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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辽宁阜新市迫害法轮功的邪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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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1.刘宝兴,男,现任阜新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为了捞取政治资本,以换取升官发财,死心塌地地执行邪党迫害大法的决策,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我们认为其涉嫌主使,密谋,纵容,绑架,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

2.姜伟华,男,汉族。54岁,中共邪党党员。现任阜新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姜伟华是阜新地区迫害大法的主谋与元凶,死心塌地的执行邪党迫害大法的决策,卖力参与迫害,我们认为其涉嫌主使,密谋,纵容,绑架,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

3.梁伟,细河公安分局局长;孙建国,细河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建华,细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王军,阜新市细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现任队长;王朋,阜新县国保大队队长,以上人等积极参与迫害,我们认为其涉嫌绑架,强制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

4.杨凤会,阜新市细河政法委书记,张金杰,细河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头目,张殿荣,细河政法委副书记,积极参与迫害,我们认为其涉嫌主使,密谋,纵容,绑架、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

5.李世英,细河区法院院长,李凯,细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参与迫害,主动配合邪恶,非法审判,强制判刑。

6.崔剑光、王忠红,牛满山,邵开启,阜新市看守所恶警,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强制关押期间,其威胁,强迫,毒打,锁链法轮功学员。

7.张影石,清河门派出所所长,参与迫害,涉嫌主使,纵容,非法抄家,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

8.张立军、袁大夫,阜新市看守所恶警大夫。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强制关押期间,其强制灌食,手段凶狠。

9.包凤林,阜新市太平区区长,其当职期间,太平区密谋建立迫害大法的镇村层层负责机构,责任人,推动迫害形势,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0.黄玉泉,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街道办事处主任;侯桂君,阜新市清河门区新北小学校长。2007年9月12日,新北街道勾结新北小学,以联合组织反邪教实践活动为名,向学生分发诽谤大法传单200份,强制学生阅读,并要求带给家长,并且组织集体签名迫害大法。正告参与迫害者,你们是过来人,明知共产邪党用政治运动,用谎言谣言,用假恶斗又一次发动邪恶运动。你们真的为孩子们的未来好吗?一旦将来孩子们明白真相,你们有什么脸面对他们呢!我们认为黄玉泉涉嫌主动参与,配合洗脑,推动迫害。

11.陈静,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办事处主任,配合邪恶,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收缴法轮功学员省吃俭用制作的真相资料,竟拍成照片在网站上展示以邀功买赏,我们认为其涉嫌主使,纵容,参与,推动迫害。

正告以上行恶者,我们法轮功学员没有敌人,我们曝光邪恶,是因为你们为了个人升官发财,不分善恶,积极参与迫害,推动迫害。害人终害己,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快回头,挽回造成的损失吧。何必甘心要做邪党的陪葬呢。我们希望每个人都好,都能有一个美好光明的未来。


姜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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