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2013年被非法秘密判刑的牡丹江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18年02月18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三年仅一年,牡丹江地区至少七名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炼人被中共当局秘密开庭诬判。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赵珉已被调到市中级法院任副院长,同时兼西安区法院院长,目的是要从法院方面加剧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而且,西安区法院人员刘辉,口头通知法轮功学员尹万志、闫凤华的家人,说尹万志、闫凤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并说送监时也不会通知家人。

一、“610”头目任西安区法院院长 闫风华、尹万志被诬判四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对尹万志、闫凤华非法庭审。

据悉,在此之前,由于迫害法轮功不力,牡丹江中级法院一直被“批评”。牡丹江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赵珉已被调到市中级法院任副院长,同时兼西安区法院院长,目的是要从法院方面加强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以后,牡丹江市多数法轮功案件将指定由西安区法院负责。

海林市大法弟子闫风华、牡丹江拉古大法弟子尹万志,分别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西安区法院刑庭常晓辉和刘辉,书记员常美玉,及西安区检察院公诉人邓丽丹。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枉判四年。据悉,闫凤华在开庭时堂堂正正,高喊“法轮大法好”。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西安区法院人员刘辉,口头通知法轮功学员尹万志、闫凤华的家人,说尹万志、闫凤华被判刑四年,并说送监时也不会通知家人。

二、王桂玲被法院已提前偷开庭

法轮功学员王桂玲,是古城镇林口林业局职工医院护士。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在家中两次遭到林业派出所警察马清元、李征及侯某三人强行入室非法抄查,抢走了三本法轮功书籍。王桂玲见此,只好被迫离家。 三月十五日,林业职工医院院长高峰叫王桂玲上班,并称以自己的人格担保她的安全。然而第二天,王桂玲到单位上班时遭到警察绑架。


王桂玲

七月一日上午,律师及家属到林口县看守所会见王桂玲,看守所所长非法阻止律师合法会见王桂玲。律师正告:会见当事人是律师的权利,毫无法律依据的剥夺律师会见权是滥用职权、执法犯法,是真正破坏法律正确实施的严重违法行为!

为此,律师把看守所所长非法行为控告到林口县检察院。不料检察院人员竟答复:王桂玲的案件已经开完庭了。“开庭”的消息事先根本就没有告诉律师和王桂玲的家人。

律师认为,林口林业局基层法院公然不履行开庭通知律师及家人的法定义务,拒绝告知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剥夺辩护人和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为,属于严重滥用职权的恶性违法行为,所谓开庭属非法,由此做出的一切结果亦属无效。

三、爱民区法院骗走律师,秘密“开庭”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在牡丹江看守所,对韩秀芳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秘密开庭。后来构陷案卷被打回国保二支队,国保警察继续构陷,再次将诬陷韩秀芳、刘春兰的黑材料送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科。

爱民区法院原定于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再次对韩秀芳等人非法开庭。家属聘请了律师,可法院不让律师复印卷宗,开庭前又突然宣布取消庭审。四月九日,法院信函通知律师四月十一日开庭,又用电话诈称再次取消开庭。四月十一日上午,律师担心法院耍诈,就去看守所等着,楼上楼下律师挨个办公室找不到人。下午律师离开了牡丹江,可是没想到的是,爱民区法院骗走律师后,随即在下午秘密开庭,对韩秀芳、刘春兰进行了非法审判。

四、宫呈阁、孙发秘密开庭诬判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对法轮功学员韩秀芳、刘春兰、宫呈阁、孙发秘密庭审后,偷偷对宫呈阁、孙发两人非法宣判。亲友得知,孙发被诬判四年,宫呈阁被诬判四年半,现已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迫害。


法轮功学员宫呈阁

法轮功学员孙发、宫呈阁分别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十四日被警察绑架。两人都是刚刚结束冤狱不久。

宫呈阁,牡丹江第二中学教师,大学毕业,数学专业教师,因为信仰真、善、忍,曾多次遭到中共恶徒绑架、非法劳教。他曾在牡丹江劳教所、鸡西市劳教所、绥化市劳教所受到残酷摧残,亲友每次探视,他都是被抬着出来的。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宫呈阁、苏文玲夫妇等法轮功学员,冒着寒风到铁岭河镇青梅村给乡亲们送新年平安挂历,希望乡亲们在这多灾多难的时期能家家平安吉祥。不料被人恶告,被牡丹江市阳明分局铁岭河镇社区警务室警务四队队长王宝龙、警察金绍刚、警察朱澄华三人绑架。 恶警随后非法抄家,将电脑打印机等个人物品抢走。

孙发,牡丹江市林口县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在家中被恶警绑架。二零零八年四月,孙发与宫呈阁等法轮功学员被恶警绑架,零八年九月十日被穆棱市法院非法庭审,孙发被诬判三年半。他结束冤狱没多久,如今又被诬判四年。

五、牡丹江“610”洗脑班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黑龙江牡丹江市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先后在牡丹江桥北收容遣送站二楼、铁岭河镇警校、机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现在西十一条路的航空学院北侧的三楼等地多次办洗脑班,劫持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迫害。

洗脑班对外打着“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招牌,实际上是牡丹江市“610”机构所设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场所。实际上是中共“610”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专职暴力机构,是劳教所之外的另一“怪胎”,相当于短期的劳教所。

而位于西十一条路航空学院北侧的三楼的洗脑班,整体四层楼房仅两天的功夫,已经全部拆完。其实洗脑班在哪里办班哪里倒霉,在牡丹江桥北收容遣送站二楼办班,收容遣送站被取缔,改名为“救助管理站”。在牡丹江铁岭河镇警校办班,警校被拆迁,现已是临江住宅小区。真是在哪办班哪倒霉!

近一年来牡丹江洗脑班不断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十点多钟,宁安市政法委、“610”闯民宅,绑架法轮功学员王丽梅,劫持到牡丹江洗脑班,在牡丹江洗脑班被迫害十天,再被牡丹江拘留所迫害十天,最后被送齐齐哈尔洗脑班迫害十三天,于十二月十四日晚十点多回到家中。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海林市新安镇东和村法轮功学员李学花在市场卖菜时,被新安派出所所长胡贵全、杜春海等四、五人伙同海林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及非法审讯。家属随后去要人,国保大队和“610”相互推诿,又迅速将李学花送往牡丹江洗脑班迫害。

海林市法轮功学员徐鹏云也被绑架到牡丹江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牡丹江市阳明区政法委副书记、“610”头目薛明霞,伙同二发电厂街道主任、退休办主任闯到电厂付凤梅家,将其再次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了三天。

黑龙江省穆棱市马桥河镇新站村法轮功学员刘力兰(刘立兰),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早八点,在家中被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宋嘉宁、教导员孙荣波等恶徒绑架,说到镇政府谈话,结果将她直接劫持到牡丹江。她丈夫当天下午就去牡丹江政法委要人,恶徒抵赖说人不在他们那儿。后来刘力兰用手机号跟她丈夫通话时透露她被非法关押在一个山区、类似于洗脑班的地方。

七月五日中午,宁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凤兰,六十七岁,在家中被宁安一派出所两民警带走后,社区人员说去“学习”几天。

黑龙江省宁安市石岩乡丰产村法轮功学员范宝和,七月四日下午被宁安、石岩两地的派出所不法人员绑架,经多方打听,才得知范宝和被送到牡丹江洗脑班。

牡丹江铁路电务段王淑文被劫持至鸡西洗脑班,牡铁路电务段书记王如平、副书记刘壮、段长刁宪国、办公室高剑云,伙同铁路公安,绑架电务段法轮功学员王淑文到铁路职工培训学校洗脑班,两天后又绑架到铁路公安处。 十一月二日早晨,电务段副段长李世巍与铁路公安送王淑文去鸡西洗脑班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