒充同事,欺骗家中老人开门,混入家中,四外搜查,盗走电话号码。2006年5月,市国安特务到单位骚扰,又派人强行抄家搜查,使王亚琦当场心脏病发作,昏倒,身心受到极大伤害。2007年3月24日,晚8点,约四名警察敲门骚扰,家属不给开门,警察自退。

    40、何永藩,锦石化公司退休职工,2004年的一天,石油派出所警察2-3人,非法对何永藩抄家搜查。抄走电脑一台及大法书籍。强行将何永藩和精神不好的女儿何宇光劫持到石油派出所。因何永藩年岁大当天放回,将精神不好的何宇光送锦州市看守所关押了6天,使精神不好的何宇光受到很大的刺激。石油派出所警察在强行勒索到人民币二万元后,才将何宇光放回。

    以上披露的是发生在八年里的部份迫害案例。面对中共整个国家机器的疯狂镇压,法轮功学员在巨难面前没有倒下,他们没有悲哀,也没有仇恨。这种大善大忍的品格和这种敢讲真话的道德勇气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希望所在。可以预料,在这场迫害过去之后,必将兴起伟大的道德复兴运动。

    当初这些大法弟子在工作中任劳任怨,在石化公司是公认的好人;他们善待他人,受到亲朋和邻里的称赞。当年许多基层领导对这些大法学员经常表扬赞许。那是因为他们真的很满意。真的不愿相信,一涉及到某层人士的身名利益就可以放弃真诚、道义和良知,抹掉善良的记忆!这里没有指责,中共建党后的历次政治运动还不都是挑动群众斗群众吗?这次迫害法轮功也不例外,它就是想达到人人自危,在善良的人民中搞起人整人和相互揭发举报的丑恶伎俩,当事人在不知不觉中丑化别人的形像,莫不知这也是在践踏自己的良知。其实这次迫害法轮功的有关文件的政策比历次政治运动都狠上加狠,可是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却没有达到邪恶政府所想象的程度,因此直接抓人、打人、杀人的“光荣”任务就落在了职能部门的警员身上了。与此同时,也真的蒙骗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个体,因此各种形式、程度不同的迫害时有发生。

    在这场政治大迫害中,很多基层的领导对于如此敏感的问题,都采取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面对要人命的恶党,尽其所能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保护了自己,又捍卫了自己做人的尊严,使许多修佛向善之人免遭迫害,以息事宁人的高尚品格为自己乃至后人奠定了功德及福份的根!自古以来被真正贤德之人所唾弃的就是投井下石。大家都知道“文革”,以毛泽东的淫威和权力,那场荒唐的运动也只闹了十年而已,待他一去世,也就结束了。“四人帮”的下场人们都看到了;而当年那些跟在后面搞“文攻武卫”、“打砸抢”的小丑们下场如何,人们也都看到了。报应的因果、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为什么很多中国人如此健忘呢?

    今天,这些法轮功学员只不过是讲几句真话,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已。那么,作为一个公民表达一下自己对某个事件的看法,这不很正常吗?这是他们善心的自然表露。我国《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而那些迫害法轮功的人正是被凌驾于《宪法》之上的中共谎言所欺骗,而被这个恶党利用的如此得心应手。中共政权靠的就是暴力和谎言。然而历次政治运动之所以成功都是人们的妥协、懦弱甚至是参与、呼应得以成全的,运动中总是有些人被煽动得理智不清,盲目响应。

    事实上,参与迫害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4条、251条、238条、239条和397条,构成了故意犯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和滥用职权罪。面对未来法制健全的社会,这些迫害事件怎么了结呢?我们指明这些,不是为了仇恨,同为中华儿女,又是一方水土之人,大家相聚在一起就是缘份,互相之间没有恩怨,何必如此伤害呢?人的生存权利和工作权利也是天赋人权哪!中共不等于中国,爱国也不等于爱党。中共在建政58年中,利用各种政治运动害死8千万同胞的性命,特别是在这场镇压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达到了登峰造极──活体摘取人体器官!这样令人发指的罪恶,如果有谁还对其维护和协从,无论他如何表现和表白,在好人的行列里,是找不到他的影子的。

    其实,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都可以反问一句:法轮功真如你共产党说的那么坏,为什么千千万万的人炼?更何况在炼法轮功的人中,大学生,研究生,博士都大有人在,专家教授也大有人在,谁能说他们不懂科学在搞迷信活动?现在全世界有80多个国家对法轮功认可,崇尚“真、善、忍”,而唯独中共恶党如此惧怕这三个字,它强奸民意,“绑架”了所有的共产党员,为它在不久的将来的覆灭而做殉葬品。因此那些有远见的有正义感的良心人士纷纷找渠道,秘密退出了共产党的一切组织,目前在大陆通过互联网退出共产邪灵组织的人就有2300多万。中外许多预言也都说到了法轮大法。

    好人是高尚的,是应该受人尊敬的,而不应该是受迫害的。当历史翻过这一页的时候,善与恶的表现都终有结局。近年来大陆现世现报的例子非常多,那是他们迫害大法弟子遭到的天谴。凡是在这场迫害中起过作用的,都将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过去老人们常讲:老一辈做了坏事,儿女后代都要受牵连,此言不虚啊!病魔不会无故缠身,灾祸也不会无因降临,它就是报应,也是天理。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石油派出所和石化公司现任领导认真反思你们的前任对大法弟子的所作所为,衡量一下我们的话,真正地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尽快退还非法罚金,恢复这些大法弟子的工作,请你们以善良的闪光点来衬托出你们的正义,这样不但会帮助大法弟子,也将给你们自己的未来带来无量的福份!

    锦州石化公司全体职工们:希望你们对法轮大法多一点了解,对大法弟子多一点关爱。人应该明明白白地活着,不应被蒙蔽、欺骗。这些年来中共啥时候对咱老百姓讲过真话?连“天安门自焚”都是假的,那是在演戏给人看。古人云:“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希望明白真相的人们拿出道德勇气,以各种方式帮助这些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制止这场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迫害。善待好人不会使您失去什么,只能给您及家人带来美好的未来。

    在此我们衷心祝愿全体石化职工安居乐业,生活幸福!

    锦州市大法弟子
    2007年7月


    致海阳市民的一封信

    海阳市的众乡亲,大家好!

    我是一名法轮功弟子,因为不愿意看到乡亲们被谎言欺骗,被共产邪党毒害,不能理智的看待大法与大法弟子,稀里糊涂的跟着恶党做坏事而伤及自身,我把海阳市自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邪党以莫须有的罪名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后所发生的真人真事向众乡亲说一下,希望你们看后能认清是非,有一个明智的判断并选择美好的未来!

    中国有句话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确是一句真理,只是我们受邪党文化毒害而淡忘了…… 我想以下几个活生生的事例,可能会使我们久违的心灵感到震撼。

    林守强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间在海阳政法委任副书记
    赵新礼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时在海阳拘留所任所长

    九九年七二零全面打压迫害法轮功后,因为受谣言的迷惑,许多在恶党职能部门工作的人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惨无人道的迫害。在海阳当时的主要负责人是政法委的副书记林守强。统一组织各部门对大法弟子全面迫害,只要学过大法的人一个不落,不管你是工人,农民,机关干部还是学生,都要集中关押洗脑,并罚款。他们有家不能回,有学不能上。那阵式比文化大革命还要猛,还要邪恶。那时电视媒体铺天盖地的造谣诽谤,触痛着每一位大法弟子的心灵,他们抱着善念去北京证实法讲清真相。被抓回来的大部份关押在拘留所,看守的恶警对这些善良的大法弟子施以打骂体罚及各种酷刑还不算,把部份学员拉到街上游街批斗,把学员长时间的吊铐,冬天还要被恶警扒去棉衣吊在院子里整晚上的冻。有的学员以绝食的方式抗争这种对人权对信仰自由的践踏,对肉体的摧残迫害,便被强行灌食。真是惨无人道啊。

    当时有大法弟子善意的对林守强和赵新礼说:法轮功没有错,电视上说的都是造谣,你们也是受蒙蔽的,大法是教人向善的,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你这样做会遭报应的。林守强说,我不相信这一套,你看我不是活的好好的吗?谁知到了二零零二年,林守强被调到郭城镇工作,不长时间在自己家中上吊身亡!赵新礼也患了癌症,在生不如死的病痛中走完了极短的人生。

    邵文兵 二零零零年底至二零零六年在海阳市委任分管政法的副书记
    徐镇锁 海阳是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邵文兵二零零零底来海阳任职市委副书记,为搞政绩极不可耐的对大法弟子密谋大抓捕。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五晚上,大家都沉浸在春节的欢乐中,一家人团聚吃汤圆的欢乐时刻,邪恶的海阳六一零的黑手伸向了大法弟子。由邵文兵统一指挥,在一个晚上抓捕大法弟子几百人,关押在民兵训练基地,搞所谓的转化班,这一关就是半年有余,农村的学员家里的地整个上半年都荒废了。这一年下来都没了收入。关押期间每人还需要交纳高额的生活费,其实吃的饭都很差,外加罚款,少则几千多则上万。关押期间让人写保证,辱骂师父,践踏师父的法像,不做就被整天整夜的吊在铁窗棱上残酷折磨,也有的被吊在院子里的车库内,脚尖刚好触地,黑黑的无一丝光亮,任凭蚊虫的叮咬,也有的被秘密送到劳教所迫害,因为打压整治法轮功弟子手段多,有经验让全省都来参观学习。除了他们明着罚的钱外,有些学员的亲属为了让家人早点回家,不得不给他们送钱送物。这也是至今邪恶的六一零的人为什么对抓法轮功学员如此热心的真实目地。在这半年内邵文兵成了山东省的省级“先进”,在电视上成了海阳的风云人物,经济上中饱私囊。可在这背后凝聚了几百个家庭的饥荒,上千人的血泪。

    更为惨烈的是,大法弟子任廷玲:女,51岁,海阳市留格镇小滩村人。在被关押期间,在身心受到极端的压力与摧残迫害下,身体极度衰弱,突发病症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再也没有回到她自己的家中。

    大山所乡的一位女学员,因不愿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和不堪忍受那非人的摧残折磨,从二楼跳下导致骨折。大磊石村的于彦,不屈从于这种对人权,对信仰自由的践踏。以超常的勇气戴着手铐从被关押的二楼跳下,逃出那个魔窟,至今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在这次大抓捕中,大法弟子段庆芳再次被劫持到海阳看守所关押,关押一个月后又转到海阳洗脑班。在洗脑班上,恶警对段庆芳使用了多种酷刑折磨,她还被长时间吊铐在小黑屋里任蚊虫叮咬。洗脑班人员这样折磨她八个月后,又把她和几名坚定的大法弟子送到了王村劳教所。段庆芳在王村劳教所被折磨四个月后至生命垂危,劳教所怕承担责任让家人接回,回家后不久于2002年2月去世。八年来仅海阳市遭受迫害的人就过千,仅举几例。

    为此邵文兵年底即遭恶报,在烟台返回海阳途经桃村时出了重大车祸,险些送命。六一零主任徐镇锁因在背后随风倒,不能主持正义,在第二年的春天也被上天警告,出了车祸,伤及皮肉骨头。

    徐东升 海阳市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

    徐东升在二零零一年春调海阳市六一零办公室任副主任。因为年轻,名利心重,被邪党蒙骗,成为迫害大法弟子的骨干。他不仅掺入了以上的迫害案例,还惯用伪善的伎俩,骗取善良的大法弟子的信任而加以诱骗累及他人,从中获取大量的罚款,同时指使恶警对大法弟子进行打骂体罚并使以酷刑。大法弟子在自己遭受迫害的情况下还向其讲真相劝善,都没有改变其害人之心。终酿成大祸,累及亲人,于二零零六年秋还在上学的儿子在车祸中丧生。方知退出。可是错已铸成,晚矣!

    徐吉胜 窑上疃村村民

    窑上疃村的村民徐吉胜自九九年七二零后,几年来一直为六一零服务,为一点小利,监视大法弟子,为恶警送信,于去年癌症死亡,才五十多岁便离世。为一点小利伤害别人,反赔上自家性命!当然也有一些对大法弟子行恶者尚未遭报,希望这种人不要心存侥幸,这只能说上苍慈悲,给其机会,弥补过错,让其改邪归正。

    也有为大法弟子做好事得善报的

    有一位局长,他的属下是一位大法弟子,平时工作尽职尽责,二零零六年五一期间江××来山东游玩,邵文兵为讨好他,对海阳的大法弟子实行非法抓捕,该局长为保其属下免受迫害,为其担保。尽管邵文兵未准,但其善心感天动地,在一次外出开会途中偶遇车祸,车被撞的很厉害,他人却未受一点伤。为其安全着想,所以隐其姓名。

    近八年来海阳市被非法关押,洗脑的大法弟子无数,被非法劳教的一百多人,被罚款人不计其数,罚款总额已超百万。个人罚款数少则几百上千多则几万,多少不等恶人说多少就多少。没有任何罚款依据,也无收款单据。还要进行恐吓威胁,大法弟子不能对外说,否则就会带来更加残酷的迫害。有的已被罚的家无分文了,就去家中搬东西,从电视机到家具,无所不拿。生产村有一个学员家开的商店,二零零二年去她家绑架她时,恶人们把她店里几千元的周转资金也拿走了,店里的商品也是看好什么拿什么。其抢夺行为真是土匪所不及的。

    乡亲们,我说出这些并无恶意,只是想让大家知道善恶 有报的天理。乡亲们,法轮功没有错,法轮大法是正法,恶党迫害大法近八年,大法没有被迫害倒,相反却洪传了八十多个国家,大法弟子在被迫害中还在不停的向世人讲着真相,把大法的美好告诉世人,让世人受益,同时也揭露恶党嗜血的本性,中共恶党自建党以来便搞运动,历次运动中杀害无辜百姓八千万,它终是把一小部份人假想成敌人或打成政治犯进行迫害,一次一次,一直到今天还不停止。

    乡亲们,擦亮眼睛吧,大法弟子都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哪,希望你们尽快看到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快看《九评共产党》了解中国的真实历史,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也希望曾经对大法弟子行过恶的人及早选择正道!乡亲们,如果你们的亲人或朋友现在还在干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劝他们快停手吧,别为恶党卖命了,看看历史,哪朝哪代整别人的人,下场都是可悲的,是没有未来的。乡亲们,善恶一念间,后果不同,请记住善恶有报的天理。世间需要真善忍。诚念法轮大法好保平安!

    最后祝愿乡亲们做善事得善报结善果!

    大法弟子


    履行职责 不辱使命

    ——致雄县检察机关广大干警的信

    我是一名检察官,记得在小的时候,在我的心底就从曲艺或评书中,了解了诸如手执尚方宝剑的九府巡案,上可斩君下可斩臣的包公的三口铡刀,御使大夫海瑞不畏权势为民请命这样的浩然正气等等故事。在我看来,这些人是正义的化身,是惩恶扬善的代表,是为穷人或弱者撑腰的脊梁。长大后通过努力,我幸运地跨入了人民检察官的行列,实现了我的人生梦想。

    时间久了,那种刚刚步入检察官队伍时的兴奋与单纯渐渐逝去。因为,现实中我们的这些检察官们也有外人不知的诸多无奈,同西方民主社会的三权分立制度不同,在我国检察机关虽是国家最高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是这个最高的上面还有政法委、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大小官员,都在直接的或间接的在制约着检察机关。因此,我们的这些检察官们也不是那么的独立,法律赋予我们的很多权力在现实中大打折扣。在那些不受权力制约或受制约小的这个空间里,我们在履行着打击贪污贿赂、侵权渎职、及正常的对公安和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职能。由于这种局面的形成并不是单纯的哪一个地区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带有全国普遍性的问题,是一党专政的这种体制造成的,所以,我们也都在麻木中习以为常了目前的这种状态。

    由于个人的喜好我对过去的历史书看得多一些。回首“文化大革命”时期砸烂公检法的那段令人心碎的历史,对比我们现在的生活与法治环境,我时常也感到我们的国家也在进步,社会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法律也在不断的与国际社会接轨中完善。因此,我时常有一种暗自庆幸的感觉,庆幸自己生活在了这个时代而没有生在那个暗无天日的文革岁月。这种感觉在我思想中持续了很久,直到一场新的运动――1999年7月,对全中国近十分之一人口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残酷镇压如狂飙般席卷中华大地的时候,我才从思想中惊醒。

    由于职业的敏感,我经常听到一些甚至于亲眼看到了一些令人难以相信的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的事件。从全国的情况看,这场运动导致了数百万人被拘留,几十万人被劳动教养,几千人被处以刑罚,几千人被迫害致死,上万人无故失踪(据有关证人举报,国际社会已证明这些人是被活体摘取了各种人体器官卖钱后被秘密火化),至于因信仰而导致的开除下岗,罚款抄家多得更是无法统计。

    由于全国一下子多了这么多打击的对象,导致监狱教养所等关押场所人满为患,国家又拿出多少亿的资金去兴建监狱和教养所,在最高峰时竟拿出全国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迫害这些信仰法轮功的普通百姓。

    这场运动的发起,从本质上来说是违反中国目前的宪法当中的信仰自由这一公民基本权利的。关于这一点国内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及全国460多名律师联名写给国家现任领导已经明确阐明。至于,在这场运动具体执行直接迫害的公安机关在这场运动中所表现出的近乎失去理智的疯狂,更是超出了我们一般人的想象。各种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非法侵宅、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事件比比皆是。其犯罪程度之深,持续时间之久,被害人人数之多,手段之残忍都是我们正常人想象不到的。

    如,2006年发生在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派出所民警何雪健竟然当着另一名警察的面在办公室里强奸了二名法轮功学员,在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下此恶警后被捕入狱,并被处以八年有期徒刑,现此人已身患阴茎癌,在治疗期间,医生已将其阴茎与睾丸全部切除,其先后三次自杀未遂,目前生不如死。

    再如,在辽宁省沈阳市有一处叫马三家教养所的地方,为了达到所谓的转化率,该所竟然将18位不转化的女大法学员扒光衣服推入男牢,任由犯人轮奸,此事经国际社会曝光后,马三家教养所竟然在撤掉了男牢后,向国际社会称这里没有男牢,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全国十大律师之一的高智晟,曾于2004年10月至2005年12月三次写信给胡温两位领导者,其信中所反映的其本人通过亲身获取的大量来自山东吉林两省迫害个案,令人难以置信的惨烈。

    在2006年初,一件更大的迫害事件浮出水面:在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血栓病医院的工作人员,出国后公开向国际社会举报,其医院地下室曾关押过数千名法轮功学员,有很多人被活摘器官后投入医院的焚尸炉被焚尸灭迹。此事出现后,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以国际著名人权律师麦塔斯及加拿大国会议员,原亚太司司长乔高组成的调查团花费了大量精力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并收集28种各类证据,得出了此事在中国不仅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在全国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的发生。

    目前,此报告已提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已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响。我们中华民族,我们的人民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里,竟然发生了比法西斯更残暴的迫害事件,面对这种有组织的群体犯罪或公安恶警及很多丧尽天良的恶人们个体犯罪行为的泛滥,面对我们那么多无辜同胞的被杀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们的职能是如何发挥的,我们履行了我们的监督检察职能了吗?是真的不知道有迫害事件的发生,还是明知而装聋作哑?

    就在雄县,镇压运动开始的这八年中,公安人员执法犯法非法拘留关押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酷刑折磨、非法监视居住、偷盗钱财 、勒索钱财等等侵犯公民权利的案件不断发生,至今那些不法人员还在逍遥法外,检察机关就在公安局对过,难道对这些案件的发生真的不知道吗?

    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我们这些检察官如何向人民交待,如何向历史交待,当这股邪恶的势力在打击无辜时,我们以我们的麻木和不作为的表现在支持着配合着这场对人民的迫害。我们的麻木与不作为是什么?是良知的泯灭,是正义的尽失,是对检察官这一职业的玷污,是对法律的背叛,是对人民与历史的犯罪。我们绝不能再这样麻木了,我们要清醒了。面对一些压力算什么,我们先人“检察官”们不是已经为我们作出过榜样吗?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冰霜雨雪更现梅花之香,在这无法无天的艰难岁月,才能看出我们检察官的正气、人心、品质与脊梁。

    邪不胜正,善恶必报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这场民族的浩劫同那场文革一样最终必然会走入历史的坟墓。从目前国际情况看,全世界八十二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在修炼法轮功,比国内镇压这场运动时的1999年的三十个国家和地区几乎翻了三倍。由于在这场运动中实施了迫害行为,国内的几十位高官受到国际社会的起诉,有的还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对法轮大法的褒奖却达到近二千个。

    在国内,很多社会知名人士及普通民众反对这场迫害的呼声日益高涨,广大群众对真相的了解越来越多,全国公安及610不法人员却大量死去。八年的迫害没有改变他们的信仰,反而又有很多新学员走入了法轮功的修炼,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作为一名检察官,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关头,我们从人类社会的表面看,我们承担着人民赋予我们的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神圣职责。

    那么,我们每一个有正义感的检察官都应履行各自的职责,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调查公民反映的在这场运动中的举报线索,将责任人一个个绳之以法,这才是我们应该也是必须要做的,因为这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的使命。

    愿我们的良知、正气与胆识汇成一股清风,驱散弥漫在我们身边的黑暗与污垢,还人间一缕阳光与纯净,让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问心无愧地说,我是一名检察官,一个无愧于历史、时代与人民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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