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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瘫已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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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五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林泽华,一九六二年五月生,职业是出租车司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中共非法判刑七年,在佳木斯监狱,遭受强行“转化”,强迫出奴工,被迫害致瘫痪已经三年多。林泽华现在被非法关押在五监区。

刚到监狱时,分监区长赖宝华、指导员王连宇就找其谈话,强迫林泽华放弃信仰,被林泽华拒绝后,他们就经常唆使刑事犯对林泽华侮辱,谩骂、体罚、百般刁难。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刑事犯李岩松故意将林泽华推倒,林泽华被重重的摔在楼梯上,后背、臀部、头颈撞到楼梯阶,从此,下肢瘫痪。赖宝华不仅不安排人护理,也不许好心人帮助。李岩松对同寝的人说:“赖队长说了,谁也不准帮他,就让他床上尿,床上拉。”就这样林泽华七个月没人护理,没洗过澡,只能少吃少喝,以减少大小便的次数。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林泽华决定起诉,将诉状委托监区教导员魏孟军递交给检察院,但诉状被扣押,狱警威胁刑事犯,无人敢作证。

迄今,林泽华被迫害致瘫已三年多了,佳木斯监狱的这种惨无人道,使得他身体每况愈下,每天只能倚行李靠墙,或者用手臂支着坐着,艰难度日。

法轮功学员只因为坚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同时告诉周围的民众事实真相,包括法轮功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受益的真相,和法轮功学员无辜被中共迫害的真相,结果这些善良的公民就被中共绑架、劳教、判刑,备受折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在犯罪,作恶者必将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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