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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被骚扰、洗脑 蛟河市吴春华夫妇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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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吉林省蛟河市松江镇62岁法轮功学员吴春华与丈夫陈义,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这十多年,不断的遭骚扰、绑架、强制洗脑,吴春华曾被非法判刑四年,陈义曾被非法劳教。2015年7月30日,吴春华与丈夫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赔偿迫害给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吴春华在控告状中说:“我们之所以投诉江泽民,不是为我自己,因为我的遭遇只是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中的普通一例;我也不是为法轮功辩护,因为真理是无须辩护的,人类只能去追随真理,接近真理,同化真理。我只是希望你们能抛开自己的身份和政治因素,冷静地、客观地、理智地思考一下法轮功问题,为自己和中国人民负责;同时无条件释放所有法轮大法修炼者。”

控告人吴春华陈述她被迫害事实:

我从记事开始,我就身体多病,十二岁时又得了肾病,犯病时全身水肿,十七、八岁时又得了肺结核,老百姓叫作痨病,整天象病包子一样,我家又无钱医治,父母怕我死在家中,就想把我早点嫁出去,可是我全身是病、无人肯娶我。当时我丈夫家是所谓“富农”,无人愿意嫁给他,我的父母就做主将我嫁给了他。结婚后,我得了胃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痛,最严重的是心脏病,我不能下地干活,只能勉强的维持家务,全家的重担只能靠我丈夫一个人承担。由于疾病的折磨,性格也特别古怪,经常和丈夫吵架。1996年7月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没想到我刚修炼了十二天就感到了身体轻松,两个多月后,我就能和丈夫一起下地收割水稻了,这是我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

可是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却在全国掀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我为了让国家领导人知道法轮功的真相,1999年7月23日,我去北京上访。刚到北京火车站,就被北京铁路警察非法劫持,到北京丰台体育场,吉林省驻京办事处人员限制人身自由。当地警察接回到松江镇,被非法关在镇政府会议室内办洗脑班十多天,强行让我放弃修炼,还强行让我在他们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

1999年10月不法人员又在松江镇政府会议室内给我们办洗脑班10天左右。10月中旬,松江镇派出所所长陈成军,把我和所有参加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到镇派出所内,说让我们每人交750元钱,不交就拘留半个月。后来我们找到镇书记李继清,这事才未成。

2000年正月十五,我又去北京上访,还未走到信访办,就被北京警察劫持,转交给吉林驻京办事处,我身上仅有的500元钱被办事处人员非法搜走,后来又被转回到松江镇政府继续非法关押了45天。天气很冷,两天没给取暖,男女关在一个房间内,坐在木板凳上,不给饭吃,向家属勒索了三千元钱才放回。

2000年7月,松江镇政府人员和派出所警察,又将我绑架到松江镇政府会议室,办洗脑班10多天,因为我们看了我师父李洪志先生的经文《走向圆满》,就强迫我们在拘留票子上签字,说这次的洗脑班算是拘留。

2000年9月末10月初,正是收割大忙季节,是松江镇政府人员和派出所警察将我绑架到松江镇,拘禁在镇政府会议室内10多天,姜喜才强行让我们在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上签字,不签不放人。

2001年元左右在松江镇非法强行办洗脑班两三天;3月7日松江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李德昌,将我非法强行劫持到蛟河,蛟河“610”人员给我洗脑一天。

2002年10月28日,松江镇政府人员高士和与松江镇派出所警察非法将我绑架,在政府会议室内办洗脑班,当时我儿媳妇分娩,刚出生的孩子在家大声哭闹,我丈夫求镇长魏亚兰放我回家,用我家大牛做抵押,她都不放人,一昼夜后才放我回家。

2003年5月17日我和同修在松江镇沙松岭开法会时,被蛟河公安局警察和松江镇政府人员绑架,劫持到蛟河公安局对我刑讯逼供,让我长期站立、打耳光,打得我头发晕、眼发花,整个头部嗡嗡作响。给我做笔录的那个警察,30岁左右,带我从一楼往二楼走,正走在楼梯的一半,这个警察突然转身下楼,我俩正走对面,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对着我的面部用力击了一拳,拳中握着笔,笔尖向外,我当时就感到头嗡的一下,就蹲地下了,整个左脸部全是木的,左眼下眼睑被笔尖被戳了一个一寸左右的大口子,向外流着血,到看守所时那里的警察怕担责任不收,后来那个警察签了字看守所才收我。一直到现在左眼睛还不舒服,流泪、长眼屎、眼球红。

他们强行关押我是非法的,我以绝食的方式反抗,蛟河看守所所长崔昆带领张狱医、警察马为民等人,对我野蛮灌食,玉米粥内加了很多盐,灌完食之后口干舌燥,全身无力,不能站立。

2003年8月4日蛟河法院对我非法开庭,非法判我4年刑,并在8月15日就将我非法送到吉林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开始我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女子监狱六大队,副监狱长武泽云,队长于洪艳、马管教、李管教,强行让我放弃修炼,妄图转化我的思想,开始是不让我和家人见面,家人给我写信也不给我,我的儿媳抱着不到两岁的孩子坐了两天的车,去监狱看我,于队长不让见我,反而对我儿媳说你妈炼法轮功不见你,离间我和儿媳之间的关系,还要嫁祸给法轮功。我有两年的时间和家人失去联系,家人以为我失踪了呢。

后来她们又把我绑在死人床上两昼夜,让犹大围攻我都未得逞。2005年冬天又把我转到教育监区,队长曹红,张管教,对我非法进行迫害,从早上5点至晚上11点,不让睡觉坐小板凳,还指使一群包夹围攻我,侮辱我,攻击我师父,攻击大法。

2007年5月我4年冤狱期满被放回家,蛟河松江镇派出所警察王瑞国经常闯入我家骚扰,还吊销了我的户口,使我成了一个没有户口的人。

2007年秋天松江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李艳秋领着蛟河市“610”人员来我家骚扰。

2012年6月10日,松江镇派出所警察和蛟河市公安局警察闯入我家搜家,抢走了我的电脑、打印机、刻碟机和所有大法书籍,价值近万元,同时把我强行绑架到松江镇派出所,我当时出现抽搐状态不省人事,他们把我送到松江医院,那里医生见状没敢收我,就把我送到蛟河市医院,警察见我症状不好,就都走了。

2012年9月末我在北京我儿子家看孩子,松江镇政府人员李义、李艳秋和一个不知姓名的人去我大儿子家骚扰我。

控告人陈义陈述被迫害事实:

我家被划为“富农”,文革时是打击的对象,连上中学的资格都没有,只好务农。那时的成份论压得我抬不起头来,想娶媳妇就更难了,我妻子在家时就多病缠身,没人敢要。我父母为了给我成个家,只好找个有病的做媳妇。那时我家也没钱治病,幸亏我舅舅在广西上班条件比我好,我舅舅就从广西给我邮一些药,但总是不能根治。1996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仅半月的时间,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也能下地干活了,邻里关系、亲属关系、夫妻关系也越来越融洽。她的变化触动了我,我从此走上了修炼的路。

2004年7月31日松江派出所片警老王头,以查户口为名非法闯入我家骚扰。当时我家没人,他看到我家有一本大法书《转法轮》,他为请功就又回去找了两个警察,来我家搜家,搜走一本大法书和一些大法资料,把我绑架到蛟河看守所,并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九台劳教所。那年我都53岁了,还让我干重体力活。

2009年7月的一天清晨,松江派出所片警王瑞国、和松江镇政府人员李义,李艳秋、张福义等。将我绑架到蛟河洗脑班,“610”人员和松江镇政府人员24小时看管我,强行让我放弃修炼,还逼迫我写悔过书,这是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非法拘禁了半个月才将我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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