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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十年冤狱 辽宁省营口市金翠香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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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2015年8月23日,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金翠香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49岁的金翠香女士原为辽宁省四七五化工厂302车间工人。她坚持信仰法轮功,于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冤狱中遭奴役折磨,被熬鹰(剥夺睡眠)、针扎等。

以下是金翠香在诉状中陈述的事实:

我是一个普通工人,一九九五年下半年我喜得大法,修炼以后偏头痛、腰痛等疾病都不翼而飞,自此,法轮大法好,深深扎在了我心灵最深处。在生活中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不撒谎,不做假,做个真正的好人。

在看守所遭折磨、野蛮灌食,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警察突然闯进我和同修租的农屋,并恐吓喊着让我们跪下,我不跪,鼻梁被警察打出一条口子,鲜血直流;(当时只认识一个叫张明华的警察)在双塔区政保科,我被警察白文友用电棍电脸部,当时鼻梁的口子已经肿起来,不断地渗血水,他用下流语言辱骂我;在被送往朝阳市看守所途中我跳车,被抓回车上后,张明华一拳打在我的太阳穴上,我被打的眼冒金星。在看守所,还有同修被关押在那里,那时马上就要过大年了,我们集体绝食反迫害,我也被强行灌食,牙被撬松动,插管到胃,几乎窒息。

当时看守所女号铁门中间有一条铁链子,平时提审犯人,开门有时开铁链、有时不开,犯罪嫌疑人就从链子底下钻来钻去,法轮功学员不钻,有一次,朝阳一个叫李淑萍的法轮功学员不钻铁链子,她被警察拖出去暴打,整个走廊里只有那恐怖的皮管子声回荡,回来看到她浑身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

朝阳市双塔区中级法院以十箱不干胶真相粘贴为凭,将我和另一同修非法判刑十年,我们都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字。

辽宁女子监狱酷刑:熬鹰、不让睡觉、针扎……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我被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当晚在入监队五块钱买一个盒饭吃。当时我梳一根马尾巴辫,入监队犯人一剪刀下去,我的头发变成了所谓的“齐耳短发”。第二天被分在当时的三大队三小队(在二零一一年时当时的三大队改编号为现在的一大队),后调到三大队四小队迫害,当时的队长叫高楠。在那里我不承认自己是罪犯,不说报告词,高楠就把我铐在暖气片上,我只能蹲着。

狱警下班了以后,高楠拿一根手缝针企图扎我的手指肚与手指甲之间的指缝,我不配合,她没有得逞。晚上犯人收工了,洗漱熄灯后,二十二点我被领到水房子坐小凳,地上湿漉漉的都是水,有俩个犯人监视我,她们每两小时换一班,一直到天亮犯人们起床洗漱,再让我去我的床铺边继续坐小凳,稍有瞌睡、就被推醒,白天和其他犯人们正常出工,一天一天的这样熬下去。为了达到让我认罪,高楠绑架了四小队全体犯人都参与迫害我,逼我认罪。

那时早六点半出工,晚九点收工,中午不休息,犯人们白天干一天活儿,晚上还要看管我熬夜,因此她们恨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时间长了,辱骂、殴打学员,不许学员入厕经常发生,这种黑天白天不让睡觉的迫害酷刑,叫“熬鹰”,过了三至四天,我看见高楠了,我对她说:睡觉 、吃饭、入厕是维持人生命的权利,我有睡觉的权利。她无言以对,匆匆走开;熬的时间长了,真是头晕脑胀,头重脚轻,过了半个月,我被迫转化,过了一个月,我写思想汇报告诉队长,声明我的转化作废。

刚入监时,我父亲千里迢迢背一大袋子生活用品去女监看我,高楠队长只拿了一件棉线的上衣,一件手织的毛衣(毛衣后来不让穿),短裤都没给我,当时家里捎了二包(二块五一包)的最廉价的卫生巾,也被她克扣下来,一直都没给我。二零零一年我后找的第二个丈夫单方面提出离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了离婚手续。我被净身出户,一分钱没有。

我的父亲患骨癌需要钱治病,但父母每年还给我存五百至六百元生活费,每月平均五十元,五十元只够买牙膏和卫生纸,当时伙房每周只有二顿是细粮,周二中午米饭,周五晚上馒头,其它都是玉米面粥、窝头,经济条件好的犯人可以在超市选购食品,我没有钱,监狱给什么饭就吃什么饭。

超时超强度的奴役

对认罪犯人的“改造”:监狱每月给犯人签考核分,五分至十五分,得到一分相当减刑一天,月月积累攒到三百六十分,可减一年刑期。

监狱改造犯人分两方面: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思想改造是每月犯人写一份思想汇报,靠近队长,服从管理,表决心之类。劳动改造就是强制参加劳动,不得装病。《监狱法》规定:犯人每天劳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中午有休息时间。我在女监呆了九年的时间,九年中,中午有休息时间的不超过一个月,为了追求产值,我所在的三大队午休时间也逼迫干活,还不仅仅如此,二零零四年夏天赶一批活儿,连续加班三天三夜,吃睡都在车间,加完班浑身起一身热痱子,奇痒无比,当时的生产科长叫王宏云。

每次省监狱管理局来检查,事先大队就知道了,当天先收拾卫生,把机台用线调齐,机台案板都整整齐齐的,队长安排听话犯人回话,若领导问吃的好么,要回答吃的好;睡的好吗,回答“睡的好”,中午休息么,回答“中午休息”。在二零零七年以前,三大队是早六点半出工,晚九点收工,中午不休息,周日不休息;伙食每周二次细粮,周二中午米饭,周五晚上馒头,其它都是玉米面粥、窝窝头,窝头又酸又硬,平时菜里没有肉、没有油。最难闻的是冻白菜汤,当冻白菜汤抬进车间里时,那气味都熏人,无法想象如何下咽。这样的伙食,每天还强制劳动十三个小时,产值是抢活儿抢出来的,整个车间机台飞转,节奏飞快,吃饭也可以说是抢饭,为了节省时间恨不得把饭倒到胃里边去,节省时间就是为了抢活干,每天的生产定额都是极限。

被关押人员如同笼中饲养的动物一样,喂的是猪狗食,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挣的是监狱滚滚的财源。三、四大队对外称“宁大服装厂”,服装厂共有十一个小队,有裁剪、包装,八条流水作业线,我所在的四小队加工过上衣、下衣、裙子、工作服、棉服、雨衣、劳改服、警服等。拿警服来说吧,一件警服加工费五十五元,市面可卖三百至四百元(有棉胆)每天小队定额一百六十至一百七十件,每天产值近千元,服装厂八条流水作业线日产值近万元,宁大服装厂每年上交女监产值都名列前茅,《女监报》二零一二年报导女监年终上缴产值二亿元。

二零零七年以后,女监被评为司法部部级文明标准监狱,出工时间改为早七点,晚七点收工,实际上早六点四十五出工,早七点时已经正式干活了,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休息一天。

记得二零一一年一次省监狱管理局来检查,收拾卫生之余,每人下发一张作息时间表,要求人人都得会背,早七点至七点半早餐,七点半至八点半学习时间,八点半至十点劳动时间,十点至十点零五分眼保健操时间,十一点半至十二点半午饭和午休时间。那一天,队长孙爽找到我问我,如果有人问你,午休吗?你怎么回答,我说没午休,她说你不能这样说,我说中午没休息,这能撒谎吗?

为了减刑,那些劳改犯在队长面前表现,队长让怎么说就怎么说,让撒谎就撒谎,明知中午不休息,都得说中午休息了,因为她们要得分,服从队长才能得高分,监狱教会犯人造假,撒谎脸都不会红一下。我问队长,休息时间有,为什么不休息呢?她说:你可以休息,我问别人呢?她替她们回答说,她们不愿休息。

在监狱的高墙内日复一日 、月复一月、年复一年重复着超时超强度的劳动,被无偿榨取劳动成果的犯人们每月签分的时候,都说谢谢队长,鞠躬行礼。所谓的“劳动改造”不过就是严惩体罚,超时超强的极限劳动,体现出监狱毫无人性的改造迫害手段,更不用说教育人要诚实了;警察变异的观念是:“谁请你们来的,是你们自己来的!”

在监狱说改造也许就是把一个曾经犯过错的人改变成更加不知羞耻的“动物”!而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登峰造极。

我认清了监狱的暴力手段:欺骗、欺诈、虚伪,无偿的榨取我们的劳动成果。在二零零六年以后我拒签考核分,每月都拒签,告诉队长改造与我无关,我不能欺骗别人,更不能欺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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