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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遭酷刑 孙被害死 女儿被迫害精神失常

——吉林市八旬老人陈淑华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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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沙河乡八十八岁的陈淑华老人,全家共有九人在法轮大法中修炼,道德回升,身体健康,家庭和睦。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迫害后,陈淑华老人全家三代人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儿子被劳教遭酷刑折磨;小女儿多次被非法关押,酷刑折磨、被逼迫喝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至今精神失常;孙媳妇多次被劳教,遭受电击、毒打、大针刺十指酷刑;唯一的孙子遭迫害,四十天惨死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九月,陈淑华老人为了为冤死的孙子、精神失常的女儿讨回公道,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控告元凶江泽民的起诉状,要求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

以下是陈淑华老人的控告:

孙子王建国被迫害致死

我唯一的孙子王建国,因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曾被非法拘留一次,劳教两年,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被绑架后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四十天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岁。

王建国
王建国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孙子王建国和孙媳赵秋梅在自家开的麻辣烫餐馆被南京派出所警察绑架。王建国在被非法提审的过程中,脸和胳膊被打伤,衣服被打破。后他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王建国为了抵制迫害,绝食進行抗议,遭到吉林市看守所的狱警野蛮灌食,四十天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岁。

这突如其来的噩耗传来,真的是晴天霹雳,亲人们顿时都陷入深深的悲痛中,那撕心裂肺的哭声,所有见到的人都泪流不止。我的精神几乎漰溃,那年我已八十一岁了,我天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天天捧着孙儿的像,眼泪流干了,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难以承受。我抱着孙儿的遗像,到吉林市政府为被迫害致死的孙儿伸冤,可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我上告无门,有时还受到威胁,那段时间我坐立不住,整天捧着孙儿的像走啊走啊,我觉得我的精神,身心快要支持不住了。

我整天哭个不停,白天在大街上抱着孙子的遗像走,晚上抱着孙子的遗像哭个不停,整日整夜睡不着觉。有时会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走着走着就走丢了,找不到自己的家了,好心人就会把我送回家。二零一四年四月初我又再次走丢,好心人怕我被坏人骗,就把我送到派出所, 后来我大女儿到派出所才把我带回家。因为承受的打击和压力太大,哭得太伤心,我那明亮的眼睛也花了许多,有时看不清东西。

陈淑华老人昼夜抱着孙子的遗像哭。
陈淑华老人昼夜抱着孙子的遗像哭。

儿子遭非法劳教

我儿王树森多次遭绑架、关押、非法劳教,期间被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我儿王树森因在电线杆上粘贴大法真相标语,被绑架到越北镇派出所四名警察将我儿强行绑架到派出所,警察把我儿铐在铁栅棚里,对我儿施行酷刑,用一根鞋带在我儿的背后交叉的勒住两指头用力紧勒,蹲下不让动,头顶墙,用力从背后往上掰两臂,用手枪把打我儿头,拳打脚踢,直到他们都累了,又把我儿押到通风的一个小铁栅棚里叫蚊子咬到天亮,手铐都扣到肉里了,疼痛难忍,被冻的全身发抖。二零零一年九月末的一天,我儿遭非法劳教两年,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欢喜岭劳教所、九台饮马河劳教所。期间我儿遭严管迫害,不让睡觉,长期坐板,被奴役干活,我儿一年多都被严管迫害,干的都是最脏最累的活,吃的大多数都是玉米带皮、带皮粉碎后蒸的狗都不吃的粘糊糊饼。

孙媳遭电刑、药物迫害等酷刑

我孙媳赵秋梅曾六次被绑架、关洗脑班、拘留所,遭非法劳教两次共三年。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孙媳依法到北京上访时被绑架,多名警察对她拳打脚踢,猛踢她的阴部,用狼牙棒把她打得口吐鲜血,把她撞到墙上晕死过去,她昏死过去后,便衣警察们给她打了不知名的毒针。
孙媳醒来后,全身动不了,整个头全是包,大包上有小包,右眼被打的冒出来,颜色是紫黑色,嘴角被打的直流血,两个手臂被撅的不敢动,左边从臀部到膝盖整个被打成紫黑色,从头到脚没有好地方。

后赵秋梅被非法劳教,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她遭狱警殴打、电刑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新年前的一天,五个狱警李文娜、王丽梅、温影、肖爱秋、张立红拿着两只电棍、一副手铐、三根皮带对赵秋梅大打出手。她的头部、颈部、背部、肩部、腰部被打得伤痕累累。赵秋梅被迫害出严重的心脏病。

女儿王秀芬遭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

我的小女儿王秀芬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绑架,二零零零年三月被非法劳教,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被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

二零零零年十月,在劳教所所长范友兰的命令下,狱警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转化”,我女儿王秀芬遭严重迫害:二十多天不让睡觉,受尽了各种体罚,罚站,开飞机等,最残酷的是给她上“飞刑”,就是用两把老式木头椅子,两把椅子拉开一个人的距离,老式椅子靠背顶端有两个木头方,把王秀芬扒光衣服后,把两个乳房硌到前边椅子两个木方头上,把两脚硌到后边椅子横梁上,中间脱空,两只手用人拽着,两个胳膊平行伸直,两个脚也用两个人拽着硌着,然后用七根电棍全身电击,连硌带电我女儿王秀芬疼的昏死过去,才被抬下来。

第二天,狱警又逼我女儿写“五书”即:决裂书、揭批书、悔过书、保证书、决心书。王秀芬不从,狱警就对她继续上“飞刑”。后来,狱警在王秀芬的饮水、饭中下药,导致她精神失常。

据与王秀芬认识的人讲,二十多天后,王秀芬被从转化班送回劳教所四大队,一起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看到她的头发都白了,身体瘦瘦的,两只大眼睛呆呆的,说话语无伦次,经常一个人嘀咕。

从劳教所回家后,精神恍惚,时而明白,时而糊涂,不吃饭,不睡觉,不说话。她回家第三天,派出所警察说逼她马上离开吉林市,去她丈夫经商的某市,警察一直押她送到车站,第二天又到家中查看人走没走,然而非法把我女儿户口注销了。而女婿看我女儿精神不正常了,就和她离了婚。从此我女儿没有户口,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家人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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