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修大法后变了

更新: 2017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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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我原是一个刁蛮、任性、强调自我的人。二零零六年有幸走入大法修炼,整个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面对冤枉坦然处之

我是一个幼儿园的主班老师。一次放园,文文妈气冲冲的走到我面前说:“你看看这孩子的脸!”园长马上过来解释:“你小孩来园时脸就被抓烂了。”幼儿来园时每天都是园长接。文文妈更气了:“你们这幼儿园不负责任,明明是在幼儿园……”这时,我想起了师父的法“注意:问题出现了不要找责任,要看自己怎么做的。”(《精進要旨》〈纠正〉)于是我心平气和的跟她道歉:“对不起,文文妈,是我没尽到责任,你别生气了,我以后会做好。”文文妈才带着文文回家了。

园长感激的对我说:“只有你才会这样大度。”我笑着说:“大法弟子都会的。”第二天,文文妈不好意思来跟我道歉,说她回家后才搞清楚了:文文的婆婆在家里带着文文时,文文的脸被小朋友抓烂了。我说没关系,并跟她讲了真相。

在利益面前不动心

“刘老师,你的工资加了多少?”同事李问我。

“你加工资了?我还没加呢。”我回答。

“不可能吧,你的工作做得这么好。”

我的心“咯噔”一沉,是啊,园长为什么不给我加工资呢?自从我修大法后,我的工作兢兢业业的,而且家长对我的评价是最好的,她没理由不给我加工资啊!“但是真正的提高是放弃,而不是得到。”[1]管它呢,不加就不加吧,园长肯定有园长的安排,我得放下这个利益之心。

学期结束结账时,园长给了我一千元奖金。我想起了师父的这句法:“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2]

我修大法这些年来,最大的感触就是:修大法真好,有师父真幸福!在真、善、忍的净化下,远离了烦恼、悲伤,在师父的慈悲保护下,平稳的做着三件事。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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