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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检所职工炼功受益 受中共迫害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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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卫生局药检所职工、法轮功学员包艳,五十五岁,修炼前患严重的神经衰弱有五、六年的时间了,身体被折磨的只有七十来斤。九七年喜得宝书《转法轮》,只看几页,长期因神经衰弱而失眠的她就睡着了,从此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二零零二年,清原镇三环社区王晶等人跟随中共参与迫害,包艳被迫离家,流离失所在外三年多,期间婆婆、丈夫离世。

一、一人炼功全家受益

包艳结婚后和公婆一起生活,家庭由婆婆主持,丈夫对母亲的吩咐言听计从,包艳生长在父母多加关爱的家庭,很难适应婆家的生活,因此夫妻、婆媳之间矛盾重重,甚至闹到了婚姻崩溃的边缘。后来包艳身体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整夜整夜不能入睡。家中供的东西附到包艳身上,要包艳做什么什么……,达不到要求说捉谁,谁就来病,说去捉弄孩子,孩子就下不了地,到医院X光检查就是膝盖有骨刺,附体的要求达到了,第二天孩子就能走了,再检查骨刺没了,这些现象现代医学确实解释不了。

后来包艳被病(附体)折磨得身体极度消瘦,那时每顿能吃一大碗干饭、五个鸡蛋、一斤牛奶,外加菜,可是身体只有七十来斤。整夜不能入睡痛苦万分,听说的气功也都练过,也没解决问题;药物基本不起作用,民间配的药别人吃了能睡几天,她吃了一点作用不起。身体上的痛苦、家庭的矛盾折磨的她想离开人世解脱痛苦。

一九九六年,心力交瘁的包艳遇到了法轮大法,得到了《转法轮》,刚看书就有了困意,多少年了第一次睡了个好觉。此后每天晚上都看几页,就这样不知不觉中神经衰弱就好了,身体渐渐的也恢复了健康。很多人看到了包艳身体修炼前后的巨大变化,因此也开始炼法轮功。

包艳通过学习《转法轮》解开了很多人生中的疑惑,不再记恨婆婆以往对丈夫的挑拨、对自己的谩骂,对儿子说:我现在修炼了,应该对你奶奶好。婆婆生病时她请假护理、精心调理三餐,她丈夫跟人说:包艳对我妈比亲生儿女都好。

包艳的婆婆和丈夫都看到了她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的巨大变化,给他们家庭带来的诸多益处,因此他们一家人都跟着听法、炼功,老人的心脏病渐渐好转,眼睛看东西比以前清楚了很多,她丈夫的高血压病也开始好转了,真是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全家人都支持包艳修炼法轮功。

二、中共迫害家破人亡

▲在单位受到的迫害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迫害法轮功,前任卫生局长陈贵生迫害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包艳、郝英俊。

二零零零年底,包艳依法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回当地后送到抚顺吴家堡劳动教养院迫害三个多月。二零零一年下半年,回来后被单位勒索三千元;交卫生局“保证金”二万元(还有五千元没返还),否则不让上班。上班后每月只给二百元生活费,扣除其它费用每月只剩三十至六十元。一到邪党的“恐惧日”,卫生局局长陈贵生、书记王忠武按照邪党下达的指令看管法轮功学员(怕去北京),指使药检所对法轮功学员包艳、郝英俊实施迫害,药检所的人看到包艳修炼法轮功前后的变化,都知道法轮功是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单位的人说:包艳炼法轮功真是受益了,一看现在的包艳就知道法轮功是好的。单位人不愿参与迫害,有时只好全单位外出旅游躲过这几天。

二零零二年,包艳被迫流离失所以后,时任卫生局长王淑燕、卫生局人事股长李广春参与迫害,先是要开除公职,报到县里没批;后把包艳的编制挪给别人,至今,包艳还属于编外人员,工资由卫生局防疫站支付。

▲三环社区王晶参与迫害,包艳被迫流离失所三年多

在正常的社会中,政府机构中没有社区。中国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社区(街办)只有一两个老年妇女坐班。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社区成为中共迫害善良人的帮凶,是中共监控民众的机构,用蝇头小利诱引闲人参与迫害法轮功,致使这些人犯下滔天大罪。就是社区人员参与迫害造成了包艳三年多有家不能回,丈夫早年离世。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天,包艳到居民家发真相材料,一个老太太(黄晓晨的母亲)经常看到包艳从家里出去,恶意的告诉了社区的人,三环社区的主任金严、王晶和另一个人跟踪包艳,把包艳劫持到三环社区,金严和另一人到另一个屋里去了,王晶给公安打电话构陷她,包艳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在外。包艳离家给家人造成极大伤害。假如当初社区的王晶不构陷她,包艳不会流离失所,他们一家人也许正在过着平淡的生活。

▲抚顺公安一处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在外流离失所的清原法轮功学员包艳、王勇被吉林省梅河市国安局、梅河市山城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王勇胳膊当时被突然上来的四、五个警察慌乱中掰断。三天后的晚上抚顺公安一处处长郝世福、警察张涛等人把包艳、王勇劫持到抚顺公安一处,她俩被戴上手铐、脚镣在沙发上呆一夜,第二天王勇的胳膊刚接好经过这样颠簸又断开了,抚顺公安一处勒索家人二万五千元钱,王勇被家人送到医院手术。包艳被送到戒毒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包艳娘家被勒索一万元钱才放回家中。回家不长时间,抚顺公安一处又来要绑架包艳,她只好离开家,再次被迫在外流离失所。

三、家人遭受的迫害

包艳被迫在外流离失所期间,经历了婆婆故去、丈夫早逝,儿子历经初三、高中、高考关键时期。公安警察和社区人员迫害法轮功,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包艳的家就是其中一例。

包艳离家在外近三年多,她婆婆、丈夫、儿子身心所承受的极大的压力。丈夫既要上班还要照管老母亲、儿子生活。虽然这样丈夫真心不想和她分开,但是那时他觉得包艳很难再回到家中,在别人的劝说下包艳丈夫曾三次想和包艳离婚。第一次在法院当领导的战友主动要帮助他离婚,已经说好了第二天去法院办离婚手续,可是当天这位战友就发生了严重的车祸,身体受伤很重。过了一段时间,他又想离婚,就在要去法院的当天,老母亲去世了(老人的传统观念是不同意儿子离婚的),又没办成。第三次,要过年的时候,包艳回到家想和家人一起过年,她丈夫当面说了不想这样下去了,包艳尊重丈夫的意见同意了,第二天包艳就离开了家,不到半个月她的丈夫得了脑出血过早离开了人世,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造成的家庭悲剧。

包艳一人在外流离失所,没有经济来源、没有住房、还要躲避中共的迫害,三年多的时间,期间所经历的艰辛和痛苦用语言都无法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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