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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回头 屡遭酷刑 河北廊坊杨建坡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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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河北省廊坊市杨建坡一家七口人(丈夫、妻子、父亲、弟弟、女儿、儿子、儿媳),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了控告首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分别在七月二十四、二十五日收到了签收短信。

杨建坡原是廊坊市的街头一霸,仗着自己身高体壮,学过武术,横行街头,无人敢惹。把别人腿打折了,也不过在看守所小住几天,出来后照样横行霸道。通过修炼法轮功,他懂得了按“真善忍”做人的道理,变成了宽容忍让、纳税守法的好公民。浪子回头后,只因坚守自己的信仰,却屡遭迫害,先后被绑架十次,非法劳教三次,非法判刑两次,诬判刑罚六年,惨遭酷刑,九死一生。

妻子聂春玲浑身是病,“速效救心丸”从二十三岁就没离开过身。还有高血压、肾炎、膀胱瘤等病。六、七年了每天全靠喝啤酒、吃利尿药才能解下一点尿来。聂春玲看到丈夫的惊人变化,也走进了大法修炼。奇迹同样在她身上出现了,不到一个星期,聂春玲全身的疾病全部消失了,而且没花一分钱。他们全家都沉浸在幸福和欢乐之中。聂春玲因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抓捕十八次,多次惨遭酷刑折磨。有一次眼珠子都被打了出来,几次差一点失去生命。

下面是他们写的一家人修炼大法的美好和惨遭迫害的事实:

性情暴躁家庭不和,有幸得法其乐融融

我叫杨建波,妻子叫聂春玲,我们曾在廊坊朝阳市场开店,经营瓷器等多种生意。因为信仰“真善忍”,我们全家父子妻儿七人遭受被控告人江泽民所发起、计划、命令、组织、指挥、管理、煽动的长期迫害,精神、经济等方面损失巨大。

少年时我曾跟随燕子李三(李振清)的嫡系亲人学过武术,身形高大,有一米八,所以碰到事情喜欢用拳脚解决问题。为了做游戏机生意打过三次架,把张某的腿打断,进过三次看守所。所以,在地方上出了名,属于小霸王一类的。因为在社会上沾染了不少恶习,跟妻子矛盾也很大,整天不回家。那时妻子浑身是病,被疾病折磨得不成样子。浑身浮肿的用手一摸就是五个手印子,走路不到几十米就得坐下来歇一歇,“速效救心丸”从二十三岁就没离开过身。一犯病就得住院治疗,成了医院的常客。除此之外,还有高血压、肾炎、膀胱瘤等病。六、七年了每天全靠喝啤酒、吃利尿药才能解下尿来,就这样也只能是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而且尿中常常带血,疼痛难忍。妻子要照顾两个很小的孩子,我整天又不回家,家里矛盾越来越大。身体上的病魔,加上精神上的痛苦,使妻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们的婚姻已经走到了离婚的边缘。

一九九八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有幸得到了法轮大法,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义。从此我处处按“真、善、忍”去做,改掉一切恶习,原本无人敢惹的街头一霸变成了一个宽容忍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修炼前,税款连拖带抹,有时几个月不交,修炼后我主动申报和纳税。

看到我的惊人变化,妻子感叹大法的威力,也走进了大法修炼。奇迹同样在妻子身上出现了,不到一个星期,妻子全身的疾病全部消失了,而且没花一分钱。我们全家都沉浸在幸福和欢乐之中。从此我们家恩怨全消,其乐融融。法轮大法挽救了我和我的家庭。是师父和大法救了我们全家!

半年后在全市举行的有数千人参加的学法交流会上,我做了“师父救了我,坚修报师恩”的发言。我谈了自己浪子回头的经历,在主席台上我激动的几次都无法读发言稿。特别是当谈到“若不是师父和大法,自己的生命将一步步走向地狱,走向毁灭。是师父救了我,是大法救了我时”更是泣不成声,台下所有在场的人也无不为之落泪。这真是一部使人起死回生,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啊!我修炼大法后产生巨大变化的故事,在廊坊地区广为流传,使更多的人认识了大法的美好和殊胜。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这个曾经恶习满身的人,只因为学了法轮功,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就改掉了全部恶习,真正变成了一个好人。

突然遭遇迫害,株连孩子与亲朋

可是,就在我洗心革面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后,由于被控告人江泽民违反宪法和法律,出于妒嫉等原因,滥用手中的权力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使我们整个家庭也经历了多次浩劫和魔难,我与妻子也屡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警察上门收书,我说书是我的命,不许抄我的家。可有一次,派出所还是抢了我的书。我去了派出所,两个人看着,不给我书。我就跟警察说:“书在命在,书走人亡,不给书就撞死”,我用头使劲往墙上撞,咚咚作响,警察惊呆了,就把书还给了我。

我因为坚持信仰,讲真相救人,先后十次被非法抓捕、抄家。三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十多年间,我们夫妇多次被抓、被关。我被非法关押,妻子被迫流离失所,两个孩子由两边老人照看。女儿让爷爷奶奶带,儿子由姥姥、小姨管。就这样警察也不放过她们,有一次把不修炼的小姨和儿子抓到公安局。晚上隔壁毒打大法弟子,吓得十二、三岁的孩子扎在小姨怀里,不敢出声。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听到的声音应该是朗朗的读书声,而不应是酷刑折磨的惨叫声。警察还经常去两边抄家、骚扰,把家翻的乱七八糟。小姨夫顶不住,就要离婚,小姨说无论如何,孩子没罪,离就离,结果没离成婚。但在年少的孩子心灵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十多年了,我们一家经历了太多的艰难。就我自己说吧,到现在也没有身份证。办证花了钱,办了手续,可是办事人说“上面拿走了”,甚至霸道的直说不给。没有身份证,驾驶本也验不了,给我们生存都带来很大问题。一到节假敏感日,居委会就登门办公,黑天白夜的监视着。

依法上访,被非法抓捕,酷刑折磨,九死一生

1、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为给大法讨个公道。我们夫妇带着两个孩子去北京依法上访。没想到国家信访办成了抓人办,根本就不让你说话。此时我们也回不了家了,因为家里已被警察二十四小时监控。公安局找不到我们,就给我们夫妇下了通缉令,把我们一家的简介发到北京的大小旅店里,并告诉店主发现此人就举报。廊坊市政府命令公安去北京,派去了一百多警察抓我全家。被逼无奈我们只好住到北京门头沟山上。

2、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们在北京被绑架,被廊坊市公安局带回,非法送到廊坊看守所。我们在廊坊看守所被关押了五十多天。我被非法劳教三年,送往廊坊万庄劳教所。

在万庄劳教所每天二十个小时的高强度劳动,缝足球、检红豆等奴工劳动。完不成任务不让睡觉,用大木方打臀部。一个月二十五元生活费,早上咸菜窝头一碗粥,中午一碗盐水(几片菜叶)两个馒头,晚饭两个窝头,看不到一个油腥。(按照劳教大纲规定,每个劳教人员每月二百四十元生活费 ,每天三小时学习,六小时劳动)。也不让家人接见,通过犯人接见递出纸条,外面广泛讲真相,才使里面的情况有所改善。后因不放弃信仰,被转到保定高阳劳教所。

高阳劳教所警察为迫使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在炎热的夏季使用一种残酷的刑具——铐地环,把我铐在地面上将近两个月。我在绝食抗议,白天苍蝇,晚上蚊虫叮咬。中途有一次撤掉垫子,地上有一个湿的人形。第五大队队长还把最大号电棍插到我嘴里电我。有时一夜不让我睡觉,晚上经常听到电击其他同修的电击声和惨叫声。我也没有屈服。期满还不放,我绝食抗议近两个月,生命奄奄一息时才被放回。

二零零二年,我从高阳劳教所被迫害回来后,因向世人讲迫害经历,我又被廊坊大城县公安局非法抓捕,我的一辆新摩托车被扣,一直没有还给我。

3、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晚,我与妻子被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公安分局国保和“610”主任带警察,绑架到丰润区公安分局一科。警察搜走了我携带的一切物品和六千元人民币(证人:曾祥海、白主任)。丰润区公安分局很快就通知了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公安局派来了两个刑警。

这两个警察把我绑到铁椅子上,把电线的正负极分别绑在我的左右手的小拇指根上,用直流一百一十伏的手摇电话机电我。当直流电通过我的全身时,感觉心都要碎了,全身都要爆炸了,电的我直挺挺的,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两手指根上也留下一圈黑疤,一、两年后才消失。电了一次又一次,他俩轮番电我,夜间还不让我合眼,就这样折磨了我三天三夜(证人:唐山市公安局高威)。

三天后,我被送到丰润区看守所。因我绝食抗议他们这种毫无人性的犯罪行为,所长就指使警察毒打我。五、六个犯人按着我,扒光衣服,一个二十六岁的警察跳着打我,他自己的裤裆都扯裂了,累得不行了才停手。打的我臀部血肉模糊,上厕所时内裤粘身上,脱时都带着血迹。隔了一天,又被警察用同样方法毒打。三十八天后,他们看把我折磨的快不行了,再不放就死在里面了,这才让家人把我接回家。

4、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日下午,廊坊市广阳区公安分局非法闯入家中,将我绑架再次非法劳教。二月二十三日,我儿子去广阳公安分局要人,质问公安局为什么抄家,绑架我。当时警察说:“领导不在,我们做不了主,你明天上午来。”第二天上午到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接待,我儿子提出“你们没有权力抄家、绑架我父亲”,要求立即释放我。并退回被抄的电脑、打印机、录音机、单放机,以及我准备经营耗材所购进的一批货物(共计价值二万多元),还有现金一万元左右。我儿子说:“连我储蓄罐里一百多元压岁钱和我姐姐上学用的五千多元现金都被你们抢走,你们这是违法的行为。”

队长说:“你们的钱和东西都不是好来的,不管你们的钱和东西是哪儿来的,都一律没收。”然后不容分说的就将我儿子赶了出来(证人:高成刚)。后来他们非法把我送进唐山开平劳教所。在唐山开平劳教所遭到迫害,我绝食抗议一百零八天,原先一百八十斤体重最后只剩下八十来斤。 又是生命垂危了,他们怕担责任才叫当地公安局把我接回家。

5、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我去内蒙送蔬菜水果。因和人们讲真相,被内蒙古蓝旗哈叭嘎警察非法扣押三天,造成经济损失七千多元。

当时是冬天,我穿着普通棉衣,几辆警车几十个警察围困我,试图绑架我。我不屈服,和他们对峙。他们要砸车窗,我就用改锥从软肋下方顶着心脏,警告他们说一砸开窗我就扎进去,宁可扎死也不允许他们抓人祸害我。当地公安局长说:“你写个保证递出来,不在本地区发传单了,我们就放你走。”我回答说:“只要有一口气,走哪儿发哪儿!”后来妻子得到消息,带了家人和同修一车人来支援。一个警察悄悄跟局长说:“他们都是炼法轮功的,抓不抓?”局长不耐烦的说:“一个都弄不了,抓什么抓!还抓!”

周围很多老百姓都闻讯赶来,很远地方的人骑摩托车来看热闹,后来聚的人越来越多。我内蒙的朋友跟警察说软话:“杨建坡是好人,我这只有二千元,给你,你放人吧。”可警察要五千元,否则不放。这个朋友就问我妻子,我妻子说:“一分钱不给!”对警察说:“让你们干坏事,国际上都知道了,回家等电话吧!”最后警察找房东要了二百元。警察说“要不我们没法收场!”围困我三天三夜,到第四天早上撤了。这几天里我老在喊“法轮大法好”,后来周围很多老百姓也都跟着喊“法轮大法好!”连小孩子也学会喊了。他们还跟我要大法资料看,警察也找我要资料看。看完后冲我点头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警察又说你给他们点看,我就摇下车窗递给围观群众看。

6、二零零六年二月五日,我和曹宝玉等人为营救同修,向香河县政府官员讲真相时被绑架。没有通过开庭审理等一切手续,就被廊坊市公、检、法部门滥用职权,以“闹事”的“罪名”非法判刑六年。是在医院里向我宣读的所谓判决书,然后将我强行关进了河北冀东监狱。

为了抗议非法诬判,我一直在绝食,被送进医院。警察让犯人给我扎针,犯人乱扎、乱摇,故意增加我的痛苦,扎的身上跟筛子眼似的。冀东监狱四支队中心医院内科每天强行灌食八次。在重症监护室经常进行抢救,医院称我随时都有死亡危险。医院只等“上面”说话,如果要拔掉所有(维持生命的)器械,那么人就完了。家人非常担心,可是冀东监狱不让家人探望。我的家人曾在四个月中连续数次去探视,监狱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让家人见我。

我连续绝食了两年零八个月。当时我被诊断为电解质紊乱、心脏病、全身肌肉萎缩、肾功能衰竭等。在各医院多次下病危通知。冀东监狱迫于国际社会正义力量的强大压力,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将奄奄一息的我送回家中。回来时我身体极其虚弱,瘦的只剩一把骨头,身体各个器官全部处于衰竭状态,生活不能自理。回家后,我坚持学法炼功,靠着法轮大法的威力神奇的从死亡线上从新走了回来。

7、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再次被廊坊开发区巡警非法抓捕,廊坊广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联系唐山冀东监狱四支队,不通知家属,直接把我送往监狱。

为抗议迫害,我再次绝食,又被送进医院。我拔掉针头,警察就骂看管犯人,要扣他的减期。为了不让犯人因我而受到伤害,我停止了绝食。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我仍然坚持正信,我在全部上衣上都写上“法轮大法好!”一天警察对我说:“明天有大领导来检查,你换身新衣服成吗?”我答道:“换下这身衣服,简单,先把我的命拿走”。警察扭头就走,再也没人提这个问题了。后来我把这几套衣服都带回了家。出来时,我在监狱从里到外,一直喊“法轮大法好!”

对妻子聂春玲的酷刑迫害:非法抓捕十八次,逼迫她放弃信仰,每次都是被强制灌食迫害的奄奄一息,由人背出或被抬出看守所,几次差点失去生命

1、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们在北京被绑架,被廊坊市公安局带回,非法送到廊坊看守所。在廊坊看守所被关押了五十多天后,妻子聂春玲被街道办事处接走。并非法拿走了我们存在看守所的三千元现金,至今未还。妻子被接走后又非法关押三天,后来她坚决抵制,要求放人,否则就绝食。街道办的政府官员吓得赶紧拿来一摞白纸说:你在上面画一撇,就算写保证了,我们交上去就完成任务了。妻子说:“你们完成任务了,我师父可不要我了。那一撇就是对我的污辱。”他们又找来我妈妈,让她给钱后就放人,当时妻子对我妈说:“妈,只要你给他们交一分钱,我就永远不出去了。你就永远甭想再见到我了,因为我没有错,是他们的错,我们凭什么给他们交钱?一分钱也不给,我也不写保证,我还必须得出去!”就这样他们什么目的都没达到,三天后不得不把妻子放了。

2、二零零零年元旦,妻子再次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发真相传单,被警察扑倒在地。两个警察分别抓住妻子的头发,她面朝上躺地上,被拖走几十米拖到警车前。头皮被抓离了头骨,她被非法抓捕到天安门广场分局,后被转到了东城区看守所。下车后看到两边站了两队警察,这时一个警察用军大衣包着,抱来一大包胶皮棍、电棍往地上一放扬言道:“不报姓名的,就往死里打,这回上边说了,打死算自杀!”

接下来就是照像,按手印,提审,这一切我妻子全都不配合,不听从他们的任何指挥,所以她也就被他们打得最狠。在我妻子不配合照像时,一个女警抡起胶皮棍照她头拼命的打,当时头上就肿起四个象拳头那么大的包。突然一棒打在左眼,感觉当时眼珠子流出来了,她用手捂住往上一推喊道:我是大法弟子!一下把眼球推回眼窝,这时满身满手都是血。警察吓的把胶皮棒扔掉地上,把她关进了监室。他们把她绑在床上,欲强行输液。这时妻子不知怎么心里非常恶心,就想吐,吐了他们一床,气的他们也不给她输了。这时他们说让她说出姓名、地址就放人。在她绝食第四天,他们终于把妻子放了。过后通过学法炼功,眼睛恢复正常,再次显示法轮大法的神奇和超常。

3、自二零零零年春天开始,妻子聂春玲一直公开在廊坊大公园里炼功。被廊坊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证人闫震、刘颜辉)。后来她就绝食抗议,虽然这时他们已把她判了劳教,但都因绝食被释放了。她被六次非法抓捕到看守所,绝食后被强制输液。一次上死人床两天后,被非法抓捕到唐山开平劳教所,被拒收。最后警察说:你自己炼,别招一帮人,你炼我们不管,人一多有人告,我们就得管。一次因开“人大”会,接着就是四·二五、五·一三所谓敏感日,妻子被连续绑架到廊坊看守所。快到三十天时,他们就非法开出一张新拘留单子,继续非法关押她。反反复复被非法关押二百八十天。其中一次是绝食十二天才被放回。

4、二零零零年五月底,妻子与几个同修在一起切磋,几分钟后,被廊坊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证人:闫震、刘颜辉)。当时警察看到妻子胸前戴的法轮章,就想抢走。妻子当时正告他们“抢走法轮章,我就从五楼跳下去”,结果警察没敢动,妻子戴着法轮章被劫持到廊坊看守所,因为尿血,一天后被放出。

5、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那天,妻子与几个同修做了一个三米长的横幅,她们到天安门广场就打开了,向世人高喊“法轮大法好”的口号,当天被劫持回本地看守所。进了看守所妻子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第十二天,他们送妻子去唐山开平劳教所,走时他们让妻子签字,妻子不签。最后他们还是把她送到了唐山开平劳教所。去医院体检不合格,他们还是坚持要强行把她送进去。他们怎么说劳教所也不收了,他们只好把妻子送回家。

6、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妻子聂春玲被两个早已等候多时的便衣抓住,后来被带到唐山市丰润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等亲自动手用酷刑折磨她(证人:梁福新,曾祥海),逼迫她说出资料点和其他同修。他们将她五花大绑,用木棒打脚和膝关节,然后又将她双手从背后铐上,再用绳子拴住手铐把她吊起来,还在背上压上几十斤重的资料,并不停地用木棒打。这还不算,几个警察抬着她的胳膊和腿在水泥地上敦,白天黑夜的轮番折磨了她三天两宿。丰润县政保科在对她用尽各种酷刑和手段后也未能使妻子屈服。最后将妻子送进了丰润县看守所。绝食第五天时,看守所的管教对妻子强行灌食,他们用铁棒撬她的牙,无论怎么打,怎么撬就是不张嘴,脸都憋紫了,最后一个犯人说:再灌她就要死了,于是灌食的人才罢手。在绝食、绝水第七天时,管教们准备给她输液,被她拒绝。

在第九天时,政保科和“610”将她送到唐山市安康医院(这是一个直属公安系统的精神病院,里面关押着许多大法弟子,这里的恶行曾经被明慧网曝过光)。医院在对她体检时发现她浑身是伤,心脏有间歇,血压过高,尿血已经八天,所以医院拒绝接收。于是又将她送到丰润县中医院,先是几个警察和武警把妻子强行按在床上,护士给她注射了安定,然后护士想给她在脚上打吊瓶,结果脱下她的袜子一看,双脚被打的紫黑紫黑的,连血管都找不到,于是就想在胳膊上输,妻子当时不配合,护士无法给她输液。最后政保科和“610”实在无计可施只好叫家人接妻子回家。

7、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几号,妻子从唐山丰润公安分局被绑架迫害后,被廊坊公安局人员接回,直接被欺骗劫持到月城洗脑班。后因为出现严重病象被送到市医院。被绑到病人床上,手被手铐铐上。几个警察跪在她身上强行给她输液近两天,企图非法勒索一万元未遂。

8、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晚,我与妻子被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公安分局国保和“610”主任带着警察,绑架到丰润区公安分局一科。妻子在被绑架的第二天就被送去唐山第一看守所,一进看守所妻子就喊:“法轮大法好!”走一路喊一路。进去妻子就抽风了,他们赶紧给她扎针抢救,做心电图检查。警察把她锁在铁椅子上,强行灌食,造成胃大出血。警察用皮鞋后跟把她大拇指指肚碾爆裂,指甲盖被踩掉。然后开始对她狂叫,毒打。一天他们给妻子灌食,她昏过去,他们就用凉水把她泼醒,然后再接着灌。就这样他们折磨了五次,妻子昏死过去五次。他们把妻子绑在铁椅子上,几天不让下来,不让上厕所,就在上面解。当他们看到她又尿血时,才把她放下来。后来,他们趁妻子昏过去时给她灌了一些食,回到监室后,妻子的胃里感到特别难受,从嘴里不住的往出流水,一会儿就淌一堆。不知他们给她灌了什么东西?妻子又是频频尿血,浑身也疼痛难忍。大概第七天时,妻子突然“哗哗”的从嘴里大口大口的吐血。以后她常处于昏迷状态,那种精神和肉体的痛苦几乎到了极限。妻子的生命一直在死亡线上徘徊着。清晨,妻子终于又醒过来了。

第二天,他们把妻子送到了唐山人民医院。他们把她带到三楼脑血管病区。呆了一天一夜后,又给她送到了精神病医院(唐山安康医院)。他们把她领到了一个大房间,地中间就一个大床,他们把妻子弄到床上,就五花大绑上了,使她纹丝都动不了。他们给妻子做完心电图就说:“这个人不能活了。”妻子在这里又呆了一天一夜。这期间,被强行输液,血液从输液管倒流上去,护士突然闯入,看到这种情形大声尖叫,来了许多医生和护士,把输液管撤掉。这时妻子说话有气无力,生命真是奄奄一息了。廊坊本地公安局的科长带着几个警察开着两辆车来了,用担架把妻子抬上了车,想劳教她。他们到了劳教所用担架把妻子抬了进去,结果在劳教所里就呆了两个多小时。他们给她检查完身体的结果是:血压没有,脉搏没有,说她这个人根本就活不了了。劳教所说什么也不收她,他们只好把妻子拉回了家。

9、我被非法判刑后,在河北省冀东监狱绝食二年多回到家中,身体刚有所恢复。我以前力气很大,小型汽车抬起来都不算什么。现在我被冀东监狱警察迫害的走路都打晃。一天廊坊公安局的人两人持枪,两人拿着电棍,两人拿着镐把,带着摄像机非法闯到我家,企图强行绑架我(我当时不在家)。由于妻子拒绝开门,他们吼道“这破门还能挡住我们?” 欲强行闯入。妻子实在是忍无可忍,把煤气罐提到门口,手里按住气阀说:“不让人活了,进来就炸死你们!”他们看到这情景,都撤去了。

对女儿和儿子的迫害:少年心灵遭受巨创

一九九九年九月,为给大法讨个公道。我们夫妇带着两个孩子,去北京上访。当时十三岁的女儿走失了,找不到我们了,碰到一个廊坊本地同修,把她带回了家。就因为这事,这位同修居然被劳教三年。女儿回到家,警察经常到学校把孩子带走不让上课,逼问父母在哪里。有时孩子不得不睡在公安局,第二天再去上学。

二零零零年,我们夫妻都不在家时,警察非法多次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当时只有十四岁的女儿杨丽立在家。年少的孩子被多次惊吓。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前,妻子聂春玲被放出看守所不到一周。中秋节那天她去给我妈送肘子,被廊坊市北门外派出所警察哄骗她说:“局长找你谈话,十几分钟就把你送回来。”十四岁的女儿和儿子要和妈妈一起去,警察野蛮地把女儿推倒在地,把妻子推上车。女儿又去拽妈妈,警察关车门,把女儿的手腕夹了一条大口子,血直往外流。妻子被劫持到派出所,几个小时过去了,局长也没来,几个警察把妻子打翻在地铐起来送到廊坊看守所。当时妻子身上全是伤(证人:翟警官)。

二零零六年妻子为了获得看望我的合法权利,与女儿杨丽立租住在监狱附近的旅馆。女儿为了见我,用小石子在监狱的洋灰地面上不停的写“法轮大法好,爸爸回家”。警察看到这一切都落泪。这就是江泽民裹挟公检法人员,违反宪法与法律,灭绝人性制造的冤案。

一次女儿杨丽立去保定监狱看望被非法关押的同修,随身带去的法轮功材料被警察非法搜走。廊坊市政府工作人员与女儿学校的人把她非法扣留几天,逼迫她写保证,脱离法轮功,放弃信仰。

他们不仅迫害我和妻子,连孩子也不放过。我在监狱绝食时,家人担心,老去看我,同修很少登门。“610”怀疑是女儿把我被迫害的情况上网的,就放话要制造车祸害死我女儿,一段时间老有车蹭她。吓得女儿跑到大连、北京找工作,至今不敢回廊坊上班。

非法抄家,疯狂掠夺,敲诈勒索私人财物

1、在被控告人建立的“610” 组织的操控下,廊坊市公安局与广阳分局国保大队执行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迫害指令,多次非法查抄我家,抢夺私人财物,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证人:闫震、高成刚、信平玉)。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六年多次非法抄走我家的现金、货物、大三轮宗申摩托车,合计人民币大概就有八万多元。还有一次被抄走的二万多元钱,是大家给孩子上学凑的学费。这不是明目张胆的侵占公民的私有财产吗?

2、我妻子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非法抓捕到廊坊公安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三天,三千元现金被北门外派出所与北大街办事处勒索(证人:谢静、翟警官)。

3、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日唐山市丰润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与“610”非法抄走两台速印机(每台一万八千元),两台摩托车,一辆三轮宗申新摩托车,近二万元现金,四十箱复印纸,与大量空白光盘等(证人:梁福新、曾祥海、白主任)。

4、在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号,我家开快餐店时,警察从我家抢走做生意的货物价值三万多元。还有五个打印机、一台电脑、现金、优盘等。当时无任何法律手续,我们的餐馆被迫停业,又造成上万元的损失。没办法,我们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贷款买了一辆箱式货车开始搞运输。就这样,我家又增加了十一万元的贷款。为了还清贷款,我们夫妻在二零零五年四月决定把房子卖掉,可是身份证被廊坊市广阳区国保大队抄走,几次要都不给。只好去廊坊市北门外派出所补办,可谁料到,证件又被广阳区国保大队拿走。房子没有卖成,又造成几千块钱的损失。

5、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我去内蒙送蔬菜水果,因我和人们讲真相,被内蒙古蓝旗哈叭嘎警察非法扣押三天,造成经济损失七千多元。

十几年的迫害与非法抄家,疯狂掠夺,我家被警察敲诈勒索损失的物资与现金总值大约有几十万元。

鉴于以上所述,被控告人江泽民触犯的罪名有: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虐待监管人罪、酷刑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

提请司法机关:必须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江泽民的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将之绳之以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国家宪法和法律尊严。

同时,对我和我们一家人所遭受的巨大的精神损失、经济损失给予赔偿,并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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