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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三次非法劳教 天津李义芬女士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7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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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天津市法轮功学员李义芬女士于2015年7月11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遭多次绑架,三次被非法劳教,期间受到酷刑折磨。 以下是现年52岁的李义芬女士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于1998年12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头疼病、严重的鼻窦炎,坐月子后留下的腰疼病,全身乏力总感觉累,医生说是疲劳综合症。修炼后全都好了,感觉身体轻松,精力充沛,我无比高兴,感谢师父感谢大法,大法让我有了健康的身体,给了我新生同时我身心健康,每天快乐的生活,家庭和睦幸福。家人发自内心的说法轮功太好了。

为什么法轮功祛病健身和归正人心具有如此神奇的效果呢?是因人内心按法的要求归正变好的,身心自然健康。修炼是在生活中,一切环境中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实修自己,要善心对待任何人和事,做事为别人着想,发生矛盾都要找自己的过错,错了就向人道歉,矛盾瞬间平复。法轮功是一个和平、与世无争,提升人的道德的修心大法,不管你是教授,学生,工人,农民,甚至是犯罪的人,只要按书中说的归正人心,按照“真善忍”去做,做个更好的人就会得到精神和身体彻底的净化。试想人人都信仰真善忍,那国家就会国泰民安!

绑架、关押、非法劳教三次

1999年7月,出于妒嫉的江泽民一意孤行,对这些善良的好人发动了史无前例的灭绝人性的迫害,使众多的修炼人及家庭遭受了巨大的伤害,我本人一次被拘留30天,3次被非法劳教,修炼的大姐2003年被迫害致死。

1999年底,我为大法鸣不平,去北京打横幅,被押送回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拘留30天。

2000年的最后一天无缘无故的被警察叫去派出所,结果强迫我写保证放弃信仰,我不屈服,坚持信仰,不放弃信仰,结果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2003年3月,我讲真相中被恶人举报,非法劳教两年。

2008年奥运会,警察疯狂抓人,我被迫流离失所,在青县讲真相中被绑架劳教一年零八个月。关押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

遭刑讯逼供

在2001年被关押在南开区看守所期间,因为我不允许迫害修炼人,看守所刘所长把我叫到一间没人的屋里,卯足劲打了我几个嘴巴子,打的我脑袋都晕了,然后强行给我戴上手铐脚镣,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2003年我被关押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在天津女子劳教所不让睡觉、罚站、做奴工扛一百斤的豆子,择豆子很累,缝汽车垫子,用的针又粗又大,把手都扎肿了,很晚才睡觉,还经常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片子,学污蔑法轮功的材料。

2008年奥运会期间,警察疯狂抓人,骚扰我,我被迫流离失所,在青县讲真相中被绑架劳教一年零八个月。在青县派出所,一个警察脱下鞋打我的脸,问我是哪里人,还揪住我的头给我照相,在当地看守所还叫死刑犯人狠狠打我,打的我嘴流血。在青县看守所,我绝食了十天。

刚刚被劫持到河北省劳教所时,劳教队队长赵园喊我,我没回答,他就把我拉到一间没人的屋里,狠打我脸,把我痛打一顿,浑身无力的我,晕了过去,半天才醒过来。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还隔一段时间,检查一次身体抽一次血。

演示图:电棍电击

我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受尽折磨,因为不穿号服,被劳教队长电击,电的胸前都是小糊点,腿电的抬不起来。因为不做奴工,姓刘的队长用筷子把我脸划的全是血痕(当时做奴工是串筷子),很多人都哭了,说这不是给你毁容了吗?因为不做奴工,警察三九天把我的衣服扒下来,只穿秋衣秋裤拉到外面冻着,关小黑屋并戴上手铐脚镣一天给一顿饭一杯水,不让去厕所,屋里放个盆,拉尿都在屋里,四五天才允许倒一次,冰冷的屋里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床,没有暖气,身上穿着单衣服冻得发抖,根本睡不了觉,这样残酷的迫害了两个星期。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强迫让我听污蔑法轮功的污蔑材料,我不听,看我的人就把我按在地上强制我听,夜里不让我睡觉,不知谁推了我一下,我猛的摔在地上,我出现了幻觉,几乎精神崩溃。

在我被迫害期间我的父母和丈夫,孩子及亲人精神受到很大打击,还有我那八十岁的父亲和母亲整日以泪洗面,终日难眠。公公还要照顾我十几岁的孩子吃喝,他老人这么大岁数本应享受儿媳对他的照顾、孝敬,享受天伦之乐,却让他天天劳累,痛苦发愁。我丈夫开出租车每天回家很累,没有时间照顾家。我丈夫的精神也备受打击,我被绑架时,他躺在床上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精神几乎崩溃。迫害差一点使我的家庭破裂。

像我这样遭受迫害的家庭成千上万,这是江泽民一手发动的迫害造成的,江泽民必须承担责任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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