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成都市看守所里的恶报和福报

更新: 2019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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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二零零三年初,我因为刑事案被关进成都市看守所半年,由刚开始对法轮功反对、不理解,到明白大法真相。最后,我坚定的修炼了法轮功。这里,说说我看到的现世报应的两件事。

抢大法弟子的经文 遭恶报

有一个嫌疑犯,叫马白如,是少数民族贩毒团伙的一个成员。有一天,一名大法弟子在放风坝看手抄经文,被刚刚来巡视的主管警察朱丽娜碰见了,就命令马白如将大法弟子的经文没收,上交给她。马白如照做了。后来,马白如遭了恶报,被重判了七年有期徒刑,哭成了泪人;主犯因为走了关系,被释放了,相当于把她当成了主犯服刑。

保护大法弟子的经文 得善报

那时我还没有修炼法轮大法。有一次,我和几个嫌疑犯被刘姓警察安排到另一个监室去“安检”。在搜查的过程中,一名和我一起“安检”的人在棉絮中发现了大法经文,她当时没有声张,只是暗暗的给我递了一个眼色,因为我那时已经明白了大法真相,就示意她别说,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在不久后的一天,监室门突然打开:某某收拾东西。她被无罪释放了。当时整个监室都惊讶了,要知道那是“风都吹得进去,牛都拉不出来”的地方。大家都太羡慕她了。

我也因为明白了大法真相,得到了福份,和我一样案情的人,有的判了一年,有的一年半,有的十个月,有请了律师走了关系的,就是半年。而我没有请律师、没花钱走关系,也只判了半年。我当时太高兴了。

后来,我修炼了法轮大法,才明白,人们对大法的态度、行为决定了他们的善报和恶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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