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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宾县郭艳冬等被劫入洗脑班迫害经过

更新: 2018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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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辽宁省新宾县胜利社区人员将法轮功学员郭艳冬诬陷,新宾派出所警察将郭艳冬和母亲杨翠英绑架到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杨翠英被迫害致罗锅,成90度弯曲,拄着拐棍走路。家中大量钱财被恶警搜刮。

一、郭艳冬和母亲、姐姐遭劫持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阴历二月初二)中午十一点左右,新宾县胜利社区的人来到法轮功学员郭艳冬家,当时郭艳冬没在家,正在彩虹桥上卖糖梨。来家串门的母亲杨翠英(法轮功学员)和姐姐郭艳秋正在家中,社区的人以“登记失业人员办低保”的欺骗手段,获得老人的信任,杨翠英热情地把他们让进屋。这些人进屋东瞅瞅、西看看,发现墙壁上挂着真相护身符和桌上的大法书。于是,他们给新宾派出所打电话,不一会儿,派出所来人非法抄家,把屋子翻得乱七八糟,抄走大法书、小电视、录音机、VCD机等私人财物,没有任何收据,至今未还。还把母亲杨翠英和姐姐劫持到新宾派出所。

下午,负责社区的两名警察在彩虹桥上找到郭艳冬,压低声音说:“跟我们上派出所,关于法轮功的事。”被郭艳冬拒绝,于是,他们打电话叫来七、八个警察,开来两辆警车,连拉带推地要把郭艳冬塞进车里,郭艳冬坚决不配合,拒不上车。恶警们使出全身解数,有个警察把郭艳冬的棉衣使劲向上一拽套在她的头上,憋得她上不来气;有个警察使劲拉她的胳膊,胳膊给拉坏了,疼了好长时间。折腾了大约一个来小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郭艳冬弄上车,劫持到派出所。当时彩虹桥上围满了世人,人们佩服法轮功学员坚定信念的同时,谴责警察们不抓坏人,专门迫害好人。

晚上,杨翠英、郭艳冬母女一起被绑架到新宾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七天后,又将母女二人劫持到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郭艳冬的姐姐当天放回家。

二、在洗脑班里被非法关押十二天

洗脑班里采用欺骗、恐吓的手段,逼迫杨翠英、郭艳冬写:“不学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五天后将杨翠英放回家中。郭艳冬被非法关押十二天,才被放回家。

三、恶警勒索大量钱财

在此期间,新宾县派出所向杨翠英的大女儿勒索两千元,有收据;向郭艳冬的丈夫勒索两千元,有收据;向郭艳冬的叔叔勒索一万元,有收据。郭艳冬的叔叔是房地产开发商,派出所警察借机买楼房,郭艳冬的叔叔又给便宜不少钱。新宾县看守所向杨翠英母女敲诈伙食费、行李费、餐具费六百元。另外,还向杨翠英勒索三百九十五元,没有名目,都打的白条收据。

事后,杨翠英向兄弟妻要被勒索一万元钱的收据,兄弟妻没有给,害怕地说;“别要了,你别再找事了。”母女俩被勒索的所有钱财,至今未还。

郭艳冬在没有学法轮功之前身体不好,胃痛、腿痛,一年四季不能碰凉水。后来听说炼法轮功能治病,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开始修炼法轮功,没想到身体真的好了,什么活都能干,身体轻飘飘的。

杨翠英从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回来后,就被迫害得直不起腰,成了90度弯腰,拄着拐棍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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