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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红林业局杨艳春被非法判刑七年

更新: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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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2007年5月10日,东方红林业局基层法院将大法学员杨艳春秘密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7年。目前杨艳春被非法关押在东方红林业局看守所迫害

杨艳春迫害前是黑龙江东方红林业局华森筷子场的职工。2006年12月7日早,杜海带政保科六,七个人闯入杨艳春住宅抄家,将她强行关在厨房的墙边站着,他们就大小屋开始乱翻,将杨艳春的大法书籍与真相资料和私有财物等非法没收。在这其中杜海问杨艳春:局大门标语是不是你喷的?杨艳春说:不是,从来没喷过什么标语。杜海没吱声开门出去了,过一会又回来了,他说那你家怎么有喷罐哪?杨艳春说不可能,杜海等人把她带出去看,杨艳春一出门看到院子里有两个没见过的瓶子(杜海说:这就是喷罐)。杨艳春在家从来没见过什么喷罐,这喷罐从何而来?明显是杜海一伙放的。

他们把杨艳春押到政保科,当天把她关在公安局一楼走廊西头屋里,由政保科和别的科六人轮班突审,杜海在楼上办公室值班,时不时的看看审讯结果。七点多钟又过来看没有结果,便大发雷霆的说:这是慈善机构吗?然后气急败坏的走了。就这样,对杨艳春的体罚开始了,足足站了一宿,不让睡觉。

八日晚,八点多钟由法制科的黄建明,政保科的于建审杨艳春。黄建明喝了很多酒,一副很失态的样子,坐在那说:昨天没审出来,杜海跟他发火了。黄建明叫杨艳春到他身边的椅子上坐,杨艳春不去,黄建明就高声叫唤她过去。

黄建明对杨艳春说:我告诉你,我叫黄建明,我的外号叫“狼”,你知道什么叫狼吗?杨艳春没理他,他说:局长惹他,他都敢骂。然后黄建明起身去找手铐,把杨艳春铐在了门上的铁窗上,告诉杨艳春:手铐钥匙扔了,找不到了,愿找谁开就找谁开。然后就走了。

八点多钟,他们把杨艳春带到楼上办公室。因为是星期六,别的科室都休息,没有人,只有政保科的闫相宝,唐刚,梁晶,初波。杜海坐在办公桌前,手里拿着大法师父的像架,暗示闫相宝说:整。然后把像往桌子上一扔就走了。

唐刚过来把杨艳春的手背到后面铐上,闫相宝和初波一人拎一只手的铐子往上拎,然后往下压,给杨艳春大背铐,背到最大限度。然后,他们一人一只脚,踩住杨艳春的两只脚做固定,边往上拎铐子,边往上拎铐子边缩铐子咔咔响,手铐卡在肉里特别痛。杨艳春不断的挣扎喊叫,不断的倒地,他们俩借助卡在肉里的铐子,把七十公斤体重的杨艳春反复折磨上大挂。而且,初波腾出一只手用力打杨艳春后背,唐说:信是谁写的?机器哪来的?和谁去喷的字?说!在承受不住迫害的情况下,杨艳春屈打成招。

2007年5月10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将无罪的杨艳春强行秘密以莫须有的“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7年,说是上诉期是十天,杨艳春的父亲第七天和律师来中院,案子已经维持原判,根本不给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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