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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篮桥监狱迫害法轮功罪行累累(图)

更新: 2017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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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


棒子用布包上勒在嘴上“啃骨头”

在严管队法轮功学员头被戴防撞墙帽、嘴被上“啃骨头”、手被反铐固定在地上、脚被死囚绳绑、身体在尿液中

上海提篮桥监狱最常讲到一句话就是:“这里是执法部门,警察会严格执法按照监狱规定办事,而且我们这里还有驻监监察室,窗口随时提供监狱的《狱务公开手册》,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到监狱信访部门去反映与投诉,所以请你们放心。”这几句短短的话可让多少家属真的认为上海提篮桥监狱以秉公和文明在执法,已经废除了以往监狱的体罚虐待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人性化与文明的管理,如同监狱向外界粉饰宣传一样,但就警察这样的承诺背后却是另外一副张牙舞爪的流氓嘴脸,在顶着“伟光正”执法帽子的掩盖下教唆看管犯殴打法轮功学员,纵容包庇囚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体罚与折磨,以监管的职权转交于看管犯,为此想逃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

自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大法以来,提篮桥监狱在文明执法的承诺中屡次出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与生命垂危送往监狱医院救治的消息,新学员陈军被殴打病危保外就医后一个星期死亡;普陀区法轮功学员熊文旗在绝食期间被每天10个人轮番殴打,最后头盖骨被打外露身瘫在轮椅上,后保外就医;绝食5年的瞿延来在骨瘦如柴的情况下被恶警在水泥地上拖来拖去,致使脚骨外露鲜血淋淋后被送往医院;长宁法轮功学员周斌在小监内4年不让放风,被看管犯殴打致生殖器严重受伤在监狱医院救治几个月;更有法轮功学员杜梃在7年的刑期中屡遭迫害,致使胸腔积水后又得肺结核生命危险而被送入监狱医院救治;宝山区法轮功学员吕金龙在监狱中手臂被打断不能正常弯曲;松江区郭锦富现在生活都不能自理;徐汇区法轮功学员江勇被拳打脚踢伤痕累累生命危险时送入监狱总院;等等还有不为人知的迫害还在进行着。

提篮桥监狱迫害折磨法轮功学员方法与手段:

经常提到在3个平米的小监中罚坐在一个凹凸不平塑料凳子上,双手放在背后每天坐15小时以上,身体不能动,不然就遭致拳打脚踢;不服的法轮功学员还会遭致看管犯把头按到马桶里,有时还让法轮功学员头顶马桶;在殴打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往法轮功学员的大腿根部猛踩,因为那些被恶警训练有素的打手知道在这个部位没有内脏,会让人痛得昏死过去但不会造成内伤也死不了;为了不让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共产党是邪党”等口号就用双手掐喉咙,有时还用塑料封箱带给粘起来,更有一种刑罚叫:“啃骨头”,就是两根棒头用布包起来扎在法轮功学员的嘴上,此刑罚就被用在江勇身上,致使嘴角紫肿流血。再不屈服就会被送往严管大队进行全封闭室的体罚与虐待,严管没有明确规定时间长短,而且没有时间的限制,是因警察需要与喜好决定,不象禁闭有明文规定最多时间只能15天,所以在这样的地方没有人知道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与虐待,法轮功学员杜梃最长被关18个月。在严管队还有一种刑具叫:“地铐”,就是把法轮功学员双手用手铐反铐后再用10厘米长的短粗链条给固定在地上,晚上睡觉也这样被反铐在地上。为了达到邪恶的目的又防止人抗议,在双手被反铐固定在地上的同时,还会在法轮功学员的头顶戴上防撞墙的帽子,双脚被用死囚绳捆住,整个人在尿液中浸泡着。(注:严管大队以前另一名称为“青年实验中队”,是以前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专管的大队的真实名称。)

徐汇区法轮功学员江勇,被法院判刑8年,2007年向监狱驻检察信箱投诉,控告监狱没有人权,被恶警钱海峰、成玉标借闹事强行送二监区严管大队。他因喊“法轮大法是正法”等口号被塑料胶带封嘴。在严管队恶警郭海(以前在法轮功专管队小队长)指使犯人将他打倒后双手反铐,可郭海还不满意,又命令用一个10厘米不到的粗短铁链将江勇反铐的双手再牵拉到地上固定铁环上,这样使得江勇无法站立,睡觉只能趴着,每天只能睡几小时就被看管犯踢醒。

江勇因炼功被恶警葛遵阳指使犯人殴打,将江勇头按在大便马桶里,并把尿液倒在地上,将他的脸按在地上尿液里,驻监检察官孙黎明看见,但因恶警葛遵阳说是法轮功一声不响就走了。江勇后又一次炼功遭殴打,还被卡喉咙,当时为了抗议无罪他就把囚服脱下,又被送入严管大队。严管队恶警王锡斌指使犯人谢薛平殴打,并猛踢江勇前胸,后用皮鞋狠踩大腿根部,将他双手反铐,双脚绑上死刑犯枪决前用的绳子,恶警王锡斌还不罢休又命令上一套“啃骨头刑罚”,因江勇被殴打又绝食抗议,生命垂危送往监狱医院救治。

上海提篮桥监狱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残酷无比根本没有人性,人权、文明、和谐这样的词语只能在字典中找到,而对现实社会来讲是一种奢侈是一种美好的向往,到处耳闻目染都是“假恶斗”。虽然监狱到处在发生着无人权的虐待,但服刑人员的家属,仍然可以按照上海提篮桥监狱所指出家属应有的权力,如果发现监狱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不依法办事、执法不公的,可向监狱管理局、监狱监察室、刑罚执行(狱务)部门投诉。

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中有以下几列行为规定:

1、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家属的财务
2、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3、侮辱罪犯的人格
4、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5、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6、其他违法行为。

上海提篮桥监狱投诉、举报地址及传真电话:
地址:上海市长阳路147号 邮编:200082
上海提篮桥监狱监察室:
电话:021-65848703 021-35104888*5423、5405
传真:021-65454647
上海提篮桥监狱刑务处:021-65419040 021-35104888*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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