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连“安锅案” 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一月二十七日,大连中山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车中山被非法判刑六年,朱成乾五年九个月,王守臣四年六个月,裴振波五年六个月,潘秀清五年三个月,史占顺四年六个月,白如玉四年六个月,于波四年,郭松四年。九人全部上诉。

事件简述: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连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国安伙同各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社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绑架,主要针对参与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俗称“安锅”,中共害怕民众观看海外新唐人电视台),近百名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抓捕、抄家、非法关押,遭到残酷折磨。其中:开发区六十九岁的老太张桂莲,在大连看守所受到严重迫害,八月五日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曲滨、张国立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侯春丽腿被看守所恶人打坏肾脏。法轮功学员车中山在大连看守所被严管,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铐脚镣并被铐在地环上两个月,有时整晚被绑在老虎凳上,导致这位坚忍的壮汉,三次被送医院抢救。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晚,大连中山区法院突然通知律师,取消原定于第二天对十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开庭。四月十二日早晨,大批警察在中级法院门外绑架前来旁听庭审的家属及法轮功学员。两位辩护律师也一度被绑架,其中六十多岁的程海律师遭警察殴打。这个被称之为“大连4.12事件”后被海外媒体广泛报道。

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大连中山区法院借用西岗法院,对车忠山(男)、朱成乾(男)、王守臣(男)、裴振波(男)、史占顺(男)、于波(男)、郭松(男)、潘秀清(女)、白如玉(女)、李圣杰(女)、汪涛(男)、佘钺(男)、林丽红(女)等十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时有九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因为此案本来就处处违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证据作假,律师们有理有据的辩护、及当事法轮功学员纷纷指证公检法人员的种种违法行径,让法官、公诉人无言以对,不得已频频休庭。庭审进行到傍晚,最主要的辩护阶段还没有开始。律师团因为开庭时间过长全体罢庭,经过交涉后,法官于当晚八点三十分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大连中山区法院定于七月五日继续对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开庭。但因中山区法院违背司法程序,通知开庭时间太短,律师团七月五日集体罢庭。当日上午,在律师们的抗议下,中山法院审判长决定择日再开庭。

八月二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借西岗法院地盘再一次对十一位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因辩护律师程海律师被警察架出法庭殴打,导致所有参加庭审的律师集体退庭抗议。

十月二十一日、十月二十二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林丽红、汪涛非法开庭。

十二月二十七日,大连中山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佘钺非法庭审。因家人怀疑佘钺身体出了问题,加之因前一天看守所坚决不让律师会见佘钺,佘钺的家人申请延期开庭,遭法官拒绝。二十七日开庭前,佘钺在警车中被固定在轮椅上,看上去处于昏迷状态。律师和家人辩护人都拒绝出庭,最后法官只好宣布休庭。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对车中山、朱成乾、王守臣、裴振波、史占顺、于波、郭松、潘秀清、白如玉、李圣杰等十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这次开庭没有律师、也没有家属辩护人,法官和公诉人一再诱导威胁法轮功学员辞退辩护律师,七名聘请律师的法轮功学员坚持委托律师辩护。法庭不予理会,半小时结束非法庭审。之后,法庭又对法轮功学员曲滨非法开庭,整个过程仅十分钟。曲滨妻子作为辩护人,坚持讲明信仰无罪。曲滨被迫害得很严重,是坐在轮椅上被推进法庭的。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