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请律师辩护中一些问题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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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这些年为了维护信仰的权利,法轮功学员开始运用中国大陆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利用迫害案件讲真相救度众生,但在请辩护律师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我们学员自身造成的、也有客观因素,提出来和大家交流,不对的地方希望大家提出来,也想听听大家在这些方面的认识。

2010年10月19日,四川的两名法轮功学员因发短信被迫害案子在某市开庭,我们却不知道开庭的消息,但在此前我们聘请了维权律师,做无罪辩护。当10月底我们得知一审已经开完庭半个多月了,我们再联系所聘的维权律师,律师回答案件还在检察院。但实际情况案件已经开庭过半个月。这个事件显示出我们在请律师做辩护方面出现问题。

当然,由于客观原因,律师用心程度有限,直接被中共干扰。其实这场迫害不是人对人的迫害,那么在反迫害中请常人律师出面辩护讲真相,修炼人也不应该依赖和指望常人替我们把迫害解体了,本质的事是只有修炼人才能做到的,当我们正念很足的救度众生时,师父的法身和正神会帮助我们。

说到干扰,这次聘请的律师出现的这个情况已经不是偶然的和第一次发生。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大连律师王永航被起诉时也是请的这个律师,据了解,直到开庭结束,这个律师也是不知道案件在哪个阶段,是否开庭等。这次某市又请了这个律师,到一审开庭半个月后,该律师也是不知道案件在哪个阶段,是否开庭,甚至从头至尾都没有去见当事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以前我们针对是否请律师存在一些争议,自从师父《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提到“有能力或具备条件,律师我觉的还是应该请”后,很多地区也开始请律师。但很多地区在请律师问题上还是比较盲目。

我们先看看我们为什么请律师,请了律师做什么,我们做什么?

我们请律师做辩护是基于在人这个层面上讲真相。请律师做辩护,律师从法律这个层面说明信仰自由,让世人看到信仰法轮功没有罪,中共迫害我们是违法的。让那些打着法律旗号干坏事的人也不敢再明目张胆的造谣、迫害。那我们做什么,大法弟子就是要救人,讲真相,做好三件事;因为这场迫害不是人对人的迫害,我们把希望寄托在常人律师身上,这种人心也会使我们执著案件结果,过于依赖常人律师,加之修炼环境和状态造成我们有的学员在和律师接触和沟通上有压力,不知道律师在干什么,怎么做的,做到哪一步了,不能跟律师很好配合、做好我们要做的。以前我听律师说:你们(修炼人)的状态影响我们的辩护效果,是大法弟子在救人。

在请律师过程中,别忘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才是主导,我们得做自己该做的。如果有条件,我们要尽可能有专人和律师联系,陪同律师到看守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包括监狱)等地发正念,知道律师工作進度,哪些需要我们沟通,我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针对辩护词的意见。

邪恶迫害都是见不得人的,怕曝光,以前我们要揭露它,还找不到那么翔实的素材,现在可以了解哪个部门做的是什么,公检法哪个部门在违法,给揭露迫害提供了第一手素材,我们可以利用这件事来讲真相。也通过律师鼓舞被迫害中的同修,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他不是孤立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当事人(被迫害同修)状态,针对同修状态進行提醒,打破旧势力利用高墙隔断我们的企图。

另外,因为法律辩护涉及许多专业知识,是否因此我们在做的过程中容易流于做事,被我们不熟悉的常人的东西障碍,反而忽视了另外空间干扰的因素,不重视发正念、不重视自己修炼的因素、把救人(包括律师和所有有关人员)的目地淡忘了呢?希望我们所有有关同修(包括我自己)都加强学法,加强正念,静思经验、教训和其中反映出来的自己的执著,以便今后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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